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结起来力量大
每当秋高气爽的时候,我们就会看到碧蓝的天空中有群雁南飞,它们排成"一"字或"人"字形,行列整齐,人们称之为"雁阵"。
大雁为何要排成"阵"向前飞行呢?为什么不单独向前飞行呢?科学研究发现:雁阵的飞行速度是单只大雁的1.71倍。也就是说,聪明的大雁们发现团队协作的力量远远超过任何一只大雁单飞的极限。这就印证了那句话:团结起来力量大。
动物学家进一步研究发现:当大雁排队前飞时,前一只大雁鼓动翅膀所击起的气流,会让后一只大雁的浮力和飞行高度提升71%。很显然,在大雁团队里飞行能节省力气;如果离开雁群单独飞行,每只大雁要付出多得多的努力,如此更容易精疲力竭。因此,即使是一只平时顽劣至极的大雁,在沿途遇到新奇无比的景色时,也不会因为贪恋美景而脱离雁群。
具有高度智慧的人类其实应该向大雁学习团队精神。雁阵是每一只大雁的归宿,而组织则是每一个人的归宿。组织为我们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以及获得物质和精神满足的途径。如果离开组织的归宿,一个人单打独斗,无论如何出色,也难以抵达成功的"南方"。
现代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专业,每个员工都只能在一定位置上发挥一定的作用。一个很忠诚、能力很强的员工,孤军奋战,虽然也能取得一定成就,但却无法有大的作为。只有依靠团队精神,通力合作,把集体的巨大力量发挥出来,才能铸就大的作为。
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荣格有个公式是这样的:I+We=FullyI。这个公式的意思就是:一个人只有把自己融入集体中,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个人价值,完善自己的人生。任何成绩的取得都是与他人协作的结果,不管你所处的是政府机关,还是一个软件开发团队,都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融入团队才会实现自我作为的不断突破。
微软公司在开发Windows2000时,动用了3000多名工程师及测试人员,代码就写了5000万行。这样浩大的工程即使是一个超级天才也无法完成;设有团队精神,没有工程师之间的精诚合作,也无法完成如此浩大的工程。
在现代组织中,"善于与他人合作,具有团队精神",已成为衡量员工的一项重要标准。在组织中,优秀员工的能力不一定是最强的,可一定是最具有团队精神、能够融入整个组织之中的人。这样的员工当然是最爱管理者青睐的。
美国著名的管理大师杰克·韦尔奇说:
"我喜欢用富有团队意识的员工,因为在一个公司或一个办公室中,几乎没有一件工作是一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大多数人只是在高度分工中担任一部分工作。只有依靠部门中全体职员的互相合作、互补不足,工作才能顺利进行,才能成就一番事业。"
美国著名管理学者C·吉恩·威尔克斯在他的《耶稣论领导》一书中讲到,团队的力量不仅在当今时代至为明显,在《圣经》时代也是如此。威尔克斯宣称:
·团队涉及的人越多,能提供的资源、想法和能量也就越多。
·团队让领导者的潜力最大化,让他的弱点最小化。在一群个人当中,人的优势和劣势一览无余。
·团队提供了适应需要、达成目标的多元视野,因此可以为每一种情况都设计好几种选择方案。
·团队分享胜利,分担失败。这培育了真正的人性和相互信任的沟通平台。
·团队让领导者始终对目标负责。
·团队合作很容易就比个人做更多的事。
世界上没有无所不能的全才。在组织里我们彼此需要:你需要大家,大家也需要你。我们不是孤立的岛屿。为了创造更辉煌的业绩,我们彼此依靠、支持、关联、回应、给予、取得、忏悔、谅解、伸手拥抱、付出信任……因为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是完整、独立、自给自足的全能最佳选手。让我们不要再扮演自以为是的角色!脆弱的生命已经够孤立的了,让我们乐于沟通,紧密联合起来吧!
2、"独行侠"干不出大名堂
号称"丛林之王"的非洲狮子往往长期处于饥饿之中,原因就在于狮子捕猎的时候都是独来独往。而非洲丛林里另一种食肉动物--鬣狗,则是成群活动,大的鬣狗群有数百只,小的也有几十只,它们很少自己猎食,而是等狮子把猎物杀死以后,从这个"丛林之王"嘴里抢食!
