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出入澳门人生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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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进了房间,都懒得开灯,两个人直接就扭一块去了,就从门口到床这么短的距离,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脱,扑到床上时已经脱一半了,连拉带扯另一半很快也扒光了--激情这玩意稍纵即逝,但是一旦来临则势不可挡。

这世间,有无数的壮阳药,但这些壮阳药的功效都没有自我壮阳的效果好,而自我壮阳的根源只有一条,那就是自信。传说在****时期,有很多本身具有一定性功能障碍的社会边缘人物,一夜之间站在了风口浪尖,手中掌握了他们之前难以想象的权利,当他们渐渐体会到了这些权力所带来的乐趣和好处的时候,他们同时也惊奇地发现自己的性能力得到了提升--因为他们开始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自信。

虽然平日里我也算是一个比较自信的人,但却一直没体会过自信爆棚的状态。人体是个神奇而精密的机械,有时候一丁点的改变却可以使整个机能得到不可思议的提升,更何况大脑中的剧烈变化--于是我惊奇地发现连赢三十多万后我的肾功能在没去XX医院看XX大夫的前提下得到了不可思议的提升。

一场大战之后,宁宁软软地躺在床上,我也感觉甚是舒适,只觉神清气爽,世界也变得与众不同,闭目再回味一番,又觉人生美好,再展望一下未来,又感到前途如那康庄大道,光明而通畅?愁事?你跟我说愁事?哈哈,哥赢了三十多万,哪里还有什么愁事?

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体力恢复了一些,跟面色潮红的宁宁对视了一眼,我本想问她感觉怎么样,谁知到不由自主地问了句:怎么样,跟哥来澳门爽了吧?那语气之中的得意让我自己都感觉有些意外,难道我也是个得意忘形的人?

宁宁点了点头,只紧紧地搂着我,好像怕我瞬间消失了一般。我摩挲着她的身体,像摸收音机旋钮一般摸着她的胸,一边摸一边思考:我该不该乘胜追击,再赢他个三十万呢?

又躺了一会儿,我起身,光着屁股,在门口的镜子欣赏着自己的形体,说来奇怪,那时候我身体已经有些发胖,有微微的啤酒肚,脸也胖了不少,但这会儿看着镜子,想起马云说的那句“智商和外貌呈反比”的话,只觉得镜子里的那个人,真是一丁点才华都没有,简直就是世界上最没有才华的草包。

又在那把胸肌和肱二头肌伸缩了一下,心想一个优秀的赌徒应该也就是我这样吧,又英俊,又有魄力,敢拿八万砸一把,这样才能赢到钱。

回身点了跟烟,看那夜幕下的澳门,深深地抽了一口,再慢慢地吐出,想象一个摄像机正在拍摄我的侧面--等画面播放的时候观众一定会对我的脸议论纷纷:看,这就是赌神。

尽管别人说我是个二逼青年的时候我不会介意,但我内心深处还是有着文艺青年的情怀的。扭开了床头灯,看了看酒店手册,打了个电话让酒店给我送来了一瓶三千多的红酒,要一些小食,心想,既然都是赌神了,就该像赌神一样潇洒,喝红酒,抽雪茄。一想到雪茄再看我手里的中华,鄙视顿生:这么细,还这么白,一点都不霸气!

送酒服务比我想象的慢点,不过服务生那娴熟的开瓶动作和微微前倾的服务姿态还是让我感到很舒适。但是作为一个土鳖,边上站一个人我还是感觉有些不太舒适,再说他一倒酒就往高脚杯里倒那么一点,还不够我一口喝的,总像把杯子倒满然后一口气闷下去--尽管我知道那是土包子的做法,不过当时我不觉得我做的话就属于土包子的行为,我做那就叫魄力,别人做才叫土包子。

给了服务生五百的小费,打发他走了,我给宁宁倒了一大杯,自己也倒了一大杯,印象中我好想和宁宁从来没这么安静的坐着对视过,刹那间借着屋里略显昏暗的灯光,外加窗外迷人的夜色,我竟觉得眼前的宁宁如此美丽,迷人中又带一点可怜,看我的眼神有那么一丝的讨好……都想扔了酒杯直接把她再按床上了。

不过我还是没那么冲动,毕竟刚才已经冲动一次了。我举起杯,跟宁宁说了句:来,干了。这就一饮而尽,宁宁只说了句:你干了我说什么也得干了。言罢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我发现我渐渐喜欢上她这种时不时爆发出的……怎么说呢,豪情?

