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猎猎点燃时,林中只存二名黑衣蒙面人与我们大眼瞪小眼。
想来王爷一共带了四名暗卫,他一走,两名跟了过去,两名留下,这调虎离山之计算是成功了一半。
我很快定了定神,将情绪从方才的激荡中整理过来,用狼狈的姿态连滚带爬了过去。庞青仍旧躺在原来的地方,一名黑衣人早检查过了一回,现在与同伴一块冷冷地立在一旁,发现了我的意图,不带感情地低喝了一声别动。我讨好道:“这个庞青,天子手下第一号宠臣,经他手的民脂民膏不知多少,身上定有不少好东西,贫道替二位壮士将它们都掏出来好不好?”
两人完全不为所动。
我慨然道:“早听说京都富贵,钟鼓馔玉,金银堆就。平常人家兀是绮衣灿烂,食珍馐,更何况庞青这样的万户侯!旁的不说,贫道第一眼就看到他身上环结的那串琼佩,上有双璜冲牙,下纳玭珠,琚瑀杂之,真是华美悦目,这得多值钱呀!单是末端悬的那块冲牙,便是了不得的宝贝,更何况中间那块葱青色珩玉……贫道虽是方外之人,看了也好想要呢……”
我碎碎念。
念完他身上的杂佩,又形容了一下他腰上革带别的一柄精致的容刀。再畅象一下他身上一定还有什么极其贵重的物事,什么金牌臂饰,金珠串组之类,我将能想到的玉器宝石,琥珀珍珠都形容了一遍,不一会儿我口中的庞青已成了一只珠光宝气,阔绰豪奢的待宰小肥羊。
二名壮士终不敌我的啰唣,齐声暴喝:“住口!”
将我吓得连退三步,一跤正好跌在庞青身边。我一伸手,以利索的手法自庞青的衣襟往拖出一个荷包,那荷包已染了血,我只当没看到,拔开袋口一倒,果然就给我倒出十数颗金踝子来。我龇牙得意笑了笑,以最快的速度将金踝收入怀里。二名黑衣人恶狠狠瞪了我一眼,最终选择不再理会我。
我拉过了小六一块动手。
所谓趁火打劫,就像我这样,身上但凡值几个钱的物事都不放过,掏完衣襟掏衣袋,上下其手,只差剥下他一层衣衫。
庞青的身形甚是伟岸,血腥气夹杂着男子的气息,这个过程,除十分挑战良知外,委实也有些羞人。
小六整张脸都红了个透。而我亦是排山倒海的纠结。
庞青本就生得极好,五官俊美精致,睫羽修长。此时虽面泛青气,却无损美貌。这个男人平素一对眉眼间总有那么一丝邪艳,此时教暗桔色的火光一照,那份妖魅似乎又浓稠了三分。
……此等面相,委实不是个肚内能撑船的人。
因此当我抓着他的左手腕,准备将手伸入他的衣袖里,然后发现了他手心里正紧紧抓着一物时,我眼皮就跳了跳。下意识去看男人的脸,庞青合着双眼,依旧是晕迷的样子,然而还是给我发现了他紧闭的眼皮下眼珠几不可见地动了动。
这厮……居然装晕。
一滴冷汗当下自我额头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