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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于谦锁宝

于谦是我国明朝著名的诗人,爱国将领,民族英雄,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为官清正廉洁,贡献颇多,尤其是在土木堡之变中立下大功,但却遭人嫉妒,被诬陷而死。抄家时,竟然“家无余资”,抄家者见到正屋紧锁,以为一定藏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和贪赃之物,打开一看,原来都是皇帝赏赐的物品,丝毫未动。

于谦是浙江钱塘人,从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聪明好学,被时人称为“神童”。通过科举考试之后,开始走上政治生涯,开始任山西道御史,后来升为兵部右侍郎,兼巡抚河南、陕西都御史,任期长达19年。土木堡之变后,他任兵部尚书,主持军事,在国家危难之际,成为“救时宰相”。此后一直主持朝政,天顺元年,“夺门之变”后被害。

于谦自从踏上仕途,心中波澜起伏,决心效法前世豪杰,做一名廉官能吏,为国家做出一番事业,为人民谋福利。他在地方任职二十多年期间,体察人民疾苦,惩治贪官污吏,镇压豪强,民间有冤情可以直达军们陈述,他必认真对待,依法处置,因此河南、山西两地人民称他为“于青天”、“于龙图”。

于谦认为名节是最可宝贵的,金钱使人败坏,因此“大节还须咬菜根”,要清心寡欲,生活简朴。他一生正是这样一丝不苟地要求自己,即使身居高位,也从未丝毫放纵。于谦被任命为右侍郎兼巡抚河南、山西都御史时,年仅岁。这一职务是正三品,在当时很显贵,但于谦丝毫不改其朴素俭约的本色。他上任时,行李简单,乘坐普通的骡车,既无锣鼓旗仗,又无卫兵仪从,不知情况的人根本不会想到他就是巡抚大人。上任后,无论是明察还是暗访,皆轻骑而行,摒弃前呼后拥、煊赫威势的官场习气。于谦把钱财看得轻如鸿毛,从不聚敛,廉洁自守。他的俸禄,用在自己身上的极少,常常用来救济贫穷的亲朋。平时他自奉俭约,衣不锦绣,食不兼味,从不铺张浪费。

当时,官场十分腐败,贿赂公行,太监王振专权,大臣进京,必须馈送重金礼品,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然而于谦一身正气,对王振一伙嗤之以鼻,从不买他们的账。他每次进京,只带随身行装,有好心人怕他遭殃,劝他说:“你不带金银入京,怎么也不带点土特产送一送啊?”他举起袖子笑笑说:“谁说我没有带东西呢?你看这不是两袖清风吗!”炙手可热的王振一伙当然不会放过他的,找借口把他投入监狱三个月,在河南、山西百姓的强烈抗议下又释放了他。

于谦执政,日理万机,“日夜分国优,不问家产,”所居的房子仅能遮蔽风雨,门前没有列戟,常常被人错人为乡野人家,与他的地位极不相称。景帝见他家居简陋,赐给他一所宅第,他坚决推辞,景帝不允,他不得已而接受了,但他把皇帝赐给的玉玺物品等存放于正屋中,而他仍旧住在旧屋偏室。所以抄家时,看到了正屋中锁着的皇帝赐给的物品。

修身点拨

于谦青少年时做的《石灰吟》表明了他一生为官的原则:不与世同流合污,坚持自己的理想,清廉刚正,为国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然而,历史在某个时段内有时会让人失望,于谦竟然无辜被杀被抄家,让人心痛。

要坚持自己的理想,留得清白之名,是要有意志,有骨气,有作为,守得住寂寞清贫的。为官者如果能营造一种让有志者得以舒展,让无能奸邪之辈无处可逃的环境,于国于民就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