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我在回宾馆的路上遇到哈喇子,他开着一辆宝马轿车,喊了我好几声我才反应过来,我坐进轿车,他请我吃饭去我也不好意思推辞,虽然我和大粪吃过一碗面。
我问哈喇子,小转琳呢?他说,没见着她,电话也关机,这臭婆娘。我埋下头只顾着吃东西,什么话也不说了。
哈喇子老喜欢提起我们的往事,我东躲西藏转移话题,因为我觉得过去的事真没意思,而他觉得有点意思。
在小学课本上我读过这样一个故事:陈毅年少时,有一次读书读到兴奋处,误将馒头蘸了墨水吃了。其实吃墨水并非陈毅一个人,当年王羲之也吃过,对了,我也吃过。有一次课间我趁小转琳上厕所时把她桌上半瓶红茶给喝了,只见大家都笑的前俯后仰,哈喇子也捂着肚子大笑。我感到有点莫名其妙,有人举起一个空墨水瓶对我说,老于,你喝掉半瓶红墨水了!遭此一劫后来我红茶、绿茶通通不敢喝了。
直到刚刚哈喇子才告诉我当年就是他整的我,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不好意思计较,我是这么说的:王羲之吃了墨水成为一代书圣,陈毅吃了墨水成为开国元帅,那我算个啥?哈喇子若有其思然后慎重其事的说了三个字,艺术家。艺术家我喜欢,我也梦想当一名艺术家,就像大粪那样,也挺潇洒。不过艺术家三个字从哈喇子嘴里出来就不是那么个味儿,后来他又说了三个字:小说家。
小说家——这三个字在我心里激起一种莫名的感动,我也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写过几个小说,我梦想写足十个小说,然后其中的一个被大众所接受,这时候我就遽然离世,然后其余的九个作品也受到空前的传播和追捧,那时候大家要签名的话就去墓地找我,如果还有一丝力气,我定会挣扎着爬起来给你画上几笔。
哈喇子又把话题扯到初中那会儿,初中我们在同一所学校。他说他初中时向小转琳表白,对此我一无所知,小转琳也只字未提。我本想问哈喇子表白成功与否,后来我觉得没意思,问了就更没意思。
哈喇子说他表白的时候送了一朵黑玫瑰给小转琳,我觉得这个有意思,钱钟书说:“女朋友”就是“情人”的学名,叫起来庄严些,正像玫瑰花在生物学上叫“蔷薇科木本复叶植物”。我叫朱丽叶也是叫女朋友,虽然她更像一个情人。我问哈喇子,那朵玫瑰是不是黑的发紫,紫的发黑。哈喇子摇摇头道,黑中透红,红中透黑。我想这就对了,小转琳也送过我这样的一朵玫瑰花,当时我把它给吃了。我本想把这事告诉哈喇子,一想到小转琳是他的老婆我便没什么好说了。
小转琳送给我的一朵黑玫瑰,她硬说是红玫瑰,我便认为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于是我把红与黑也混淆了。后来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在那里面找到了红与黑的概念,分别代表“军队”和“教会”。因此我更凌乱了,直到现在我也常常把中国红十字会与中国黑十字会混淆在一起,只是对中国红军从始至终都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象,这要归功于大粪,我很难想象有黑军。
接着,哈喇子说了一些让我对他刮目相看的话,我突然间发现我曾经一直欺负的是个比我要聪明睿智上千百倍的人,他一直在装幼稚,只是我自以为是。
哈喇子说:我们生活在红色时代里,红色代表爱情、流血、激情和革命。哈喇子说,你是个红绿色弱,所以你看不到这些东西,你的身上恰恰也缺乏这些东西,没有爱情,不会流血,毫无激情,谈何革命!我生平第一次感到被人抓住了软肋,对此我深信不疑,我们生活在一个红色的时代里,而我是这个时代下的一名色弱患者,我所缺乏的东西比我想象的要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