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之道,恩威并重而已,恩重则人乐于用命,威重则人不得不用命,因此为将之道也是领导之道也。作为一个海盗船上的领导者,领导桀骜不驯的一群大汉组成的一个组织,去共同实现一个目标,就必须采用严酷的惩罚,就必须更加严格地执行这些严酷的惩罚。”
没有残酷的惩罚就没有组织的完整和人员的效率,就会是一盘散沙,就会让海盗在与艰苦的环境竞争中,在与自己天敌——政府海军的竞争中,在与自己的目标商船战斗中,死亡,连遵守规则的人也会一同死亡。严酷的惩罚因此在海盗船上盛行不衰。
惩罚让组织不再涣散无力,让组织成为一个身、臂、指的整体,使组织在朝向自己的目标冲击时,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自然、有力而富有效率。组织的目标得到有效率的实现,则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受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严酷的惩罚是对组织中每一个遵守规则的成员的奖励。
公元前516年,一个青年才俊来到了当时的吴国国王阖闾的面前。这位青年才俊把自己所著兵法一十三篇逐一呈送给吴王阖闾翻阅。阖闾每看一篇,都拍案叫绝。这位青年才俊便是兵圣孙武。孙武出身于将门之家,从小就重视军事,善于击剑,后因齐国发生内乱,从山东逃奔到南方的吴国。
吴王虽然对孙武的兵法大为赞赏,但为了考察孙武管理、训练军队的实际才能,吴王决定挑选一百八十名宫中美女交给孙武试演阵法,他和大臣们则坐在高台上观看。
孙武把这些宫女编为两队,任命吴王最宠爱的两位妃子为队长,命令全队人员拿起武器。
孙武问:“你们知道心、背和左右手吗?”
宫女们齐声回答:“知道!”
孙武向全队规定:“向前,就看心所对的方向;向左,就看左手的方向;向右,就看右手的方向;向后,就是背的方向。你们听清了没有?”
“听清了!”宫女们异口同声。
规定讲明后,孙武即宣布军法,再三强调:违令者斩。
宫女们穿上军衣,拿着武器,觉得很是新鲜,哪里还管什么向左向右呢!击鼓向左的号令发出后,宫女们不但没有向左转,反而嘻嘻哈哈地大笑起来。
孙武再次宣布了规定和军法。随后又击鼓向左,宫女们又大笑起来。孙武严肃地说:“规定不明确,约令不熟悉,那是将帅的罪过;既然已经再三讲明了,仍然不执行命令,那就是下级士官的罪过了。”
于是下令要斩左右队长。吴王从高台上看见要斩两个宠妃,大为惊骇,急忙派人传令给孙武,请求不要杀她们。孙武回答说:“臣既然受命为将,那就是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遂立即斩杀两个队长示众。接着命另一名宫女为队长,重新操练,击鼓左右,宫女便左右;击鼓前后,宫女便前后,严肃认真,整齐如一,全部符合要求。
如同奖赏一样,处罚也是一个组织必不可少的部分。一个组织唯有依靠惩罚才能够规矩成员,让成员天南地北的个性符合和服从组织目标的实现。一个没有惩罚的组织必然是一群乌合之众,而一个有了惩罚规则并恰当执行的组织才可以从一个乌合之众变成人人生畏的可怕之师,孙武在几千年前就已经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案例。
惩罚让组织不再涣散无力,让组织成为一个身、臂、指的整体,使组织在朝向自己的目标冲击时,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自然、有力而富有效率。组织的目标得到有效率的实现,则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受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严酷的惩罚是对组织中每一个遵守规则的成员的一个奖励。
