这时,东方渐渐地露出了光芒,远处的景物依稀可见。我的背后是一所孤零零的大房子。窗里暗淡无光,围墙光秃秃的,院里垃圾到处都是,这凌乱凄惨的景况暗示了昨晚的惨案。
我们穿过院里杂乱不堪的坑坑洼洼,来到了高墙下,透毕一路直奔,碰到这障碍前急得直嚎。我们终于找到了一处有棵小山毛榉树的墙角。人们可能经常在这地方爬上爬下,砖缝已被磨损,砖的棱角也被磨平了。福尔摩斯爬上去后从我手里把狗接过去,又从另一面将狗放了下去。等我爬到墙上时,他说:“墙上还留有木腿人的一个手印,你瞧白灰上的血迹。昨晚幸好没有大雨,虽然已过了28个小时,仍能闻到马路上的气味。”
当我们经过络绎不绝的伦敦大马路时,开始有些怀疑透毕能不能追着气味查出凶手。然而,透毕却在毫不迟疑地嗅着,摇晃而又坚定地在前带路,打消了我的担心。显然这强烈的木榴油味很重。
福尔摩斯说:“我掌握了几个破获这桩案件的方法。我选取了最简单、实效的那种,利用他的脚沾上了木榴油,从而追踪这种气味,这省了很大的力气。我们把一个复杂难解的问题简单化了。但只用一个简单线索就可以解决此案,这很难显示我们的功劳。”
我说:“福尔摩斯,你的功绩已经很大了。我认为这比你在杰费逊·侯波谋杀案里所用的手法更要高明。举例说,你曾肯定地说出那个装着木腿人的重要特征,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唉,老兄,这太简单了,不用夸张地说,整个过程很明白。首先,两个军官在驻军负责指挥看守囚犯时了解了宝藏的秘密;一个叫琼诺赞·斯茂的人给他们画了一张简单的地图。这个名字就写在摩斯坦上尉的图上。他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四签名’的意思。接下来,这两个军官,其中一个找到宝物后带回了英国。我猜想这个人可能是违背了当初的约定。琼诺赞·斯茂没能拿到宝物的原因很简单,当初他画图时,摩斯坦正在印度当指挥官,而琼诺赞·斯茂同他三个同伙都是囚徒,没有人身自由。”
我说:“这又是你推理假设的。”
“这不仅仅是假设,这是唯一恰当的推断。你看推断的结果和前面发生的相差没有。舒尔托上校把宝物带回后,在家中安享晚年,直到接到一封来自印度的信,这让他深感不安,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也许信上告诉他:和他一起签名的几个人已经重获自由了。”
“我觉得说越狱更准确一些。舒尔托少校清楚他们的刑期,若是刑满释放,他就不会格外担忧了。你再想想在这之后他的反应,他曾误伤了一个装木腿的人。这能看出他格外戒备着装木腿的人。而那张图上的四签名上,只有琼诺赞·斯茂这个名字是白人,别的人名像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名字。你觉得这样分析清楚吗?”
“是很清楚,很简练。”
“那好,我们换个角色,站在琼诺赞·斯茂的立场上来分析。他返回英国是有目的的。首先他要拿回他的那份宝物;另外他要为他的同伙报仇。他找到舒尔托的住处后,很有可能买通了他家的一个仆人。泊恩丝通太太对我说,有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品行恶劣。这个藏宝的地方只有舒尔托少校和一个已死的忠实的仆人清楚,斯茂不会找到财宝。他很怕少校会把这个秘密带到另一个世界。所以,他一听说少校病危,冒着生命危险,跑到少校的窗前偷听。
若不是见到少校的儿子在里面,他真会闯进屋的。就在这晚,对少校恨之入骨的他潜入房里,东翻西找,企图找到宝物的痕迹,结果什么都没捞到,没办法,留下了‘四签名’的字条。这么说,他原想杀死舒尔托少校后,在他的尸体旁留个这样的字条作为标记,用来为‘我’和‘我的朋友们’伸张正义。他用的这种杀人方式并不少见,这样做还会给我们提供凶手的一些情况。我这么说,你有些眉目了吗?”
