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格林童话(上下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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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兔子和刺猬

孩子们,这个故事听起来像是瞎编的,却千真万确,因为我的爷爷每次给我讲到这个故事时,总是说:“我的孩子,这故事一定是真的,不然就不会有人讲了。”故事是这样的:

那时正值秋季,在一个星期天早上,正是荞麦花开的时节,太阳挂在高空中,和煦的秋风轻拂麦穗,百灵鸟在蓝天下吟唱,蜜蜂在荞麦丛中嗡嗡地飞来飞去。人们则身着盛装去教堂做礼拜,真是万物欢欣,连刺猬也不例外。它站在自家门前,双臂抱在胸前,眼睛迎着晨风向外张望,嘴里还哼着小曲,唱得不好但也不差,就跟礼拜天早上刺猬们经常唱的曲调一样。唱着唱着,刺猬突然想起来,它可以趁老婆给孩子们洗脸穿衣服的空当,到地里去瞧一瞧萝卜的长势如何。萝卜地就在它家附近,它们全家经常去那儿吃,所以它就理所当然地把这块地当成自家的财产了。说去就去,它关上房门,朝地里走去。没走多远,正要绕过田地前面的灌木丛时,刺猬看到了兔子。跟它一样,兔子也是出来视察一下它的白菜地的。刺猬看到兔子后,向它友好地道早安。而兔子自认为自己高贵脱俗,摆出一副傲慢姿态,不但没搭理刺猬的问候,而且还用不屑的口吻说:“你怎么一大清早就在地里乱跑?”“我在散步。”刺猬说。“散步?”兔子大笑着说,“你大可以用你的腿去干点儿别的好事。”兔子的话一下子激怒了刺猬。说它什么它都能忍受,它唯独受不了大家提它的腿,因为它的腿天生是弯的。“你以为你的腿能干更多事?”刺猬说。“我是这么认为的。”兔子回答说。“好,那我们来比比看,”刺猬说,“我敢打赌,我们比赛跑的话,我肯定比你跑得快。”“就你那弯腿?”兔子说,“真是可笑!不过既然你这么有兴趣,跑就跑吧,赌什么呢?”“一个金币和一瓶烧酒。”刺猬说。“没问题,”兔子说,“一言为定,现在就可以开始。”“慢着,不用这么着急,”刺猬说,“我还一点儿东西也没吃呢,我得先回趟家吃点儿早餐。我们一小时后见。”

兔子自然没什么意见。说完,刺猬就走了。走在路上,刺猬想:兔子对它的长腿儿很有信心,但我一定要跑赢它。别看它长着一副贵族样,但其实是个笨蛋,一定得让它输。刺猬到家后,跟妻子说:“老婆,快点儿穿衣服,你得跟我到田地里去一趟。”“出什么事儿了?”妻子问。“我和兔子赌一块金币和一瓶烧酒,我要跟它赛跑,你得在场。”“我的上帝啊,老公,”刺猬的妻子大叫起来,“你是疯了吗?怎么跟兔子赛跑?”“住嘴,你这个女人!”刺猬说,“这是我的事情。你不要插手男人之间的事!快点儿穿衣服,跟我一起走。”刺猬的妻子还能做什么呢?不管它乐意不乐意,它只得照做。它们两个走出家门,在路上走着的时候,刺猬对妻子说:“现在注意听我说的话。看,我们就在那块长条地里赛跑,我和兔子各跑一道垄沟,从那上边往下跑。你什么也不用干,就站到这道垄沟的底下,每当兔子跑到这里,你就朝它大喊:‘我早就到喽!’”

说着,它们来到了地里,刺猬给它老婆指了指该站的地方,然后自己往上边走去,兔子早已等在那儿了。“可以开始了吗?”兔子问。“可以了。”刺猬回答说。“那就准备好吧。”说着,它们各自站到了自己的垄沟里。兔子数:“一,二,三。”数完后,它像一阵狂风似的冲了下去。而刺猬只跑了三步就停了下来,蹲在垄沟里开始安静地休息。当兔子飞快地跑到终点时,刺猬的妻子朝它喊:“我早就到喽!”兔子见状大吃一惊,只认为是刺猬本人朝它喊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刺猬的老婆跟它长得没什么两样。

“这可不对劲,”兔子大喊道,“再跑一次,往回跑。”说完,它又如一阵风般飞奔回去,刺猬的妻子则蹲在那儿一动不动。当兔子跑上来时,刺猬朝它大叫:“我早就到喽。”兔子大怒,大吼一声:“再跑一个来回!”“没问题,”刺猬回答说,“只要你乐意,多少次都奉陪。”兔子就这样来回跑了七十三次,刺猬则站在那里一动没动。每次兔子跑到上面或下面的终点时,刺猬或它的妻子都会朝它大叫:“我早就到喽。”

在跑第七十四次时,兔子没有跑到终点,却倒在了垄沟中间,血从鼻子里涌出来,它躺在地上死了。而刺猬则带着赢来的一枚金币和一瓶烧酒,喊来站在垄沟另一端的妻子,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如果它们没有死掉,那现在它们还活着呢。

这就是布克斯特胡德草原上刺猬让兔子跑死的故事,从那以后,兔子再也不敢跟刺猬赛跑了。

这个故事给人的启迪是:第一,不管一个人地位多高,都不要狂妄自大,嘲笑他人,即便对方是只刺猬;第二,一个男人最好找个与自己地位、相貌相匹配的女人结婚。你要是一只刺猬,就应该也找只刺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