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智者的反省:创业家经典名言的智慧
4262800000024

第24章 反省17-对合作缺乏真诚,频频违约(1)

【情景再现】

牛世民精明过人,人称“小精灵”。在与一家企业合作共同开发项目时,为了让自己占到更大的便宜,牛世民在脑子里把小算盘拨了又拨,极力寻找合作条款的空子,不按合约规定办事,屡屡推诿以及延迟投资时间和压缩投资数额,寻找各种借口让对方替其出资、垫资。对方也并非傻瓜,牛世民的小九九很快被察觉。因为牛世民的失信行为,使对方对合作丧失了信心,从而在投资上与他相互扯皮,大大延长了项目的开发时间。当他们共同开发的产品上市后,竞争对手的产品早已在市场上广泛推广。剩给他们的只是残羹冷炙,投资回报少得可怜。

【问题分析】

做事先做人,很浅显的一句话,可许多初创企业的创始人往往临到头时却管不了那么多了,那么最后的结果肯定只能是失道寡助。其实,国外的中小企业在创业的过程中与中国中小企业的创业过程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在国外中小企业的成功和中国中小企业之间的比较之后,发现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那就是中国中小企业的领导者视游戏规则为儿戏,从不把规则当成一回事情,等到无法挽回的时候,他们才注意,结果不说也知道。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做商人更要讲规矩。凭小聪明可以耍弄于一时,却一定难以长远。一个企业家的人品和他的事业是息息相关的,品性高古的人不一定能将事业做大,但品行不端的商人,事业一定做不大。指甲尖般大的一点德性,想成就一番翻天的事业,这样的事情,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

在全球一体化经济发展的今天,市场经济说白了是信用经济,大家都要遵守游戏规则,在游戏规则内做事。中国的市场经济还只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在这样一个转型时期,讲信用、遵守游戏规则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些企业家将游戏规则视为儿戏,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自己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只图自己一时的私利,把法律、法规全都抛在脑后,最终招致规则的惩罚,最终自食其果。

陈大川1986年大学毕业以来,做过国家行政单位的干部,搞过商品批发,开过广告公司。1994年,陈大川和李志敏、林敏君办起了恒威世纪商贸有限公司,专做食品、饮料、酒类产品的代理业务。恒威世纪商贸先后做过国内名牌啤酒和国际名牌啤酒的北方某地区代理业务,做国内名牌啤酒代理赔了钱,做国际名牌啤酒代理却让他们赚了不少钱,也为他们在业内积累了一定的名声。1996年,恒威世纪商贸成为某大型酒厂××酒北方某地区的总代理。在其他代理商需要30多元/瓶出厂价的情况下,他们却获得了厂家17.5元/瓶的优惠价,而市场销售价每瓶可达七八十元至上百元,厂家并且允许他们以1/3的现款,拉走100%的现货。某大型酒厂之所以对恒威世纪商贸非常重视,一是看中了恒威世纪商贸的实力,希望与他们诚心合作,长期合作;二是因为有人从中牵线搭桥——这家酒厂的营销顾问,同时又是恒威世纪商贸的营销顾问,是陈大川的老朋友。而恒威世纪商贸之所以看中某大型酒厂的××酒,是觉得这个酒品质不错,市场名声却还没有做起来。有经验的代理商都知道,越是名牌产品,名声大的产品,留给代理商的利越薄;越是名声小,品质又不错的产品,代理商获大利的可能性就越大,有点类似证券市场的“潜力股”。

有厂家的鼎力相助,加上天时、地利、人和,恒威世纪商贸仅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在代理地区将××酒的市场打开了。眼看丰收的季节即将到来,就在这时却发生了一件事,使他们的努力毁于一旦。××酒在国内主要有两个销售成熟地区,一是成都,一是济南,恒威世纪商贸所负责开发的北方某地区只是××酒的一个新兴销售区。因为恒威世纪商贸所拿货物比成都、济南代理商所拿的货物价钱要低一半,济南代理商便向恒威世纪商贸提出,从他们那里进一批货,行话叫做窜货。这本是业内大忌,因为厂家根据各地不同情况,一般会有各种不同的销售策略,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便是表现在货物品种的提供和货品的价格上,窜货行为将打乱厂家的市场部署和市场策略,给厂家造成严重后果,历来为厂家所不容。当发现代理商之间的窜货行为后,厂家一般都会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当济南代理商向恒威世纪商贸提出窜货的要求后,李志敏、林敏君包括陈大川都知道这种行为不对,但又想,厂家远在西南,济南远在华东,而自己负责的片区却在华北,相隔天地远,厂家应该不会发现他们的窜货行为。在每瓶10多元的利润和济南方面以现金结账的诱惑下(尤其是后一点恒威世纪商贸尤为看重,因为经过一年来的市场开拓,恒威世纪商贸的现金流已近枯竭,而销售终端的回款,按规矩一般为批结或月结,但很少有能按时回款的,恒威世纪商贸手头极为拮据,急需一笔较大数额的现金流,以维持公司的周转,度过市场培育期),恒威世纪商贸答应了济南方面的窜货要求。