虽然单个的鬣狗对于强大的狮子来说根本不值一提,可是成群的鬣狗团结起来却让这个"丛林之王"却步--争夺的结果,往往是狮子在旁边看鬣狗分享自己辛苦狩猎的成果,等到鬣狗吃完了拣一些残骨碎肉聊以果腹。
现代组织中活动着"丛从之王"一样的人,他们能力超群,才华横溢,自以为比任何人都强,连走路的时候眼睛都往上看,他们藐视职场规则,不拿同事的忠告当回事,甚至连上司的意见也置若罔闻,他们甚至找不到一个可合作的同事和朋友。
以科学分工为主导,以团队精神为灵魂的现代组织不接纳罗宾汉式的"独行侠",因为他们过于炫耀个体的力量,而忽略了整个组织,他们以为,凭借自己拥有的资本,完全可以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可是他们却忘了,凭借自已之力想要包打天下者不是在螳臂当车,就是在痴人说梦。这样的人即使有三头六臂也干不出大的名堂来,不会成就大的作为。
无论多么有才干的人取得成就也是以他人的奋斗为基础的,而且组织中,这样的人也是不可能取得长期成功的。苹果电脑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正是其中的显著代表。
美国航天工业巨子休斯公司的副总裁区登·科林斯曾经评价史蒂夫说:"我们就像小杂货店的店主,一年到头拼命干,才攒那么一点财富。而他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赶上了。"足见史蒂夫的能力超凡。
史蒂夫22岁就开始创业,从赤手空拳打天下,到拥有2亿多美元的财富,他仅仅用了4年的时间!不能不说史蒂夫是有一个创业天赋的人。然而,史蒂夫却因为具有"丛林之王"般的个性,从来都独来独往,拒绝与人团结合作,从而吃尽了苦头,导致了事业的挫败。
史蒂夫骄傲、粗暴,瞧不起手下的员工,像一个国王高高在上。他手下的员工都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他,很多员工都不敢和他同乘一部电梯,因为他们害怕还没有出电梯之前就已经被史蒂夫炒鱿鱼了。
就连他亲自聘请的高级主管--优秀的经理人,原百事可乐公司饮料部总经理斯卡利都公然宣称:"苹果公司如果有史蒂夫在,我就无法执行任务。"
对于二人势同水火的关系,董事会必须在他们之间决定取舍。当然,他们选择的是善于团结员工和员工拧成绳的斯卡利,而史蒂夫则被解除了全部的领导权,只保留董事长一职。
对于苹果公司而言,史蒂夫确实是一个大功臣,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才,如果他能和组织中其他成员团结一心的话,相信苹果公司是战无不胜的。可是他却选择了孤立独行,这样他就成了组织发展的阻力,并且能力越强,对组织的负面影响就越大。所以,即使是史蒂夫这样的出类拔萃的"干将",如果没有团队精神,组织决策层也会从全局考虑忍痛舍弃。
有人也许会有疑问:有些天才,就是特立独行的,他们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啊?伟大的成就有时候就是需要与世隔绝啊!
是的,在一些领域里,也许,具有非凡天赋和超人努力的人会取得巨大的成就,比如梵高和爱因斯坦。然而爱因斯坦却说:"一天中有很多时候,我都意识到,我的工作和思考,很多都是建立在同伴劳动的基础上的,无论这些同伴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我必须竭尽全力释放自己的能量,才能回报他们。"其实,他们只是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比较独特而已!
一个员工要想有大的作为,大的建树,就必须要时时反省自己,警惕成为现代组织中的"罗宾汉"。
那么,"独行侠"式的员工一般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呢?
拥有比大多数周围同事高的学历或者专业技能,取得过一定业绩,经常以此为荣,沾沾自喜。
独来独往,在组织内没有什么朋友,平常话不多,说起活来也充满着骄傲的语气。
能够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和想法,但绝不容许别人修改,甚至包括领导在内。如果自己的意见被采用,则更骄傲;如不被采用,则内心忿忿不平。认为其他人的所有意见和计划都是平庸甚至荒谬的,不屑一顾。
很少与人交流,对别人的建议和意见,不管善意、恶意,一概不予理睬,甚至粗暴回绝。
很少参加组织的集体活动,比如会餐、旅游等,认为和同事人在一起很无聊,降低了自己的身价。
一旦上述具有一条或者几条,这样的员工会逐渐自绝于组织,这实际上等同于是自我毁灭!
这样的员工应该深刻反思:人类历史上是否有任何一项伟大的作为由单独一个人完成的?应该看到每一个干过一番大事业的人,其身后都有一个团队。记住美国约翰逊总统的话:"的确,我们很难共事;但同样,我们也很难独自处事。"
一滴水,只有溶入大海,才永远不会枯竭;一个员工,只有充分的溶入到整个组织、整个团队中去,他的潜能和才干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他才能不断地被晋升到重要的位子上去,才能创造最大的效益,干出有一番大的作为。
3、强化自己的团队精神
众志成诚来自于亲密无间的团结,而团结必须以精神纽带来维系,这种精神纽带就是当今组织所呼唤的团队精神。
团队精神是团队的成员为了团队的利益和目标而相互协作、尽心尽力的意愿和作风,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的高度统一,是高绩效组织的灵魂。
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要发展,要壮大,要有一番大作为,必须要有一种团队精神作为支撑,每一个组织成员都必须不断地提升自身的团队精神。
第一,认同团队使命。
团队精神是一种心灵的力量,它来自于团队成员对于共同使命的认同。人们只有认同共同使命,才会产生共同奋斗的激情,才会有齐心协力工作的动力。
因此,具有团队精神的前提就是对自己所加入的团队的使命的认同。如果无法认同团队使命,不管有没有丰厚的薪水激励或有多么严厉的惩罚,也不会激发起你的工作激情,更不会对团队产生向心力和凝聚力,无法创造出卓越的作为来。
第二,具备强烈的归属感。
热爱组织是团队精神的基础。只有热爱组织的人,才能与组织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始终站在组织的立场,事事处处以组织利益为重。而对组织的热爱根源于对组织的强烈的归属感。
强烈的归属感可以改变一个组织,并造就员工的地位。
艾德勒应聘到一家制衣公司。这家公司已经亏损达2000多万美元,公司连给员工发工资都很困难。
艾德勒想:我既然来到了这个组织,就是这个组织的一分子了,就要为组织服务,我一定要设法把我的企业从困境中解救出来!
