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与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的问题
农业是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生物性生产而获取衣食资料的生产部门。一方面,自然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离开了自然资源,农业生产就无法进行,另外,自然资源是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而自然资源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具有极其稀缺性和易受破坏性。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浪费、破坏、不合理使用等都会造成自然资源的减少和对环境的破坏,从而破坏农业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其中,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生活在农村的广大农民。
由此可见,自然资源与农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有密切联系,不可分离。农民享有的自然资源方面的权益是农民权益的重要内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就要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对各种自然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
与农民自然资源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与农民自然资源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农业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渔业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
农民自然资源权益和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农民在自然资源方面享有的权益是很广泛的,在享有的这些权益同时,也承担着相应义务。我国农民享有的自然资源权益包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权、渔业资源方面的养殖权和捕捞权、水土流失的预防权和治理权、森林的经营管理权和采伐权、草原的开发利用权、报矿权和采矿权等等。在享有这些权益的同时,也承担着相应义务,如保护水、水域和水利工程的义务防汛、抗洪义务,渔业资源的增值和保护义务,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义务,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的义务,保护草原的义务等。农民在自然资源方面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个有机的整体,农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保护农民自然资源权益的基本原则
(1)保护自然资源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原则。我国《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这是保护广大农民自然资源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我国《农业法》第45条也规定:“发展农业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所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尊重自然规律,依据各种自然资源的贮量和其分布规律及更新再生特点,综合改良,适度节约地加以运用,不得破坏和浪费。只有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才能真正地保护农民的自然资源权益,实现农民在自然资源方面的长远和根本利益。破坏性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虽然可以为开发者,包括农民带来短期的经济效益,但从长远看,只会损害农民的自然资源权益,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2)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条规定:“国家指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应当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3)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各种自然资源的分布通常都要收地域性规律的制约。自然资源区域性的特点决定了资源开发、保护和增值中必须遵循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开发、利用时,应改变那种按部门、地区各自为政的体制,打破条条块块的界限,建立起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管理体制和行动方案。
(4)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时,对自然资源造成破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这体现了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所遵循的市场经济体制。
1)污染者付费,又叫污染者负担,制在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和治理污染的费用应当由排污者负担,而不应转嫁给国家和社会。从经济学角度看,生产经营活动所造成的污染属于生产经营成本,如果机关内应者不承担这种成本,而由国家和社会承担,无异于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与民法的公平原则是格格不入的,污染者付费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被众多国家确定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这项原则对保护广大农民所享有的自然资源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利用者补偿,又称为谁利用谁补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这里所说的补偿,一方面是对已利用的自然资源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是利用者对其已经利用的自然资源的再生或开发替代所应付出的劳动的补偿。在我国,建立和完善有偿使用自然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对保护广大农民的自然资源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3)开发者保护,又称为谁开发谁保护,是指有权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同时承担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义务。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4)破坏者恢复,又称为谁破坏谁恢复,是指造成自然资源和环境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将受到破坏的自然资源予以恢复和整治的法律责任。我国《水土保持法》第2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造成的水土录事负责治理。本单位无力治理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治理,治理费用由造成水土流失的企业事业单位负责。”此外,《草原法》关于植被恢复的规定,《矿产资源法》关于土地恢复的规定等,都体现了此原则。
农业自然资源的类别及其特性
1.农业自然资源的涵义
只要是用于农业,探本求源来之于自然界,我们就称之为农业自然资源。从现在已为人类所开发利用的农业自然资源来看,可分为以下8类:①土地资源;②水资源;③气候资源;④野生生物资源;⑤草地资源;⑥森林资源;⑦海洋资源;⑧农村能源。农业自然资源按照可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又分为可耗竭资源和不可耗竭资源两大类,可耗竭资源又分为可更新和不可更新两类。可更新资源从理论上讲是可以持续利用的,即用了一次之后,可再更新再被利用的资源,如水、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等。不可更新资源是指储量有限,能被用尽的资源,如矿产资源等。不可耗竭资源指用之不竭的资源,如太阳能、海水等。
