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制教育八年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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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青少年要远离邪教(2)

三、编造邪说。这是邪教的第三大特征。编造歪理邪说是一切邪教主都使用的蒙骗、坑害群众的伎俩。编造“世界末日就要到来”,“大灾大难即将降临”等邪说蛊惑人心,诱骗人们上当,加入邪教。

四、聚敛钱财。要求信徒放弃物质享受,交出私有财产,不择手段地非法聚敛钱财。

五、秘密结社。邪教教主都表现出不可遏止的权利欲望,他们都有不可告人的政治野心,妄图实行神权加教权的统治。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他们不惜用种种极端的手段,以反社会、反人类的疯狂活动来震惊世界。

六、危害社会。危害社会的主要表现就是用极端手段与现实社会相抗衡。

以上所列举的邪教的主要特征,是被国际社会一致公认的。世界各国(包括美国、日本)都坚决反对邪教,和邪教组织进行坚决的斗争。

邪教有哪些危害!你将会怎样抵制邪教!

脱离邪教回归人间

我叫陈志国,是解放后中国科技大学(理科)首届毕业生,曾经是一个“法轮功”痴迷者。在宝山区各级部门及干部的悉心帮教下,现在我不仅彻底抛弃了“法轮功”,而且克服了“新经文”对我的恐吓。事实证明李洪志根本“动”不了我,也“动”不了其他与我一样抛弃“法轮功”的人。

退休后为打发时光和锻炼身体,经我的一个亲戚介绍,于1997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从此我整天做着返回天国的美梦。由于受“法轮功”邪教的精神控制,我一改过去长期养成的习惯,对国内外大事漠不关心,一心只学“法轮功”。国家明令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我还是想尽办法收集李洪志的“新经文”,视其为宝,苦心“钻研”。对地区的干部帮助教育,我不仅一次次地拒绝,还视他们为“魔”,并威胁他们:“闭嘴,你们头上冒黑烟……”

2001年下半年,街道要求我去参加揭批邪教“法轮功”的活动,为逃避学习,我还可笑地举起自以为有“功能”的右手发“正念”,要求送我去的车子“定住”,但车子没有停下,我还是被送去学习。休息时间,听到别人议论“9·11”事件(修炼“法轮功”后,我从来不关心时事),我既震惊又迷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曾对“法轮功”的功力深信不疑,对“真、善、忍”崇拜得五体投地……在老师的安排下,我观看了有关“9·11”事件的新闻报道,以后的那些天里,我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思前想后,无论如何我是不能再追随“法轮功”了。因为按照李洪志“目前人类的每一天都是大法的需要而安排出来的”的逻辑,“9·11”事件应该是他安排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绝对是“不真”、“不善”、“不忍”。如果不是他安排的,那么李洪志绝没有像他所吹嘘的那样有什么功力。

在地区干部的帮助下,我开始正视并研读有关报刊杂志,逐步认清了李洪志的邪教本质及其勾结境外反华势力、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的罪行,更认清了李洪志及其同伙利用痴迷于它的“大法弟子”,参与破坏国家 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罪恶阴谋。走出“法轮功”后,我对李洪志的“转法轮”及所谓的“新经文”进行了理性的分析和思考。李洪志号称自己高于“佛家”,高于释迦牟尼佛,可连“佛家”弟子必须遵循“不做国贼”、“不谤国主”的二条基本戒律都做不到。李洪志曾说:“大法弟子”不参与政治,可其在“新经文”中早就撕 下了他的伪装,一再要求“大法弟子”走出来讲清真相,其目的就是要求“大法弟子”与政府对着干;“转法轮”中有多处常识性的错误,可笑的是,我这个理科出身的人,还认为这些错误是大法需要才这样写的。如:“转法轮”中把“光年”说成是时间单位;把“裂变”、“聚变”混为一谈,这些错误在“转法轮”中比比皆是。

通过不断学习,我的认识逐步有了提高,我开始积极参加社区健康娱乐活动。丰富的社区生活使我的生活很充实,心情逐渐恢复到过去的正常状态。我还常常以身说法,笑谈自己受骗于李洪志的愚痴。在我的积极要求下,参加了多次“法轮功”痴迷者的思想转化工作,为他们迷途知返、投入正常的工作与生活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在此, 我希望以我的亲身经历告诫那些至今还沉湎于“法轮功”, 以及参与“法轮功”非法组织进行违法活动的人,如果你们还是一个爱国者,希望你们快快醒悟。让我们携手并肩,崇尚科学,拒绝“法轮功”、拒绝邪教,积极投入到国家经济建设中来,做一个忠心爱国的中国人。

在李洪志的妖言蛊惑下,很多家庭分裂了,无辜的人们葬送了自己大好的生命年华。

事实证明李洪志的法轮功是邪恶的,是违背人类文明的,无数血的事实证明了其反动性,暴露出“法轮功”邪教组织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本质。纵观当今世界的邪教,莫不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恐怖之源。

躲在美国的李洪志为了向西方反华势力请功,不断叫嚣“最后的圆满”,怂恿顽固分子“走出来

”以身试法。新世纪的第一天,他又散布所谓《忍无可忍》的“经文”,煽动痴迷者“可以为真理而舍尽一切”。可见,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完全是李洪志蓄谋已久并煽动、策划的产物,而自焚参与者则是受李洪志的蒙骗、毒害、控制,充当了李洪志妄图达到罪恶目的的“炮灰”和牺牲品。

打击邪教,取缔祸国殃民的“法轮功”组织,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

早在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就已发出通告,通告指出:

一、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所悬挂、张贴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条幅、图像、徽记和其他标识。

二、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散发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书刊、音像制品和其他宣传品。

三、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聚众进行“会功”、“弘法”等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活动。

四、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

六、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执迷不悟追随邪教,只能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血的教训应该擦亮“法轮功”追随者的眼睛,对邪教“法轮功”再也不能痴迷了。

校园要拒绝邪教,中学生应当认清邪教“法轮功”的反动本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与全国人民一道,把揭批邪教的斗争进行到底。

青少年如何拒绝邪教

由于青少年心理能力的发展和生活经验的不断丰富,其情绪的表现形式也不再单一。典型的特点是强烈、狂躁与温和、细腻共存,情绪的可变性与固执性共存,内向性与表现性共存。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与社会的交往越来越广泛,他们自觉不自觉地要摆脱家长和其他成人的监护,极易在这样一个半幼稚、半成熟的时期,显露出自身致命的弱点:思想觉悟比较低,判别是非的能力差,警惕性和自我防护能力比较弱,他们看问题还很不全面、很不深刻。如果邪教组织利用其心理特点,运用青少年非常喜爱的网络、图书及信息编造“世界末日就要来到”、“地球要爆炸”、什么所谓的“气功大师”包治百病等邪说恐吓和诱骗青少年,那么,青少年就很容易相信、崇拜,比成人更容易被邪教组织拉拢和控制。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尤为重要。

首先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人民教师要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更加积极地教育同学们自觉抵制各种丑恶思想和各种歪理邪说;要教育青少年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要旗帜鲜明地提倡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用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武装头脑;要充分利用反面教材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使青少年更加热爱生命,热爱生活,远离邪教。

陈志国是如何醒悟的?邪教有哪些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