这种强烈的归属感使他主动去找老板,觉得首先应该转产。他们决定把生产成人服装改成适合儿童需求的特色服装。结果新服装上市后供不应求。艾德勒自然也在组织里站稳了脚跟,决策层决定让他负责分管新产品开发的工作。
第三,善于发现他人之长。
个人融入团队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看到他人的长处,欣赏他人的优点。表面上看起来这并不难做到,但实际上要真正从内心深处欣赏他人并非易事。很多时候,我们更关注别人的错误和缺点,而对他人的优点却视而不见。显然,这种行为是很难让我们融入团队的。因此,要想融入团队,就必须抛弃这种行为和思想,了解他人的长处并加以赞美,而非揪住缺点不放。
在组织中,每个人都会有长处和短处,只关注缺点很容易导致团队成员间的矛盾,从而破坏团队成员间的和谐关系,影响团队合作。只有采用欣赏的态度,对于他人的长处大声赞美,对于他人的缺点以诚恳帮助人的态度私下交谈,这样才能促进组织内部的合作。
第四,看清自己的位置。
一个好的团队就像一部设计精密的机器,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独特的定位,都有自己最主要的工作。只有每一位组织成员都认清了自己的位置,明白了自己的主要任务,组织这部机器才能正常运转。若对自己位置认识不清,看不清工作的重点,组织就会一团糟。因此,在加入一个组织之后,应该做的第一件事是不翻阅文件、承接任务,而是寻找自己的定位,找准自己的位置。
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为了克服更大的困难,创造更大的业绩,我们需要不断地与他人联系,与他人合作。
但是没有人喜欢被强迫或遵照你的命令行事。如果你想赢得他人的合作,就要征询他的愿望、需要及想法,让他们出于自愿。所以,一个能融入团队,与他精诚合作的人,不仅要培养团队精神,还应该这就需要熟练运用如下沟通合作技巧:
(1)让他人觉得想法是他自己的
爱德华·豪斯上校,在威尔逊总统执政的期间,在国内及国际事务上有极大的影响力。威尔逊对豪斯上校的秘密咨询及意见依赖的程度,远超过对自己内阁的依赖。
豪斯上校利用什么方法来影响总统呢?
"认识总统之后,"豪斯说,"我发现,要改变他一项看法的最佳办法,就是把这件新观念很自然地建立在他的脑海中,使他发生兴趣--使他自己经常想到它。第一次这种方法奏效,纯粹是一项意外。有一次我到白宫拜访他,催促他执行一项政策,而他显然对这项政策不表赞成。但几天以后,在餐桌上,我惊讶地听见他把我的建议当作他自己的意见说出来。"
老练的豪斯没有打断总统的话,说:"这不是你的主意,这是我的?"他不愿追求荣誉,他只要成果。所以,他让威尔逊继续认为那是他自己的想法。豪斯甚至更进一步,他使威尔逊获得这些建议的公开荣誉。
我们每天所要接触的人,就像威尔逊那样具有人性的弱点,因此,且让我们使用豪斯的技巧吧:让他人觉得这个想法是他自己的。
(2)从对方的立场看问题
记着,别人也许完全错误,但他并不认为如此。因此,不要责备他;试着去了解他,试着忠实地使自己置身在他的处境,从他的立场去看问题,就很容易寻找到合作的契机。
(3)请求对方的帮助
人类天性中都想做个重要人物。请对方帮你一个忙,不但能使他感觉自己重要,也能使你赢得友谊与合作。
本杰明·富兰克林就运用这项原则,把一个人刻薄的敌人变成了他一辈子合作伙伴的。
富兰克林年轻时,当选为费城州议会的文书办事员。议会中最有钱又最能干的议员之一,却非常不喜欢富兰克林。他甚至公开斥骂富兰克林。
这种情形非常的危险,因此,富兰克林决心对方喜欢他。
下面就是富兰克林自己叙述的经过:
"听说他的图书室里藏有一本非常稀奇而特殊的书,我就给他写了一封便笺,表示我极欲一睹为快,请求他把那本书借给我几天,好让我仔细地阅读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