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学谈判必读的95个中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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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松下用逻辑战胜对手

日本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在与荷兰飞利浦公司的谈判中,也是运用以理服人的谈判技巧,迫使飞利浦公司认可3%经营指导费的。  松下幸之助介绍说:"人们对于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比较容易判断其价值,而要认识无形的东西的价值则十分困难。但是,正确认识无形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在事业上也是如此。经营活动本身虽然不能以数量来衡量,但它却是可以被判明价值的。除了软弱无力、毫无成效的经营,大凡真正的经营都能取得辉煌的成果。它能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员工的福利,进而推动国家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只是我们尚未正确认识到这种经营的价值罢了。1952年,松下电器公司计划与外国企业进行电子方面的技术合作,为了寻求合作对象,我前往美国和欧洲各国,进行实地考察。经过调查了解,我发现美国在规模及其他方面与日本相去甚远,其先进的技术对日本不大合适。而荷兰这个小国的国情倒与日本相似,并且荷兰的飞利浦公司也是60年前靠个人起家逐渐发展壮大的,其发展史与松下电器公司相似。因此,我决定选择飞利浦公司作为松下电器公司的技术合作伙伴,并且立即开始谈判。谈判中遇到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飞利浦公司索要高达6%的技术指导费。这个数目与美国公司的3%相比要高出1倍。飞利浦公司坚持提取如此高的技术指导费,似乎有着不可辩驳的理由。他们认为,其责任心之强是美国的公司所不能比拟的,即使同美国公司合作没有成效的项目,改同飞利浦公司合作后,也一定会成功。以往的合作业绩就是最好的证明。

"飞利浦公司遍布世界48个国家的工厂,无一不是成功的典范。面对菲利浦公司的这种自信,大多数谈判对手往往把目光从提成6%这一苛刻的条件上挪开,转而注视飞利浦公司的雄厚实力,并且暗自庆幸能与它合作。实际上,任何人经过冷静的思考,都会对6%这个数字望而生畏。我虽然感到技术指导费的要价太高,不能接受,但仍然认为飞利浦公司是个理想的合作对象,而不愿放弃这个机会。当然,我对迫使对方降低条件也充满信心。通过认真的分析,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无论美国的公司,还是飞利浦公司,他们的技术本身并没有多大差距,差距仅仅在于技术以外的其他因素,即运用自己的技术取得成功的能力。甚至可以这样说,他们的技术输出能否获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引进技术的国家、公司内部情况的优劣及其经营能力的高低。这就好比教师和学生,即使教师的教学水平再高,由于学生的接受能力参差不齐,其教学效果也会各不相同。飞利浦公司要求提取6%的技术指导费,无异于在表明其教学水平高,但是他们显然忽视了我们松下公司作为学生的能力因素。根据这一认识,我对飞利浦公司方面说:'与我方合作,获得成功的概率将大大超过你方以前同任何公司的合作。假设与其他公司合作的成功率为100%,那么同我方合作的成功率将是300%。我们松下电器公司既然有如此高超的经营指导能力,那么,提取3%的经营指导费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而飞利浦公司的技术援助费则应降为4.5%。'对方还是第一次听说经营指导费,显得十分惊讶,随之提出了种种反对意见。但是,由于我方耐心说服,以理服人,对方很快表示理解。最终,双方按我的条件,以4.5%的技术指导费对3%的经营指导费达成了合作协议。于是,由我们两家公司资助指导的松下电子工业公司便应运而生。"

这个例子足以说明,运用以理服人的谈判技巧,特别应注意论证的逻辑性,而对方的失败则在于论证没有逻辑性:"设计理论依据具有权威性,就会使产品具有权威性。"这种逻辑不成立。因此可以说,以理服人的技巧利用不当,会让对方抓住把柄,处于谈判的不利地位。这是千万应当注意的。

当利益冲突不能采取其他方式协调时,客观标准的使用在谈判中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谈判的过程中,你可能已经充分理解了对方的利益所在,并且绞尽脑汁为双方寻求各种互利的解决方案,也非常重视与对方发展关系,然而,你还是遇到了一个令人非常棘手的利益冲突问题。双方就某一个利益问题争执不下,互不让步,即使强调"双赢"也无济于事。例如,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的房租问题;在国际贸易中的交货期长短问题等。

在上述情况下,谈判者多数会采取立场式谈判方法。这时,解决的方法有可能是,一方如果极力坚持自己的立场,那么另一方就不得不作出一定的让步来达成协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种谈判,双方的假设前提是:①我之所失即你之所得;②谈判协议的达成取决于愿意达成协议的意愿;③不考虑其他的因素,只考虑单一价格因素。

那么结果如何呢?这样,谈判就演变成一场意愿的较量,看谁最固执或谁最慷慨。谈判的内容就集中在看谁更加愿意达成协议。许多情况下,谈判会陷入另一场持久的僵局中,其结果不利于双方以后的进一步合作。

下面是谈判一个固定价格的土建项目的例子。就地基问题,业主与承包商各执己见:承包商认为地基5米就足够了,而业主认为至少6米。承包商说:"用钢筋结构来做房顶,地基没有必要做那么深。"业主不肯让步。那么如何才能保证房屋坚固呢?业主可以用一系列客观的安全标准来进行讨价还价:"也许我是错的,5米的地基就可以了;我所坚持的是地基要坚实牢固,深度要足以使房子安全。政府对此类土地的地基是否有安全标准?这一地区的其他建筑物的地基深度如何?这一地区的地震风险有多大?"遵循一些客观的标准来解决这一地基问题,很可能就是谈判的出路。

实践证明,此种方式的谈判非常有效,它可以不伤和气地快速取得谈判成果。但是,有一点谈判人员一定要把握,那就是谈判遵循客观标准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公平有效的原则、科学性原则和先例原则。

在谈判中,谈判者要想有效地运用客观标准,就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尽量发掘可作为协议基础的客观标准。

一般说来,谈判中遵循的客观标准往往不止一种。例如:市场价、先例、科学的判断、行业标准、效率、成本、道德标准、同等待遇、互惠原则等等。发掘越多,越有可能择取好的标准并帮助达成公平协议。

2善于阐述自己的理由,也接受对方合理正当的客观依据。

一定要用严密的逻辑推理来说服对方,对方认为公平的标准对你来说必须也是公平的。运用你所同意的对方标准来限制对方信口开河,甚至于两个不同的标准也可以谋求折中。

3所引用的客观标准至少在理论上能使双方都感到合适,而且要独立于双方的意志之外,否则也会使人感到不公平。

4始终保持冷静的理性态度。

谈判的实际情况可能是复杂多变的,对手可能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提出某种标准,甚至于将它发展成不可让步的原则立场。这时作为谈判者一定要保持冷静:首先,客观标准本身有多元性,你不一定非采纳不可,别的更为公平的标准也是可能存在的,应该通过比较来进行取舍;其次,如果几个客观标准都必不可少,是否可以考虑折中的方式以打破僵局,如我国过去实行的福利分房便综合了多种标准:工龄、职称、职务、学历等等,然后将它们折算成可相加的分值。

5不要屈从对方的压力。

来自谈判对手的压力可以是多方面的:贿赂、威胁、摆老资格、以人格担保、拒不让步等等。坚持客观标准就意味着绝不屈从压力,无论对方如何千变万化,回答都一样:请说明理由,明确双方认可的标准。除非对方真的不让步,否则,只要还能谈下去,你就能取得优势,因为你的力量在于坚强的意志、合理合法的态度和希望公平解决问题的良好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