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西方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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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早期经院哲学(2)

彼得·阿伯拉尔(Peturs Abalard,1079—1142年)生于法国南特巴莱的一个骑士家庭。据他在自传《我的苦难史》中说,他放弃了骑士称号的继承权,为的是参加“辩证法的比武大赛”。他四处寻访名师,但每次都以对老师的激烈批评而结束。他于1094年向当时名震遐迩的逻辑学家罗色林学习,因不满意后者的极端唯名论立场而于1100年到巴黎向著名的实在论者香浦的威廉学习,但实在论同样不能使他满意。由于他的批评,威廉不得不修改自己的立场,乃至辞去教职。1113年他转向当时享有盛誉的神学家拉昂(Laon)的安瑟伦(坎特伯雷的安瑟尔谟的学生)学习神学。但他发现他的老师名不副实,便批评安瑟伦像一棵光长叶不结果的树,像光冒烟不发火的炉子。他于1115年在巴黎圣母院的主教学校任神学教师,受到学生热烈拥戴。后因与海洛伊丝的爱情而惨遭阉割的私刑。1118年,海洛伊丝被送进修女院,阿伯拉尔成为巴黎郊区圣丹尼斯修道院的修士。他在修道院写了一系列逻辑论文,其中《论神圣的三位一体和整体》在1121年召开的索松主教会议上被谴责为否认上帝独立人格的撒伯里乌主义。此后,他考证本院崇拜的圣丹尼斯传说中的讹误之处,僧侣群起攻之,迫使他出走,隐居乡间。很多学生慕名而来,他在法国西北部的一所保惠师修道院为这些学生设立学校,写了《是与否》、《基督教神学》、《神学导论》等著作。他的教学活动引起教会精神领袖贝纳尔的敌意性的关注。不安全感迫使他逃到偏远的布列塔尼地区,1126—1132年在简陋的鲁伊修道院任院长,他力图改变那里的愚昧习俗,却差点因此被僧侣所谋害。《我的苦难史》即叙述了他至此为止的经历。但他在此后的遭遇更为悲惨。1136年他回到巴黎主教座堂学校任教,写了伦理学著作《认识你自己》。他的一系列著作激怒了贝纳尔。1140年召开的桑斯主教会议谴责他的学说。贝纳尔专门写了《阿伯拉尔的错误》一文,列举其十六条罪状。阿伯拉尔的《神学导论》被焚烧。他不服从判决,准备到罗马上诉。他还在途中,教皇英诺森二世就已批准了贝纳尔的报告,宣判他的学说为异端。在生命最后几年里,他写了《论辩证法》、《一个哲学家、一个犹太人和一个基督徒之间的对话》等著作,死后葬在克吕厄。他的墓志铭称他为“高卢的苏格拉底”,“一个多才多艺的人,精细的、敏锐的天才”。

阿伯拉尔无疑是中世纪哲学家中最有个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之一。他是禁欲主义与思想专制主义的牺牲品。19世纪初,拉姆萨特(De Ramusat)在《作为一个人、一个哲学家和神学家的阿伯拉尔》一书中记述了他的不幸遭遇以及与海洛伊丝的坚贞爱情。阿伯拉尔与海洛伊丝通信集的出版引起强烈反响。1877年,他俩的遗骸被移至巴黎拉雪尔兹神父公墓合葬,他们的爱情故事成为文艺创作长久不衰的主题。最近,他们的爱情故事还被好莱坞拍摄成题为《天堂窃情》的电影。

辩证神学

阿伯拉尔认为,辩证法的首要任务不是证明、解释,而是探索、批判。辩证法之所以能够被运用于神学,原因在于信仰中有不确定之处。阿伯拉尔在《是与否》一书中列举了一百五十六个神学论题。每个论题都有肯定和否定两种意见,这些意见都是从教会所认可的使徒和教父著作中摘录出来的,具有同等的权威性。这些论题涉及根本的教义和信条,包括:是否只有一个上帝?圣子是否有开端?上帝能否做一切事情?上帝是否知道一切?人类第一对祖先在被造时是否可朽?亚当是否得救?彼得、保罗和所有使徒是否平等?基督是不是教会的惟一基础?圣徒的工作能否使人正义?是否所有人都应被允许结婚?等等。阿伯拉尔在所有这些重大问题上列举出“是”与“否”两种意见而不表明自己的立场。《是与否卜书代表了“辩证神学”的标准形式。虽然阿伯拉尔的其他一些著作遭到教会谴责,但这部著作却成为后来神学家效仿的楷模。经院哲学的经典著作,如伦巴底的彼得的《箴言四书》、托马斯的《神学大全》等等,都有“论题”与“论辩”两种形式。论题包括赞成与反对两种意见,论辩则用逻辑分析和推理的方法证明其中一种意见的正确和另一种意见的错误。《是与否》虽然没有论辩这部分内容,但它用分歧意见表达论题的形式已经满足了辩证法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步骤:合适地提出问题。

