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天气忽然也就热了起来,阳光明媚的让人睁不开眼睛。我也换上了衬衫,还修了头发,下班去逛了逛,竟也给自己添置了皮鞋和一管口红。口红是鲜艳的桃子色,专柜小姐极力怂恿我买下,她甜甜地说,小姐,这个颜色衬得你很精神。大高经常约我出去,我推了好几次,他还一直打来,于是也就答应和他一起去吃饭。下班前,我走到洗手间抹了一点口红,镜子里的人,穿着衬衫窄裙子,还有新皮鞋,专柜小姐说的对,口红的颜色的确衬得人很精神。我有点高兴,觉得一切都生机勃勃的,和春天一样,有一种复苏的快乐。
大高在吃饭的地方等我,我走进去和他摆摆手,他居然吃了一惊,把我从头到尾打量一番。我故作淡淡地道,“有人专门请吃饭,还是要打扮一下以示客气。”大高有点高兴,可能觉得我是为他梳妆吧,我也懒得解释,喊了酒菜,就埋头大吃。肉很香,酒也醇,我有点惬意的感觉,大高很认真地看我喝酒吃肉,嘴角还带着笑意。我有点不好意思,大部分菜都进了我的胃,居然还觉得裙腰都有点紧。“看什么看,没见过能吃的女人嘛?”“是没见过这么能吃的女人,而且这么大口。”他一副高兴的要死的样子。怪人。我嘟哝了一句,继续喝酒,“这只酒不错。”我有点醉意,摇头晃脑的评价起酒来。陈梓每次带我出去吃饭,都要点酒,他很爱喝一点,我本来不喝酒,因为酒量差,被他带着也开始有点爱上杯中物。有次我们去一家很贵的餐厅吃饭,结果吃出一只虫子,我俩大喜,不动声色的要了最贵的酒,喝得差不多唤来服务员,故作吃惊地指着那只虫子。最后给了很低的折扣,我们走到路上,互相看一眼就哈哈大笑起来。
我放下手里的杯子叹一口气,又在不对的时间想起不对的人和事。大高注意到我忽然的低落,他颇有深意地说,“你的过去是个秘密。”我有点晕,“不是秘密,只是悲剧。”我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吃完饭我拖着大高要去走走。我俩打车到了海边,还是有凉凉的海风,可是已经不冷了,大高牵着我,在沙滩上高一脚低一脚的散步。“你为什么来厦门。”“我是来治病的,我告诉过你的。”大高不说话,只是更紧的抓住我的手。“你为什么来厦门。”“大概是为了见到你吧。”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和天上的星星一样。“说这么肉麻的话也没用,我是病人,不会接受你的。”我故作轻松地拍拍他的膀子。大高不回答我,他说,“继续走吧,先走走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