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9日,某市一路口的交通摄像头真实地记录了一场惨痛的车祸。中午11时,张某与另外几人站在超市门前的人行横道准备过马路。在绿灯即将变红的瞬间,张某突然一个人起步向马路对面冲去。此时车已开动,只见他先躲开一辆公交车,但紧接着就被一辆行驶的大货车撞飞。货车司机与张某朋友赶去查看伤情,并拨打急救电话。但由于张某伤势过重,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问:行人通过路口时需注意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在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3)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4)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5)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6)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7)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此案中,张某“与时间赛跑”,不幸丧失了生命。行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以免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