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非法“六合彩”赌博猖獗。在我国,除了国家批准发行的体育彩票、福利彩票之外,任何组织、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彩票都是非法的。对六合彩等赌博问题,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多次会同中央综治委和财政部、体育总局、民政部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自2003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六合彩赌博案件7.6万余起,捣毁六合彩赌博窝点2.2万余个,抓获庄家、赌头1.8万余人。经过持续不断地打击,一些地方六合彩赌博活动一度泛滥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六合彩赌博活动已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活动区域大面积萎缩。针对当前部分地区赌博活动有所抬头的状况,公安部于今年7月又发出通知,再次部署各地深入开展禁赌工作,严厉打击包括六合彩赌博活动在内的各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除了依法打击之外,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实行综合治理,包括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因此,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彻底认清六合彩等赌博活动的危害性,一旦发现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抵制,六合彩等赌博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彻底解决。
六、造成农村各种治安问题的原因
一是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村经济发展依然相对落后,特别是近几年,广大的农民开阔了眼界,高水平的城市生活,使他们产生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强烈愿望。当生活消费欲望的膨胀在不能通过正当途径满足后,就会容易使用不法手段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
二是农村教育落后,管理带动手段缺乏。农村土地联产承包以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虽然被空前的调动起来了,但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相对弱化,对广大农民的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及时跟上,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教育和法制教育滞后,在农闲时间,他们除了谈天、看电视,或有很少的机会看电影、看戏外,基本上也没有其他形式的娱乐方式,精神生活空虚、贫乏。而基层组织又缺乏行之有效的引导,管理带动手段缺乏,主要工作和精力都投入到抓农业生产、计划生育方面,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出现空白。
三是基层组织功能弱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重大变化,农村集体经济总体不强,使农民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依赖关系减弱。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大幅减少,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加之缺乏有力的管理手段,难以应付日益复杂的农村治安局面。由于村级组织功能弱化,对群众中的家庭、婚姻、财产等民事纠纷不能及时调解,矛盾日积月累,致使一些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
四是群众自防自治能力减弱。近年来,农村地区外出务工人员增长迅速,劳动力的大量输出,拓展了农民的增收空间和渠道,但也带了一些社会问题。一是很多家庭成为“空巢”家庭,只有老人和孩子,容易受到侵害。二是留守在家的未成年人由于缺少父母的管教,自控能力差,有的参与盗窃、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成为新的犯罪群体。原有集体群防群治组织也因为资金、人员问题流于形式。
五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不够,治安管理职能薄弱。农村一线干警人员紧张,无力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不能有效震慑罪犯。多年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治保会、联防队、打更护院队等群众性组织,功能弱化丧失,给农村治安防范造成大片空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六是大量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家中留下了的老人、妇女和儿童,自我防范和邻里互助能力减弱,自卫能力降低,从另一方面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七、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总体形势
农村社会治安是全国社会治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治安大局保持稳定。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特别是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村形势总体上很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社会治安同样保持了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刑事案件与2005年基本持平,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分别下降了25.2%、13.3%、14.8%和5.2%。2007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发生的刑事案件继续保持稳中有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治安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农村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
搞好农村治安治理的问题和对策
一、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必须加强涉农立法,落实基层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涉农立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当前“二元”结构是历史形成的,要改变现状,首先要从法律上保护农业国民经济基础地位、保护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的政治权利,提高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支出,着力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各种实际问题,特别是要解决好贫困农村的生产生活、增加农民收入等问题。当前要围绕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保护农业资源和环境等方面,加强立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健全维护农村稳定的责任机制。把维护农村稳定绩效纳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考核内容,使基层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维护农村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建立社会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机制。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及时准确的搜集、掌握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带有倾向性的社会动态,防止因漠视问题,掩盖矛盾而导致大群体性事件。
二、加强农村治安管理,必须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农村政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必须从全局的高度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一要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支部驾驭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水平,真正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把治保会、调解委员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好。二要建立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网络。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乡村要明确专人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按照早发现、抓苗头、细排查的要求,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不安定因素,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坚定不移的推进村民自治,建立农民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充分利用老党员、老村民在群众中的威望,发挥他们对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山林田地纠纷等民事纠纷的调解作用。
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治保干部,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建立健全治保会等治安防控组织,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充分发挥群众在治安防范中的作用,让群众把治安防范变为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农村基层公安派出所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合理配置警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其维护农村稳定的作用。政法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掌握线索与动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违法犯罪予以坚决打击。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尽快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高案件的侦破率。除恶务尽,依法从严,让农民确实看到违法犯罪得到处罚和打击,以震慑违法犯罪,教育群众,提倡见义勇为,鼓励农民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弘扬正气,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一是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当前要结合全国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的势头,决不让其形成气候。严厉整治“肉霸”“菜霸”“猪霸”等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狠抓农村繁华集镇、交通要道、大型集贸市场所在地、库区水域等治安复杂地区、部位的整治。二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重点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是严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四是加强农村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建设。
加强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抓好对农村治保会的指导,构筑乡乡有组织,村村有队伍,户户有人看的农村治安防控网络。五是加强农村派出所建设。在保障下倾、警力下沉方面,要优先考虑农村派出所,解决农村派出所长期以来警力不足、保障不力、设备落后的状况,确保农村派出所正常工作经费、办公设备和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
四、深入开展文化建设和法制教育,增强农民预防犯罪的能力
农村文化的失控和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所造成的恶果,将比社会行政管理弱化造成的危害更加严重。因此,公安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助基层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文化建设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法律知识和思想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净化农村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要教育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同时,要以案释法,教育群众正确对待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破除“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参与闹事的危害性,自觉做到知法、守法、懂法。 一是要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使之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和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崇尚社会主义美德,发扬艰苦创业精神,自食其力,劳动致富。 三是在农村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活跃乡村农民文化生活,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
五、开展好公安部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
为了适应我国社区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实施了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要求在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划分警务区、配置社区民警,在农村以一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一个警务区、配置驻村民警,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把我们的派出所、警务室设到社区、建到村屯,目的就是要让广大民警天天融入到人民群众之中去,“近距离”地防范犯罪,“零距离”地服务群众,第一时间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让群众时刻感受到民警就在身边,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农村治安管理处罚常识讲解
一、农村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
治安管理,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目的在于维护人们的正当权益和社会秩序,使人们的生产、生活得以正常进行。
就农村而言,治安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1)民用危险物品管理,主要包括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毒害、腐蚀性物品等。
(2)户政管理包括户口登记、人口管理、人口调查和人口档案、统计;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和使用管理等。
(3)道路交通管理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驾驶人员和车辆管理,违章、事故处理等。
(4)消防管理包括建立消防规章制度,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制止各种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组织村民义务消防训练和灭火演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等。
(5)办理治安案件对发生的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6)开展安全防范和对违法人员管理组织群众和治保。组织,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内容的安全防范工作;对有违法或轻微犯罪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做好对依法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监视居住的罪犯的教育、监督、改造工作。
二、残疾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该如何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