阿伯拉尔在《是与否》的序言中回答了权威的意见何以会互相矛盾的问题。他的目的并不是借此否定权威意见的合理性,而是说明用辩证法进一步探讨权威意见的合理性。他说,教父和使徒都会犯错误。例如,奥古斯丁写了《更正》一书以纠正自己的错误。不过,他们的错误并不是由于信仰引起的。有些错误是由于引用伪托的权威著作或有缮写错误的《圣经》而产生,这样的教训告诉人们,对一切权威著作“都要有充分的自由进行批判,而没有不加怀疑地接受的义务,否则,一切研究的道路都要被阻塞,后人用以讨论语言和论述难题的优秀智慧就要被剥夺”。至于真正的权威著作为什么会显得自相矛盾的原因,阿伯拉尔说,这涉及到人们对语言的不同理解以及教父著作使用语言的歧义。语言的歧义以及由此产生的理解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屈为:

同样一个词可以有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被用作一种意义,有时被用作另一种意义。一个意义可以用很多词表达。这种情形以及表达的异常方式严重阻碍我们获得充分的理解。正如人们所说,重复是腻厌之母,就是说,它引起苛刻的反感。因此,最好用各种词语表达一切事物。

无论考证著作之真伪,还是消除语言的歧义,都需要辩证法这一逻辑工具的审查。把理解教父著作时的疑问以论辩的方式提出来,便是运用辩证法的首要步骤。

保守的反辩证法神学家把信仰与理性对立起来,阿伯拉尔说:

如果他们认为一门学艺是反对信仰的武器,那么他们无疑拒不承认任何知识了。因为知识是对事物真理的把握,真理不会反对真理。真理不会像错误被用来反对错误那样反对真理,善不会像恶被用来反对恶那样反对善;所有善的东西都是和谐的、一致的。所有知识都是善。

“真理不会反对真理”是用来凋和辩证法和信仰、哲学和神学的口号,它与达米安所谓的“哲学是神学的婢女”口号形成鲜明对比。

(第三节)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论

波菲利问题

12世纪的经院学者围绕共相性质的问题展开了长期的激烈的争论。当时的一个学者感慨地说,花费在这一问题上的时间比凯撒征服世界的时间还要长,花费在这一问题上的金钱比“克雷兹棺材”里的钱还要多。这一问题最早由3世纪的新柏拉图主义者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注释》中提出。他提出的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问题是:

共相是否独立存在,或者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如果它们是独立存在,它们究竟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如果它什么是无形的,它们究竟与感性事物相分离,还是存在于感性事物之中,并与之一致?

波菲利说:“这些问题是最高级的问题,需要下功夫研究。”这些问题在哲学史上被称为波菲利问题。6世纪的哲学家波埃修(Boethius,480—525年)首次把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连同波菲利的注释翻译成拉丁文,并说明这一问题对于逻辑基础乃至整个哲学的重要意义。

波菲利问题在12世纪时成为神学家关注的焦点,其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波埃修的逻辑著作被作为教科书广泛使用,共相性质问题自然引起学生和教师的兴趣与关注。其次,11世纪神学家在运用辩证法讨论神学问题时,已自觉或不自觉地触及共相性质问题,如贝伦加尔反对圣餐的“实质转化说”的前提是不承认具有独立于饼和酒的某些普遍实质的存在,安瑟尔谟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等神学理论都以承认普遍实质的独立存在为基础。随着逻辑辩证神学的深入发展,对共同性质的两种不同解释不可避免地发生正面交锋。总之,逻辑和神学的研究都使波菲利提出的古老问题获得了新的现实意义。

罗色林与安瑟尔谟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