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李含湘走到慕容璃的面前,端庄的行为举止间带着一丝小女人的娇态,配合着她那张美丽的脸,混合成了一股诱人的风姿。
慕容璃二话没有多说,直接伸手一把把她拥入了怀中。低头眼看着他的唇就要压上她的,可是就在最后快要碰上的那一瞬间,他却转了一个方向,落在了她的发鬓处。
在他的脑海中方才闪过的居然是小狐狸那双纯净得毫无杂质的漂亮紫眸,带着那莹莹的笑意望着他的样子。害得他在最后一刻对李含湘下不去手。那只小东西现在在干什么?侍女有没有给她洗澡?她会不会再次逃跑?此刻在他的怀中虽然抱着的是李含湘,可是他的心却已经飘到了留在主院小狐狸身上去了。
慕容璃拉开了李含湘,对着她说道:“今天霜儿受到袭击,本王只是来看看你这儿的防护做得怎么样,现在看来一切都好,那本王回去了。”
说完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王爷。”李含湘眼看着慕容璃就要离开了,她顾不得许多,一下子扑了上去,从身后紧紧的抱住了慕容璃,“不要走,留下来陪我好不好?”这个时候她已经抛却了从小的教养与女人的矜持,只想着心爱的男人能留下来,留在她的身边,哪怕就是一晚也好。
“等下本王还要去别的院子,夫人你早些歇息吧。”无声的声音带着冰冷的拒绝之意,慕容璃挺直着背,用手掰开了李含湘紧紧抱住他的手。
“鹃儿,进来服侍夫人歇息。”慕容璃大步走出了房间把守在外面值夜的鹃儿叫了进来。
鹃儿走进了卧室,里面传来了李含湘的哭泣声。
“走吧,回主院。”慕容璃的声音听起来平静异常,从他的表面也看不出一丝异样。
秦歌看着慕容璃愣了一下,他已经越过了他的身边,没有多余的问话,秦歌习惯性的跟在了慕容璃的身后离去。
“走吧,回主院。”慕容璃的声音听起来平静异常,从他的表面也看不出一丝异样。
秦歌看着慕容璃愣了一下,他已经越过了他的身边,没有多余的问话,秦歌习惯性的跟在了慕容璃的身后离去。
回到主院,看到已经趴在白虎皮上睡着了的顾珊珊,慕容璃走到她身边,把她从白虎皮上抱了起来。漂亮的唇形轻轻的吻在了顾珊珊的额头。
“看来得想个法子让你早些修成人形才成,要不然我的终身幸福可是要毁在你的手里了。”慕容璃脱去了外衣,抱着顾珊珊一起上了床。
顾珊珊这只小兽,还不知自己已经被人抱离了她那张专用的拉风白虎皮,她只觉得有个热乎乎的炉子正贴着她,不由的她那小身子向着慕容璃温暖的怀中蹭了蹭,小小的狐狸脸上带着甜甜的笑意,非常满足的窝在了慕容璃的怀中。
慕容璃的手掌轻轻的抚过顾珊珊柔软蓬松的毛皮,这大冬天的,抱着这只多毛的小东西,倒是也不觉得冷。从她小小温暖的身上传来的暖意直透到他的心眼里去了。心脏这个位置第一次有了热乎跳动的感觉。那是以往所没有的感觉。
从前他的心里只装着要在父王面前好好的表现自己,让他认可他。父王去世后,他虽是得到了无上的权利,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摄政王,可是真正服帖他的朝中大臣又有几个?要不是他立下了战功,又重兵在握,这朝中怕是谁也不把他放在眼里的。所以他的手腕一直只能铁血,只有铁血残酷,才能威慑住那些老家伙。不过即便是这样,他在朝堂上还是有敌人的。就像是天枰一般,皇上总是把势力平均分配,即便是有意偏向一方,但也会在对方的筹码上再加些筹码。始终保持着权力的平衡。他手握重兵,朝野中过半数武将都是他的人,而相对的他的死对头却是文官的首脑,朝野中大半的官员都是他的门生。
这些年的明争暗斗,让他觉着有些心力憔悴。随着慕容珏的长大,他又要多防一个人,而这个人虽是在他一手保护下长大的,但他们又何尝不是天生的对手?他深知自己功高盖主,但此时他已经骑虎难下。手中的权力一但失去,等待他的必是死路一条。所以这些年,他的心思从未曾在任何女人身上动过。因为你一但要是在乎了,她就必定成为了你的弱点。他的敌人是不会放过可以打击他的任何机会的。
他自认不是情圣,自然也不会多情。有的时候,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心是冷的,是冰的,是没有温度的。他可以下命令屠杀犯了错的官员满门,可以在刑场亲眼见着刽子手对只有两岁的稚龄儿童行刑,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他们春风吹又生。
他虽活了二十五年,可是他却是看多了这世间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从不相信他有一天会全心全意不计任何得失的对待一个人。可是这事偏偏就发生了,只是对像不是人而已。
想到这慕容璃用手指轻点了顾珊珊有些湿湿的小黑鼻。你这小东西何其能能让他这么在乎她。
“如果你不快些修成人形,怎可对得起本王?”慕容璃不管顾珊珊听不听得到,总之他霸道的已经把她视为了自己今生的唯一。
“看来得派人寻找那些修仙者了,要不然就凭你这小懒虫,等本王老了估计你还是只小狐狸。”慕容璃看着怀中的顾珊珊不由的摇了摇头,直到现在他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为何他就偏偏看上了这么一只懒惰的小东西?不过总结一下,只能说他的口味太重了。居然喜欢上了一只非人类的小兽。
顾珊珊全然不知的在慕容璃的怀中挪了挪地方。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比一个温暖的好位置更能让她安心的了。这日这场变故让她感觉有些累。就连平日里半夜偷溜出去修炼都没坚持。
后院的木屋。
林义正在灯下用毛笔在一张小白纸上奋笔急书着什么。如果府内熟悉他的人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一定会张大了嘴巴。这太奇怪了,一个在后院砍柴的杂役居然会写字,而且从字迹上看,那字体苍劲有力,没有十来年的浸染练习,断然是不会练出这一手好字的,可是观他外貌,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识文断字的文弱书生,这未免也太奇怪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