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出入澳门人生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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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纠结了许久,克制住了强烈想再赌一把的心魔,上到楼上的酒吧,这是一间一瓶喜力啤酒90块的酒吧,在我不赌博的时候我的生活很节俭,但是开始赌之后我花钱越来越大手大脚,每次想节俭的时候总是想:省这点钱还不够我输一把的。点了一杯360块的鸡尾酒,坐在吧台上慢慢地喝,脑子里还在想我需要多久才能挣回我输掉的那一万四,期间不止一个身带迷人香水味的性感姑娘前来搭讪,澳门这个地方真是奇怪,男人找女人搭讪的成功率比女人找男人搭讪的成功率还高。我用沉默拒绝,环视了一下四周,我可以断定酒吧里风尘女子的数量要远多于良家妇女。

坐了不到二十分钟,我实在受不了了--受不了下半身蠢蠢欲动。在这个迷乱的城市,一个单身男子坐在酒吧,你将成为所有风尘女子的猎物。借火的,问时间的,直接在身后一搂的,朝你耳朵吹气的……我受不了了,真得受不了了。当那个在身后搂着我的姑娘脑袋在我肩膀上一搭的时候,我的大脑被下半身引导了。尽管我进酒吧门的时候一点兴致都没有,但这会儿满脑子只有兴致。

这个只要一千块,在澳门算是中等价,因为我这次是和胖子住的套房,尽管我带个妞回去胖子不会有任何异议,但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我还是去了姑娘的房间。结果一进房间,发现是两个单人床的一个标准间,里面还有另一个姑娘,似乎刚洗完澡,围着个浴巾,看我进来面不改色地笑了笑,那对精致无比的眉毛让我心尖颤了一下。她妩媚地转过身,上来就扶着我胳膊,用胸在我胳膊上蹭:老板,双飞吧。

这次,我已经不是无知少年了,因为我第一次来澳门的时候就知道双飞是什么意思了。但是我不想把自己搞得太累,于是摇了摇头。

若是在赌场门口,我想我是有能力拒绝的,但此时是在房间里。围着浴巾的姑娘于是开始嗲嗲的哭诉,说什么要是不双飞她就得出去,一个女孩子这么晚出去很危险的。我当时心里狂笑不止:要在内地这么说我勉强也就信了,这里可是澳门。如果一座城市满街都是良家妇女,那么晚间出去的女人也许会不太安全。但是在满街风尘女子的澳门,晚间出去有危险的就是男人了,而且前提是将失身也算作危险的一种。眼看她那浴巾就要蹭掉了,我都想去帮她拉上了。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如果我不和她们俩发生关系,那么就是对色情的亵渎。于是,我屈从了,但是我的屈从不是没有代价的,双飞本来2000,我只要1600。

真的乱搞起来感觉还凑合,但是乱搞之后就变得非常空虚不爽。我发乱搞的时候,最享受的是选择乱搞对象的过程,而不是乱搞的过程。

也许是之前吃饱喝足的缘故,从她们的房间里出来,精神上并不觉得十分疲倦,但是还是有些腿软。再看表都快十二点了,于是上到自己的房间,借助门口的灯光,我看到胖子的裤子在他卧室门口,边上还有一双歪倒的高跟鞋。我笑了笑,心想胖子肯定是赢了。

回到自己卧室,也没开灯,摸黑脱了衣服,就乎地趴到了床上。结果传来一声尖叫,险些把我吓抽搐。赶紧拧开床头灯,发现床上竟然躺着--宁宁?

宁宁瞪着我不满地跟我说:你不能看看么,撞死我了,一边说一边揉着腿,刚才似乎被我膝盖磕了一下。

我气得都笑了:这是我的房间啊!

宁宁不太高兴的样子:三哥让我过来的。吴胖子本名吴宝川,外号老三。我想起胖子门口那双高跟鞋似乎不是宁宁的,有点明白了。这时,胖子房间里传来的翻云覆雨声音,验证了我的猜想。我觉得胖子有点过。

胖子没少赢吧?我问宁宁。

宁宁说:开始输了二十多万,然后他就让我走,我就去看表演了,不知道他赢还是输了。看完表演回房间,过了一会儿三哥就回来了,领着两个女的,我跟他进房间,他说让我在你房间里睡。

在我房间睡……我也不是什么好人,这勉强可以接受。但是我不想跟她同床,于是问题出来了:我睡哪?我于是问宁宁,宁宁一撅嘴:你总不忍心让我睡沙发吧?

我当然忍心,这会儿我身上的疲惫已经开始袭来,睡沙发我是坚决不能接受的。

我太累了,不想跟宁宁再理论,心想反正现在即使是邪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再说即使是真的邪恶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于是拧关了灯,就钻进被窝。宁宁居然什么也没说。我脑袋一沾枕头,困意立即袭来,便睡了过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就感觉有人在摸我手,再摸胳膊,摸来摸去,我困得紧,推开了继续睡。但没过几分钟,被啜泣声给吵醒了,转头一看,宁宁在边上,一脸委屈地哭。

我叹了口气,心想胖子也太过分了,好歹也算跟你过来的,你就搞到一起不行么,给推我这边来让我怎么办!难不成真的上了她?上了也就上了,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我不能上,我怕我累死。没办法,看来是睡不成了,我就问宁宁为什么哭,宁宁一遍啜泣一边说:你们都这么讨厌我么?

这种言论让我感到有些摸不着头脑,宁宁好像是90后,要么也是88或者89年的,她们成长的时代,社会道德和风气已经完全被50,60后一代摧毁--但老一辈通常喜欢往90后身上推责任,认为是90后把社会风气搞砸的,即使如此,90后也是自认清纯的老一辈教育起来的。虽然我比她也大不了几岁,但是我对这些新时代年轻人的想法有时感到难以理解,追问之下,宁宁说:开始三哥让我跟他那屋睡,我不喜欢黑人身上的味,一股羊肉串味,我就不干,三哥就生气了,让我上你这来。到你这来,你自己睡觉又不理我……

我觉得跟宁宁没什么可装的,反正我也不是好人,就跟他解释:不是我不理你,刚才我刚跟别的姑娘乱搞完,没体力了。

宁宁听了安静了一秒,然后看着我,试探性地追问:小姐?

我点了点头,没想到宁宁哭得更凶:我连个小姐都不如么……

在那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奇怪的命题:两个女人遇到一个劫色的,劫色的把丑的那个女的放走了,留下漂亮的那个。问:谁受的伤害更大?

真是个要命的问题,听说女人很容易理解这个命题,我至今没能理解,听宁宁这么一哭诉,似乎多理解了一些。有时候你认为的尊重,对别人其实是一种打击。

那么我是尊重她呢,还是打击她呢?说实话,我担心我挂掉,即使不挂掉跟胖子似的弄着弄着昏了,也不像话。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句话我是绝不信奉的,因为死在牡丹花下的人,只会成为牡丹花的肥料。

于是我拉着宁宁的手:改天吧。

唉,只能睡沙发了,这叫什么事!尽管小恶魔想让我做恶,但是可能是因为宫闱野史看多了,对精尽人亡这种事情发自内心地恐惧,说白了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压制住了欲望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