“明白多了。”
“接着他会干什么呢?他只能会悄悄偷看别人的举动了。或许他有时出国,有时回到这儿来打听消息,当这个秘密被揭开后,立即就有人告诉了他。这也证明了另一种说法,有人接应他。琼诺赞带着一条假腿怎么能从舒尔托家的高墙爬过去。于是他找了一个同谋,让他的同伙先爬过楼去。可是这家伙的脚丫不小心踩到了木馏油,我们让透毕去寻找他的行踪,连你这位只领一半工资的军官都有兴致地用伤腿跑了六英里。”
“照您这样的推测,凶手不是斯茂,是他的同谋干的了。”
“不错。或许他反对那人作案,他因为这在屋里不停地跺脚。琼诺赞同死者没有多少仇恨,杀人偿命,他不愿意以身试法。他没料到他的同伙竟残忍地用毒刺刺死了巴瑟洛谬。最后,他只好带着宝物,留下张纸条,和他的同伙一起溜走了。这些情况都是我据经验推测出来的。至于他的年纪、外貌,会是已到中年,肤色黝黑,他在酷热难耐的安达曼关押多年,能不晒黑吗?
我根据他步子的大小可以知道他的身高,另外,塞迪垩斯·舒尔托亲眼见过他脸上有胡子。
“他那个同伙长得什么样呢?”
“这并不难,你不久就会明白了。抓紧时间吸一口伦敦的清新空气吧。你瞧,太阳光穿透云层,照得云彩多漂亮呀,像是红鹤的美丽羽毛。在阳光下忙碌的人们许许多多,但像咱俩这样身担重任可就太少了。宇宙浩远广阔,同它相比,咱们的雄心壮志,又算什么呢?你读过约翰·保罗的书有心得吗?”
“多少知道一些,我在看过卡莱尔的着作后才读他写的书。”
“这就像是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样。他说过‘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他的这句话很深刻,这里谈到比较和辨别的力量,这力量本身就具备崇高的证明。
在保罗的作品里,你会获得许多精神养分。华生,你拿手枪了吗?”
“没拿手枪,我带了根拐杖。”
“我们找到匪窝就得动用防身武器了。斯茂那家伙你来对付,假如另一个坏蛋太厉害,我只得开枪了。”说着,福尔摩斯往左轮手枪里装上子弹,之后又把枪放回口袋里。
我们跟着透毕一路小跑地来到了通向伦敦市区的路上,穿过路两边半村舍式的别墅后,便是一条繁华的大街。这阵子,工人们起床活动了,一些妇女正在开门打扫台阶。街角上四方屋顶的酒馆刚刚开始营业,粗壮的汉子们从酒馆里出来,他们用袖子擦去胡子上的酒水。街头的野狗向我们瞪着眼,透毕毫不理会它,依旧低着头往前跑,鼻子不时发出一两声低吼,这表明它对木馏油的气味兴趣不减。
我们经过了斯特莱塞姆区、福瑞克斯屯区、坎伯韦尔区,又绕道穿过一些不知名的小胡同,一直走到奥费尔区的东面才到达肯宁顿路。我们追寻的人像是怕人跟踪,专门挑选弯曲的小路,尽量避开大路。从肯宁顿路的尽头,再向左,经过证券街、威尔斯路,来到了骑士街。
透毕忽然不动了,一只耳朵竖着,另一只耳朵向下垂着来回打转,像是犹豫不定。后来,它打了几个转后抬起头,似乎在向我们求助。
福尔摩斯呵叱它:“这是怎么了?罪犯不会上车跑的,更不会乘气球逃跑。”
透毕转了一阵后又前进了。福尔摩斯的兴致又好了。这回,透毕往四周仔细闻了一阵后,然后下了决心,义无反顾地向前冲去。这只猎犬不用鼻子嗅着气味,干脆牵直了绳子飞奔。福尔摩斯双目炯炯有神,仿佛已抵达贼窝。
我们穿过九榆树到了白鹰酒店附近的普罗德立克和那尔逊大木场。透毕兴奋地窜过角门,冲进锯木工人已经开工的木场,它穿过成堆的锯末和刨花,在堆满木材的小路上快速地飞跑,最后,它得意地跳上一只还在手推车上的木桶,透毕伸着舌头,眨着眼睛瞧着我们。木桶上和推车的轮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空气中有浓烈的木馏油气味。
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面面相觑,忍不住仰面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