海盗们虽然不是孙武训练的毫无组织观念的吴国宫女,却也有如宫女们一样,视规则如无物的思想。海盗们都是桀骜不驯的人物,正如同凶猛的大鲨鱼,如果说要驯服一条大鲨鱼,只需要一个电棍就可以让它投降,那么要驯服一条条大鲨鱼组成的群体,则需要更加严酷的手段才行。
只要海盗们一踏上甲板,他们的旧生活也就留给了过去,而占据它的位置的则是一种至少是受严厉约束的生活,这种生活中的一切举止行为的基础只有一条——那就是铁的纪律。做到这一点靠的并不是请求或威胁,而是签署一份被称之为协议书、合同或条令的文件,每个海盗都要先以圣经宣誓,然后再在该文件上签名或画十字押,画十字押是在有人不识字的情况下才采用的方式。
海盗协议书并没有统一文本,它们各有不同。流传至今的有几种这样的文本,据说英国海盗巴托罗缪·罗伯茨船长和他的海盗船员们在1719~1722年之间所签署的那份合同书是一份最完全的文件。然而无论哪个流传下来的海盗协议,其内容大多数都是简洁的,其规则都是容易读懂得,是一眼就可以明了的规则,其中这些协议中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其中的惩罚条款占有协议中的最为重要的地位。比如签署日期为1723年的约翰·菲利普斯船长的文本,它的内容是:
1.跑者和对同伴守谜者将被放逐,只给予一桶火药、一桶水、一件小武器。
2.群体中偷窃财物者,视价值大小,放逐或者枪决。
3.当遇见别的被放逐者,给予船长和船员认为合适的惩罚。
4.殴打他人给予摩西之法,在受罚人赤裸的背鞭上打四十缺一下。
5.假如有人亮出武器,在舱里用无盖的烟斗抽烟,或拿着无插座的光蜡烛,那么此人按“摩西法规”在光背上挨四十缺一下多尾皮鞭的抽打。
6.不能保持武器整洁者、玩忽职守者,扣除应得的战利品,或者给予船长和船员认为合适的惩罚。
7.调戏女子的,立即处死。
8.假如我们遇到一个可敬的女人,而又有个人在未经她许可的情况下就追求她,那他也将被当场处死。
在海岛船长约翰·菲力普斯的这份协议里,几乎每一条都是一个关于惩罚的规则,也就是说,它的每一条都是一个禁止行为的规定,并且在每一条中都为这个禁止行为的违反者规定了详细而明了的惩罚。看得出,这些惩罚是严酷的,也是简单明了的。
约翰·菲力普斯的海盗协议只是海盗船上惩罚状况的一个缩影。实际上,海盗船上的惩罚规则比这还要残酷,那些惩罚的规则就像一把剑,时刻悬挂在海盗们的头上。海盗船长们让它提醒着海盗们,要规矩点,要向组织的目标——抢劫看齐,不要让自己的欲望与所有兄弟们发财的欲望冲突起来。
在海盗船上,海盗们如果触动了处罚条例,那么他们或是被丢进海里喂鱼,或是被船长用火枪近距离轰开脑袋,或者被皮鞭生生打死,或者被放逐到一块荒凉的小岛,等待着死亡慢慢降临。
通常而言,海盗船上有着丰富多彩的让人想像不到的惩罚手段。它包括鞭打、上镣烤、吊在桅杆上、“侧放”、放逐、枪决、绞刑等。
海盗船上的鞭打是一种特殊的鞭打,说它特殊是因为它使用的鞭子特殊。这是一种称为是摩西之法的鞭打,在古代的欧洲盛行,通常是奴隶主惩治奴隶的残酷手段。惩罚是用所谓的“九尾猫皮鞭”来执行的,这种皮鞭从古希腊罗马的大桡船时代起就已臭名昭著,并在19世纪初的舰队上也保留着。它是手柄上装了九根皮条的鞭子。因此,用这种鞭子抽一下就会在受罚者的背上留下九条血痕。那么打完四十缺一下会是什么情形呢?打过四十缺一下后,最好也是个皮开肉绽了,最坏当然是死亡。
上镣铐便是通常所说的关进“小黑屋”里,让受到惩罚的海盗在一定的时间里失去自由和享受的权力。客观而言,给有过失的人戴上镣铐是海盗船上较轻的惩罚,尽管海盗要戴着镣铐,只靠面包和水在黑洞洞的牢房里一连待上几星期,但是他不会受到别的体罚,只会受到一点儿惊吓,体重轻掉几公斤。其实海盗们此时最痛苦的不是肉体上的,而是对自由和享乐被剥夺后心里的痛苦。
