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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新五代史》

宋·欧阳修著,七十四卷。

《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记》,是唐代设馆修史以后唯一的私修正史。撰者欧阳修( 1007年— 1072年),大约于景祐三年( 1036年)至皇祐五年( 1053年)的十八年间编成此书。

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是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唐宋八大家之一,也是著名的史学家,奉命和宋祁领衔编撰《新唐书》。崇儒复古是他的政治主张,也是他修史的指导思想。他意禀承孔子的《春秋》笔法、 “褒贬”义例,对《旧五代史》改编重修。在编排体例上,推翻《旧五代史》一朝一史的基本格局,取法《南史》、《北史》,打破朝代界线,把五朝的人事综合统编在一起,按时间顺序排列。

《新五代史》全书七十四卷,包括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世家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四卷。其中的列传,最有特色。它采用类传的形式,设立《家人传》、《臣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唐六臣传》、《义儿传》、《伶官传》、《宦者传》、《杂传》等名目。每类传目,内寓特定涵义,用以贯彻作者的“褒贬”义例。譬如将相大臣,凡专事一朝的在《臣传》,历事几朝的则列《杂传》。又如根据死者忠的不同程度,分为两等,头等的进《死节传》,次等的入《死事传》。

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

本书的世家及世家年谱,大致相当于《旧五代史》的《世袭列传》和《僭伪列传》,明确将中原以外的割据政权分为吴、南唐、前蜀、后蜀、南汉、楚、吴越、闽、南平、东汉等十国。各小国的划分编排,条理清晰,首尾完具,显然胜于旧史。《四夷附录》相当于旧史的《外国列传》。

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尤其对十国部分的补充。由于《旧五代史》已非原帙,残缺不全,《新五代史》特有的价值就更不应低估。再从其它角度来着眼,欧阳修撰史,浑然一体,结构严谨,选材讲究,文字凝炼;思想上不像旧史那样大肆渲染“天命”而注重人事;创《职方考》,独树一帜,提纲挈领,眉清目秀,颇受称道,都是它的长处。平心而论,两部《五代史》各有短长,可以互为补充,不应偏废。

《新五代史》问世后,即有徐无党注。但徐注旨在解释《春秋》笔法、阐述微言大意,对读者并无多少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