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耽美小说警哥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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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都是110惹的祸

110是什么?110有两个意思。

第一,110是一个阿拉伯数字,介于109和111之间的自然数,是一个偶数。

第二,110是中国报警电话号码,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

我们没有危险的事情,一定不要碰110电话。

可是我们的市民们,就是有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敢者,敢随便乱打110,有的人笑了:我不信。你不信,跟我去看。

镜头一

邹进喜欢喝酒。大喝大醉,小喝小醉,反正,一旦喝酒,他清醒的时候就很少,除非他不喝酒。

那天,几个酒友小聚,酒桌中,杯推瓶盏,酒尽席散。

邹进晃晃悠悠地往自己家里走。

一路上左脚高,右脚低,前手摇,后手晃,来到了一家饭店旁边。

邹进感到自己的身体像要开了锅,本能促使他立刻跑到饭店门前的墙边准备小便。

饭店老板看见了,说:“喂,朋友,不要随便小便,去厕所。”

邹进瞪着眼说:“我小不小便跟你有一毛钱关系吗?我就在这小便,气死你。”

饭店老板气儿上来了:“哎呦嘿,跟我有五毛钱关系,你在我饭店墙边小便,还挺横。”他走上来,挥拳就把邹进打倒在地。

邹进本来就站不稳,再被人猛打一拳,更加软得起不来。

他躺在地上,掏出手机。拨打110:“警察叔叔,我被人打了,快来救我。”邹进大声地说。

饭店经理更生气了:“你有错,你还报警,看警察来了说谁。”

警察来了,现场调查完毕,警察先让饭店经理把邹进送到医院检查,然后再到派出所调节纠纷。

醉酒的邹进到了医院后仍然多次拨打110电话。

医院检查,邹进没有什么事。

邹进躺在派出所临时床上,呼呼大睡……

警察也叫饭店老板稍作休息……

凌晨四点,邹进醒来……

他看见一个警察瞪着眼看着他,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也瞪着眼看着他……

邹进傻傻地看着……

他听了警察的叙述,非常惭愧,连连向警察道歉。

邹进又对饭店老板说:“兄弟,对不起,我酒后失德,不该在你的饭店墙上小便。”

饭店老板也说:“我不该打你。”

警察看了看双方。说:“你们认错态度很好,但是该罚的还要罚,可以从轻处理。”

邹进因为乱打110,被罚款五百元。

饭店老板因为打人,被处罚贰佰元。

邹进叹了一口气:“我打什么不行,非打110,都是110惹的祸。”

镜头二

喻祥骑着摩托车速度有点快,耳边可以听到一点风声。

他的对面走来了几个年轻男子。

喻祥骑到一个年轻男子面前时,与这个年轻男子发生一点碰撞。

那个年轻人不敢了,伸出手想揪住他评评理。

不料喻祥摩托一加速,他逃离了。

他的后面传来几名男子的骂声。

喻祥骑出去大约有十分钟了,觉得自己被骂有点冤,他的眼睛一转,掏出了自己的电话。

他开始打电话:“我被抢劫了,快来帮我。”他给自己的好几个朋友打了同样的电话。

很快,喻祥的几个朋友开着车赶到了。

他们和喻祥一起追赶那几名年轻男子。

那几名年轻男子一边走,一边说笑,他们拐进了路边的一家工厂。

眼看就可以追上他们了,可以报复一下,却眼睁睁看见他们进了工厂。

喻祥有些不甘心。

他又掏出了手机,拨打了110:“我被抢劫了,抢劫人逃进了附近的工厂,”

警察立刻赶到,一面询问喻祥案情细节,一面分两路围堵抢匪。

警察发现,在询问喻祥案情过程中,喻祥一会儿说自己被抢了两万元,一会儿又说好像是三万元,喻祥的陈述引起了警察的怀疑。

这时,一路围堵的警察在工厂后院的宿舍找到了那几名抢匪。

他们被带了出来。

几个人被当成了了抢匪,非常吃惊。

一个人说:“我们都是工厂里的工人,晚上从网吧回来,我被迎面驶来的喻祥的摩托车刮了一下,当时仗着人多,我就想揪住喻祥评评理,喻祥突然加速骑摩托跑了。”

另一个人说:“我们几个人冲着他的背影骂了几句,也没当回事,就回厂里了。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光临了。还被按了个‘抢劫’的罪名,警察同志,我们没有抢劫。”

真像大白!喻祥是报假警泄私愤,警察带走了喻祥。

有时候吃亏是福,喻祥没有吃亏,唯一他觉得自己吃亏的地方是挨骂了。所以他心里不舒服。为泄私愤,捉弄110,把自己捉弄进了看守所。

唉,你泄什么不行,非泄110!你捉弄什么不行,非捉弄110。

又是110惹的祸!

镜头三

市公安局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XX区华联大厦有炸弹!

XX区公安分局接到转警后,突然警铃大作!

紧急集合!

XX区华联大厦有炸弹!将在当天下午15:00爆炸!

情况紧张而有序地进行。

对华联商厦和周边地区的交通进行管制。

封锁现场。

疏通群众。

在现场搜爆,排爆。

高度紧张,四个多小时,没有发现爆炸物。

……

有一个人躺在家里正在偷偷地笑。

这个人叫柏火。

他的脑子中出现了这样的画面:路上很多警察封锁交通。大厦中警察紧张地搜索。人们有点慌乱地奔跑,甚至有娇柔的胆小的女人会吓哭……

柏火想着,高兴地笑出了声:“这生活太乏味了,有了这点刺激,心里舒服!”

晚上八点钟了,柏火打开新闻频道,出现了下午华联商厦有炸弹的新闻:市公安局已经确定,没有找出炸弹,华联大厦恢复正常营业。

柏火伸了一个懒腰,满足地躺在床上。

晚上八点半,有人敲门。

柏火懒洋洋地起来,打开门。

警察冲了进来,迅速控制了柏火。

原来,柏火就是打电话报警说有炸弹的人。

柏火不知道警察是怎么查出是他报的假警,不承认。

警察一一出示了所有的证据:这些证据是警察用高科技手段侦查确定的。

柏火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华联商厦有炸弹的嫌疑人。

面对证据:柏火低下头。

但是柏火心里还存在侥幸心里……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检察人员依法询问,柏火对在公安分局交代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死不认罪。

检察人员又认真调查取证。

大量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还有其它的证明材料形成了一个证据链。这些证明足以证明柏火有罪。

但是柏火死不认罪。他认为只要零口供,就判不了。

柏火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很大,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虽然他死不认罪,制造“零口供”,但是并没有影响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依法对柏火提起公诉。

在开庭过程中,柏火还是拒不认罪。但是他还是被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扛了半天,还是被判刑,柏火有不明白的地方了。

柏火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电话“华联商厦有炸弹就是犯罪?”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三)》增加:“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参见《刑法修正案(三)》。由此,增加“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两个罪名。

柏火还有一个地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什么都不承认,怎么还能判刑?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柏火“啪”地打了自己一下脑袋:“我玩什么刺激不行,非玩110!”

还是110惹的祸!

……

都是110惹的祸,其实都是当事人的随便,甚至荒唐给自己带来的祸。

110不是随便打的,你要是拿110玩心跳,其实玩的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