吊桅杆的惩罚是这样的,首先将绳子捆在受罚的海盗的腋下,并把他吊到主桅的顶上。不管天气和海面上的情况如何,他都得在上面吊一夜。如果不幸碰到了大雨,还有大风与扑打过来的大浪,那么不要心存别人会将自己暂时放下来的想法,放心,此时其他的海盗是不会来到受罚的海盗的身边的,除非这个海盗想欣赏一下受罚的海盗在大风大雨大浪中的痛苦表情。
侧放是海盗船上除了放逐和死刑以外最残酷的刑罚。所谓侧放,也就是把人放在船的龙骨下拖。这种惩罚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可能就有了,在13世纪的欧洲已经颇为盛行了。在那时的汉萨同盟的一份指令中找到下面这番话:“凡是说下流话、赌博、滥用自己的武器或在值班时睡觉的人,都应该被放在龙骨下拖行。”“侧放”时,要像吊上桅杆时一样,要用绳子捆住受罚者,把他放在船下面,从船的一侧拖到另一侧,再从另一侧拖回来。这需要有强壮的身体素质才能挺得住“侧放”的全过程而又不呛水,这一点是没什么可说的。而绳子把人绞住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
放逐,就是将违反规则的海盗抛弃到荒无人烟的岛上任其自生自灭的惩罚,听起来似乎有一些“仁义”,因为海盗毕竟没有被当场处死。然而每个人都知道,在大海上,一个人处在荒凉的岛上,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一堆白骨,毕竟像鲁滨逊一样的好运气和好忍耐的人不多。
枪决和绞刑都是海盗船上的死刑,也是海盗船上最严酷的惩罚,但实际上,在海盗船上任何一个错误都可能被定义为死刑,海盗船上的人们是看惯了死亡的,所以他们不在乎将微小过错的惩罚在规则里规定为死刑。另一方面,海盗船长们也喜欢用死刑来增加惩罚的严酷性。
惩罚规则和惩罚措施一旦确定,就需要坚定地执行,如孙武一样,这样才能使惩罚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率。在海盗历史上,除了卡特琳娜以外,还有一位女船长,她的名字叫做美拉。与卡特琳娜的略显“斯文”不同,美拉虽然也是一位女性,但她是一个厉害的主儿,曾经有一位海盗犯了规则,应当受到四十缺一鞭和侧放的惩罚,在打完四十缺一鞭后,这位并不怎么强壮的强盗已经奄奄一息。然而女海盗船长美拉并不就此收手,依然命令将这个海盗侧放,最后的结果,这位海盗在则放中死亡。
在美拉被捕后,海军官兵将她反绑了双手,捆在柱子上,用皮鞭沾着盐水抽打。一个曾经亲眼看到过美拉惩罚自己船上的海盗的士兵跟她说,这是对美拉的报应,因为作为一个女人,在惩罚自己的船员时毫无怜悯之心。
然而美拉的回应是哈哈大笑,她没有被士兵的话激怒,她平静地告诉士兵,并不是自己天生狠毒,在大海上,在海盗船上生存,领导桀骜不驯的一群大汉组成一个组织,去共同实现一个目标,就必须采用严酷的惩罚,就必须更加严格地执行这些严酷的惩罚。一些微小的惩罚,或者不能严酷地执行惩罚,都不会对海盗发生作用。
惩罚是必不可少的,它是维持组织完整、人员效率和规则威严的重要武器。在海盗中有一个利克德勒集团,他们多年来肆虐于海上,成为最著名的海盗集团之一。海盗利克德勒集团多年之所以能够成功地活动于大海之上,其中固然是由许许多多因素促成的,但他们的严酷的惩罚无疑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他们自称为是“上帝的朋友和全世界的敌人”,在这“上帝的朋友和全世界的敌人”的行列中有着最严明的纪律。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每件事都是重要的,都要严格照办。因此,从普通成员到头头,每个利克德勒分子都非常了解自己的行动策略,每一个人都会尽自己的责任去完成它,因为完不成任务只会带来一种惩罚——死亡,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海盗船上严酷的惩罚是源于它所处环境的恶劣和所应用的人——海盗本身的桀骜不驯难以管教,因此,非严酷惩罚不能约束海盗,非严酷惩罚不能让一个船上的海盗成为一个组织,非严酷惩罚不能促使海盗的效率,而在企业中则不然。