陈大川等人本以为此事神不知,鬼不觉,就此过去了。他们不知道精明的厂家早就提防着他们这一招,在他们的公司里早就布置下了自己的眼线。就在窜货行为发生后没几天,某大型酒厂就找到了他们,厂家提出三点:第一,协商免去恒威世纪商贸的××酒北方某地区代理资格;第二,在第一点未定的情况下,将给恒威世纪商贸的××酒由每瓶17.5元提高到每瓶33.5元,与济南地区、成都地区代理商一样;第三,取消恒威世纪商贸预付1/3款资格,从此以后进货必须全款。第一点将使恒威世纪商贸一年多的市场开拓前功尽弃,第二点将使赢利空间大大降低,第三点也是陈大川等人最怕的,本来公司就没有钱,现在要全款进货,到哪里弄钱去?

这一来,又促使恒威世纪商贸三位股东之间的矛盾急剧恶化。陈大川、李志敏、林敏君三人在恒威世纪商贸的股份本是三人平分,各占1/3,因为李志敏在公司成立时,曾经许诺因其家族多年经营钢材、铁锭生意,有很多社会关系可用;第二,李志敏曾经许诺今后在公司运作中遇到资金不够的时候,自己可以负责拆借;第三,三人中李志敏年纪最大,公司成立时,李志敏已经40岁,而陈大川、林敏君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两人就公推李志敏担任了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总经理。李志敏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后,采取了对陈大川、林敏君封锁账簿的做法,连林敏君这个公司财务主管都看不到公司的账簿,李志敏还曾派人查过担任公司副总、销售经理的陈大川在经营国际名牌啤酒时的账。三位股东间本来早已心存芥蒂,现在需要用钱的时候,李志敏又拆借不来钱,完全不能实现当时的承诺。争吵之中,陈大川、林敏君要求李志敏离开恒威世纪商贸,李志敏答应,但表示自己若离开恒威世纪商贸,将不分担公司债务,陈大川和林敏君表示同意。李志敏走时带走了恒威世纪商贸几乎所有的营销骨干。离开恒威世纪商贸没几天,李志敏就另立了门户。剩下陈大川和林敏君继续撑持恒威世纪商贸,但随后陈大川又与林敏君发生了争吵,原因还在于某大型酒厂。原来某大型酒厂在恒威世纪商贸还有一批存货,陈大川的意思是,先不将这批货退给某大型酒厂,有货在公司就可以维持。但林敏君认为,既然厂家已经提出退货要求,就应该将货物退还给人家。结果林敏君背着陈大川将货物退给了厂家。正在这时,又发生了几位业务员卷款而逃的事件,恒威世纪商贸雪上加霜,在一片挽歌声中彻底解体。

恒威世纪商贸解体后,陈大川南下深圳打工,并写文章总结自己失败的经验教训——第一,恒威世纪商贸成立时,就没有对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做明确的划分,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导致后期股东纷争,埋下了失败的伏笔;第二,不应图一时小利,与济南代理商发生窜货行为,破坏了厂家的市场布局和营销策略,导致厂家报复,使恒威世纪商贸在市场开拓已见成效,形势向好的情况下,突然死亡。总之,一句话,恒威世纪商贸是死于对游戏规则的不尊重。这种对游戏规则的不尊重,表现在对内,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随心所欲,一厢情愿;对外,在市场开拓和市场营销上,对行业内默认的准则和纪律视若无睹,抱着侥幸心理。

恒威世纪商贸的死,是死于企业自身的不守游戏规则,而百龙的死,则是死于由企业家的首先不守游戏规则而带来的群起效尤,群体性的对游戏规则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