书上说,喝红酒要充分摇匀,要跟氧气接触,要在口中含一会儿,然后要慢慢的喝……那算个屁,都照书上说人就没法活了,那个瞬间我想起了萌萌--我未来的妻子,那个从小按照书上的要求约束自己行为的姑娘,她发展到今天,的确是按照书中教她的方式生活,比如,她被告知要听话,于是她就很听话,听话到自己都没什么主意,一遇到事就只会问:怎么办?

管他书上说什么,书上还说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公平正义呢。我来澳门是来爽的,又不是来照本宣科的,管他呢,喝爽才重要。于是又倒上一杯,端着酒杯,看着宁宁忽然我就哈哈大笑:你这是在跟未来的赌神喝酒啊!来,干了吧!意气风发的语气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那红酒应该是极好的,因为即使很快的从口腔中过去,唇齿之间还是会残留一种奇异的香味,让我都不想去吃小食--因为我担心那会破坏舌苔上红酒的幽香。

以前从没宁宁喝过酒,不知道她酒力如何,但是考虑到她在大连一直在一家酒吧工作,除了日常工作还需要推销各种质劣价高的酒,应该是挺能喝的,不过那天不知怎么,只喝了两三杯,从她脸上就看出有些醉态,我于是开始和她聊些这些天发生的事--其实我跟宁宁除了使用身体交流以外,事实上的思想交流并不多也不充分。我总觉得她文化水平太差,有些话跟她说了她不一定能懂,说多了她还以为我是矫情。直到那天一场酒下去,我才意识到是我太自以为是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本身没那么难,所谓障碍,都是自己设置的。而对于一对已经先使用了肢体进行了充分交流的男女来说,沟通难度会降低不少--比如可以毫不避讳地谈性话题。

我说了一些我小时候的事,宁宁听着,忍不住开始讲她的童年,我之前从未问过宁宁的人生经历,而且对她的人生经历也毫不感兴趣,但是这次来了澳门后却对她的过去渐渐有了些兴趣,一个人开始对另一个人的过去感兴趣,说明这个人开始喜欢上那个人了。这倒不一定百分百准确,但是至少可以从一个侧面印证,我对宁宁的态度,和之前有了很多的不同。

宁宁是在一个叫榆树的地方长大的,这个地方似乎是长春附近的一个县,宁宁家里生活条件一般,靠他老爹在矿上打工赚钱养家,她九岁那年他老爹因为长期下矿,得了矽肺病,在痛苦中去世了,但因为没法开出工伤证明而得不到赔偿,家中生活一下变得困难起来。宁宁的妈妈只好带着她改嫁,而宁宁的坎坷命运也就从此开始,之所以坎坷,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妈妈改嫁后给继父生了个儿子,从她这个弟弟出生后,宁宁就感觉自己是个外人,而按照宁宁的说法“整个家里也都拿她当外人”。

她的继父酗酒,赌博,动不动就打宁宁,也打她妈妈,这导致宁宁一段时间曾躲在学校不敢回家,等到上了初中,中学里孩子开始发育,宁宁说她那时候一看书就头疼,于是整天就跟学校里那些混混在一起玩,也不怎么上学。到了初二终于再也念不下去了,家里妈妈和继父也整天嫌她费钱,还嫌她给弟弟洗的衣服不够干净,而弟弟则整天就喜欢打她--据宁宁说这是他继父教的,因为一个四岁多的孩子不会对她产生那么浓重的憎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