在企业中惩罚固然一定要严格制定和执行,然而惩罚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本身,而是为了保证组织的效率;不是为了惩罚某人而去惩罚他,而是以惩罚为教育手段。因此,企业里的惩罚虽然严格,却也要比海盗的惩罚人情得多。
一位业绩一直第一的员工,认为一项具体的工作流程是应该改进的,她也和主管包括部门经理提出过,但没有受到重视,领导反而认为她多管闲事。一天,她就私自违犯工作流程。主管发现了就带着情绪批评了她。而她不但不改,反而认为主管有私心,于是就和主管吵翻了,并退出了工作职位。主管反映到部门经理那里,经理也带着情绪严肃批评了她,她置若罔闻。于是经理和主管就决定严惩,认为开除她的也有、扣三个月奖金的也有。这位员工拒不接受。于是部门经理就把问题报告到公司李总经理那里。
于是李总经理就把这位早有耳闻的业务尖子叫到办公室谈话。李总经理并没有一开始就批评她,而是让她先叙述事情的经过,并通过和她交谈,交换意见和看法。在交谈的过程中他发现这位员工确实很有思路,她违犯的那项工作流程确实应该改进,而且还谈出了许多现行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不完善之处。李总能这样朋友似的平等地和她交流,而且如此真诚地聆听她的意见,让她感觉受到了重视和尊重,反抗情绪渐渐平息下来,从开始的只认为主管有错,到最后承认自己做得也不对。后来在李总试探性地询问下,她也说出了她的错误应该受到的处罚程度。最后高兴地离开了总经理办公室。
此后,李总与部门经理以及主管交换了意见和看法,经理和主管也都认同了“人才有用不好用,奴才好用没有用”的道理,大家讨论决定以该位员工自己认为应受的罚金减半罚款,让她在班前会上公开作了自我检讨,并补一个工作日。她十分愉快地甚至可以说是怀着感激之情接受了处罚。而且公司还以最快的速度把那项工作流程给改进了。事情过后,这位员工一下子改变了原来的傲气和不服的情绪,并积极配合主管的工作,工作热情大增。大家说她好像像变了个人似的。
在企业里有才者通常都认为自己比领导聪明,所以当他的顶头上司管他时,他内心有一种逆反情绪,这就是管理者常说的不服管。进而管理者也往往带着情绪和偏见来管理这样的员工,动辄以惩罚立规矩,当然这没有什么不对。既然员工违犯了规章制度,就必须处罚。不然,就等于有错不咎,赏罚不明。但如何罚?简单地照章办事,罚款了事?这是一般常规的做法。这样就有可能造成该人才的流失,使其跑到竞争对手哪里去,弱己强敌。如果真是这样,在企业中就会形成一种极为恶劣的影响,劣胜优汰。形成这样一种氛围的话,企业早晚非垮掉不可。
因此,在必须处罚的前提下,应该明确惩罚的目标,而不是惩罚本人,惩罚不仅要留住人,更要留住心,留住一个因为惩罚而有效率的人。那位员工之所以愉快地接受处罚,最关键之处是她认为不正确的问题得到了改进,证明她的意见被采纳了,她的才能得到了肯定。最终的经济处罚比她心理预期的要轻,她感到庆幸。这就相当于她准备花一百元买这次错误,而结果只掏了五十元,在一定程度上等于奖励她了五十元钱,她岂能不高兴、不感激?朋友似的沟通交谈中,她自己认识到自己做错了,她能不改吗?这是让员工自己改正自己的错误,是积极有效地改正错误,而不是领导要她改正,而她不得不改、被动地改、消极地改。被动地改、消极地改不是彻底地改,有可能要留后遗症,随时有可能反弹。朋友似的平等地交流问题和看法,会使员工有被尊重感、有某种意义上的心理满足感,员工会感觉到这样的领导可信赖,能够解决问题,就会把自己看到的问题几乎毫不保留地倒出来,这等于让她积压已久的意见得到了倾诉,心理的压抑感解除了,能不轻松愉快吗?这样的处罚,同时也是在肯定员工与激励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