2.农业自然资源的特征
各种农业自然资源都有本身的特性及其在开发利用上的独特规律,但它们之间也存在共同的特征:
(1)它们都是进行生物性生产不可缺少的因素或条件;
(2)它们本身都处于不断演变的过程中,与生物体在自然界形成一定循环的生态体系;
(3)它们都有很强的区域性;
(4)它们多具有可更新性或再生性;
(5)它们在数量上多是有限的,但在利用方面又是无限的。
农业自然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的问题和对策
农业自然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是农业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农业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和优先领域。
目前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正面临着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1)人均耕地少,农业自然资源短缺,人均占有量逐年下降,近10年耕地每年减少36万hm2,人均粮食占有量低,不足400kg。
(2)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民平均收入甚低,而且增长缓慢;农村人口增长快,文化水平低,农业剩余劳动力多,约占农业劳动者总数的1/4。
(3)农业综合生产力较低,抗灾能力差,农业生产率常有较大的波动。
(4)农业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业投入效益不高,农业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比率一般只有65%,化肥和灌溉水利用率较低,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很快。
(5)农业环境污染日益加重,受污染的耕地近2000万hm2,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土地退化严重,自然灾害频繁。
我国农业与农村要摆脱困境,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其目标是:保持农业生产率稳定增长,提高食物生产和保障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状态,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永续地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生物资源和可再生能源,以满足逐年增长的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农业自然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建国以来,为了发展生产,保障供给,改善环境,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调查各类农业自然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开发水、土、森林、草地、水域等资源,并在大力治理大江大河大湖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农业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条件,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对国家的兴衰至关重要。我国农业自然资源丰富多样,得天独厚,总量大都位居世界各国前列,在960万km2辽阔的疆域内,有耕地约13340亿m2亩,后备宜农耕地资源约3335亿m2亩,有林地约18.7亿万km2,森林蓄积量91亿m3,草地资源约40020亿m2亩,内陆水域17.6万km2,淡水资源约2.8万亿m3,这些都是我国人民得以繁衍,民族得以文明昌盛的物质基础。
水土资源开发保证农业基础的稳定发展。40多年来,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水资源开发和水利建设。目前,全国已整修、新建江河堤防20万公里,建成水库8.6万座,形成了粗具规模的抗洪防洪体系,并不同程度的控制和调节山区洪水,保护着近3335亿m2亩耕地和一大批重要城市的安全。提供了总供水量4770亿m3,其中农业灌溉用水量4200亿m3,全国灌溉面积由旧中国的1600亿m2发展到4802亿m2,初步解决了边远山区、草原牧区和沿海岛屿1亿人口和6000万头牲畜的供水困难。累计开垦耕地3335亿m2,改造低洼易涝、盐碱德中低产田1867.6亿m2。治理水土流失50万km2。全国累计生产木材约16亿m3,竹材约35万根。建设人工林保存面积达3800万hm2,森林覆盖率由建国初期的8.6%上升到目前的13%左右。北方草地已开发95%,饲养草食牲畜约1亿多头。水产业发展迅猛,海洋捕捞量达500多万t,为1950年的9倍;淡水捕捞量为73万吨,为1950年的2倍。与此同时,养殖业大大发展,海水养殖达157多万吨,为1950年的50多倍,淡水养殖417多万吨,为1950年的35倍。渔业生产进入深度开发的集约化经营阶段。
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加上开发历史久远,不合理开发利用和浪费破坏,如土地的乱占滥用,森林的乱砍滥伐,草地的超载放牧,水资源严重短缺,再加上污染和生态环境退化,加重了资源的破坏和衰退趋势。市场经济条件下,若仍保持资源无价(产品低价、原料低价、资源无价)或物价扭曲的局面,无疑会加重对资源的浪费。目前,我国一些重要的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方面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中国的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对较小,1989年人均淡水、耕地、森林和草地资源分别只占世界平均水平的28.1%、32.3%、14.3%和32.3%,而且人均资源数量和生态质量仍在继续下降或恶;二是随着人口的大量增长和经济发展对资源需求的过分依赖,资源日益短缺将成为中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尤其是北方地区的水资源短缺与全国性的耕地资源不足的退化问题。据统计,全国缺水城市达300多个,日缺水量1600万t以上,农业每年因灌溉水不足减产粮食250多万t,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相对来说,水资源的持续利用是所有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土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主要技术应用
1.肥料技术
“民以食为天,食以肥为本”,要解决中国粮食问题,必须发展肥料科技,世界农业发展史中4次粮食大幅度提高,无不与肥料科技革命密切相关。化学肥料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以每4年翻一番的惊人速度发展。化肥对中国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和缓解12亿人口的温饱问题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给中国的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和人们生活带来了十分严峻的问题。当时制约中国农业持续发展的肥料问题表现在:中国肥料使用不平衡,二是中国肥料区域分配不平衡,三是肥料利用效率偏低,四是肥料使用污染严重等,这些也是造成能量和肥料资源的巨大浪费导致土壤的肥力的退化和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主要因素。
现代肥料技术主要有:
(1)纵横向动态平衡施肥技术:根据作物不同生育阶段对养分的需求调控肥料中的养分释放和供应,使肥料的养分释放和供应与作物生理需要同步,重视作物生长期不同营养阶段供肥强度的变化与作物需求的平衡,即纵向动态平衡施肥技术。同时,考虑肥料、灌水、作物品种、植保及其他农业措施(如种植密度、种植方式、轮作周期、耕作等),施肥机具兼顾的横向平衡施肥技术。
(2)有机肥(农家肥、秸秆、生活垃圾)简易快速无害化处理技术:借助生物技术工程筛选出对有机物能高效快速分解的微生物进行有机肥料简易快速分解,然后养分浓缩制成颗粒商品肥料技术。
(3)高效(养分)和固氮(非豆科)新型作物培养技术:利用植物的矿质营养特性受遗传基因控制,一些植物对土壤和肥料养分具有超常规的利用率或增产效率,生物固氮现象普遍的特点,综合运用生物技术、核技术、光电技术和农业常规育种技术相结合,综合优良性状,培育出高产高效(养分)和固氮(非豆科)的作物新品种,从而实现非豆科作物的生物固氮突破,使目前的施肥技术体系发生巨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