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第11章第2节心理治疗的原则
不论进行何种形式的心理治疗,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接受性原则
医生对所有求治的患者,不论心理疾患的轻重、年龄的大小、地位的高低、初诊再诊,都应一视同仁,诚心接待,耐心倾听,热心疏导,全心诊治。在完成患者的病史收集、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心理测定,明确论断后,即可对其进行心理治疗。医生应持理解、关心态度,认真听取患者的叙述,以了解病情经过,听取患者的意见、想法和自我心理感受。如果医生不认真倾听,表现得不耐烦,武断地打断患者的谈话,轻率地解释或持怀疑态度,就会造成患者的不信任,这样必然导致治疗失败。
另一方面,医生不能机械地、无任何反应地被动听取患者的叙述,必须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注意其言谈和态度所表达的心理症结是什么。该原则又可称为“倾诉”或“顺听”原则。认真倾听患者的叙述,其本身就具有治疗作用。某些患者在对医生产生信任感后,会全部倾诉出自己压抑已久的内心感受,甚至会痛哭流涕地发泄自己的悲痛心情,结果会使其情绪安定舒畅,心理障碍也会明显改进,故接受性原则具有“宣泄疗法”的治疗效果。
2.信任原则
这是心理治疗的一个重要条件。患者对医生要有信任感,在此基础上,患者才能不断接受医生提供的各种信息,逐步建立治疗动机,毫无保留地吐露个人的心理问题的细节,为医生的准确诊断及设计和修正治疗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医生向患者提出的各种治疗要求也能得到遵守和认真执行。另一方面,要求医生从始至终对患者保持尊重、同情、关心、支持的态度,与患者保持密切的联系,积极主动地与其建立相互信赖的人际关系。在心理治疗过程中,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其主要责任在医生方面,这是检验一个心理治疗医生是否成熟、称职的重要条件。
3.保密原则
心理治疗往往涉及患者的各种隐私,为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保证患者得到正确及时的指导,同时也为了维护心理治疗本身的声誉及权威性,必须在心理治疗工作中坚持保密的原则。医生不得将患者的具体材料公布于众,即使在学术交流中不得不详细介绍患者的材料时,也应隐去其真实姓名。
4.计划原则
实施某种心理治疗之前,应根据收集到的有关患者的详细、具体的资料,事先设计治疗程序,包括手段、时间、作业、疗程、目标等,预测治疗中可能出现的变化及准备采取的对策。在治疗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各种变化,形成完整的病案资料。
5.针对性原则
虽然许多心理治疗方法的适用范围不像某些药物和手术那么严格,但各种心理疗法仍各有一定的适应证,特别是行为疗法。因此,在决定是否采用心理治疗及采用何种方法时,应根据患者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医生本人的熟练程度、设备条件等,有针对性地选择一种或几种方法。针对性是取得疗效的必要保证。
6.综合原则
人类疾病是诸种生物、心理与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因而在决定对某一疾病采用某一治疗方法的同时,必须不综合考虑利用其他各种可利用的方法和手段。例如,对高血压、癌症等疾病进行心理或行为治疗,应不排除一定的药物或理疗。此外,各种心理治疗方法的折中(综合)使用,也有利于取得良好的疗效。
7.支持性原则
在充分了解患者心理疾患的来龙去脉和对其心理病因进行科学分析之后,医生通过言语与非言语的信息交流,予以患者精神上的支持和鼓励,使其建立起治愈的信心。一般在掌握了患者的第一手资料之后,即可进行心理治疗了。对患者所患的心理疾病或心理障碍,从医学科学的角度给予解释,说明和指出正确的解决方式,在心理上给患者鼓励和支持。要反复强调患者所患疾病的可逆性(功能性质)和可治性(一定会治愈),这对悲观消极、久治未愈的患者尤为重要。反复地支持和鼓励,可防止患者发生消极言行,大大调动患者的心理防卫机能和主观能动性;对强烈焦虑不安者,可使其情绪变得平稳安定,以加速康复。在使用支持治疗时应注意:支持必须有科学依据,不能信口胡言;支持时的语调要坚定慎重、亲切可信、充满信心,充分发挥语言的情感交流和情绪感染作用,使患者感受到一种强大的心理支持。
8.保证性原则
通过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精心医治,以解释患者的心理症结及痛苦,促进其人格健康发展、日臻成熟。在心理治疗的全过程中,应逐步对求治者的心理缺陷的病理机制加以说明、解释和保证,同时辅以药物等其他身心综合防治措施,促使疾病向良性转化。在实施保证性原则的过程中,应经常听取患者的意见、感受和治疗后的反应,充分运用心理治疗的人际沟通和心理相容原理,在心理上予以保证,逐步解决患者的具体心理问题,正确引导和处理其心理矛盾,以进一步提高治疗效果。
9.灵活的原则
从某种现象上说,心理现象较之生物现象更具复杂性。患者的心理活动受多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不但不同患者之间心理活动存在很大的差异,同一患者在不同阶段的心理变化规律也往往难以预测。故在心理治疗过程中,医生应密切注意患者的心身变化过程,不放过任何一点新的线索,随时准备根据新的需要变更治疗程序。此外,也要注意各种社会文化和自然环境因素对治疗过程的影响,包括文化传统、风俗习惯、道德观念、文化程度、经济地位等。
10.“中立”的原则
心理治疗的目的是帮助患者自我成长,医生不是“救世主”,因此在心理治疗过程中,不能替患者做任何选择,而应保持某种程度的中立。特别是在遇到患者来询问“我该与谁结婚”、“我应该离婚吗”类似的问题,要让患者自己做出决定。
11.回避的原则
心理治疗中往往要涉及个人隐私,交谈是十分深入的,因此不易在熟人之间做此项工作。亲人与熟人均应在治疗中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