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王观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初中。
现在想想,初中的快乐是浪费不完的时间,条件限制下无穷的想象力。
和大学不同,大学想做的事情,多半可以做到,而初中能做到的事情很少。
所以反而十分的有趣。
那时候爸妈不会给你买游戏机,你玩朋友的游戏机也乐在其中。
那时候你看到喜欢的女生会脸红,害羞地跑开。
反正我那时候会这样。
那时候还是拨号上网,那时候的娱乐是偷偷看电视和看小说。
那个时候晚上打着手电看小说,白天看小说,课间和喜欢的女生擦肩而过。
而基友讨论着哪个班的女生最漂亮,谁和谁在一起了,谁又和谁分手了。
记得一个午后生物课偷偷看了一节课的哈利波特5,下课时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
记得,看了草样年华,从此走上了学渣的道路。
记得前桌的男生喜欢唱周杰伦的歌,听他讲他喜欢的女孩,然后和他喜欢上了同一个女孩。
然后我俩都没戏。
后来高中这个女孩儿谈了男朋友,还来我们班看了看当初喜欢过她的我,感慨了下毫无竞争压力就走了。
嗯,后来他俩也没在一起。
记得暑假补课看了第一个网文小说的实体书,叫幸运魔剑士,那也是个午后。
记得死宅同学借我看了《灼眼的夏娜》的轻小说。
记得他让我选《凉宫春日》和《灼眼的夏娜》只能选一个。
记得看到第十本的时候,被我妈发现了。
记得还是一个下午,我和喜欢的女生在校门口等家长接,我推着自行车,她抱着书。
我还记得些什么呢?
室内的篮球课,感觉要被淹死的游泳课。
一整个地下室都是书的图书馆。
亲热被发现的情侣在逸夫楼。
记得躲在厕所里和朋友玩百战天虫。
记得五个人玩手机被发现了,最后在我的安排下就死了我和被抓现行的同伴。
我当时一个人给他们几个人串供词,现在想来我当时也是牛x。
记得结交了一群学渣朋友,而现在还联系的就只剩下一个。
记得那时候每天精力充沛,脑袋里各种胡思乱想。
哦对,记得那个把我忽悠上文学道路的老师。
她喜欢台湾的三毛,后来也像三毛一样去了异国他乡。
记得碰到一群学霸和人才。
而最终,我只是个普通人罢了。
故事的尾声发生在中考结束,后来一直很讨厌我的初中班主任,一脸嫌弃地说:“你真是烧了高香了,才考上一群区重点高中。”
哦对,我的初中是在市重点的数学实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