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一夜白头(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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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天旋地转,四季轮回,岁月不息,这世间唯有时间永恒运动,一点一滴都不曾静止。

炎热的夏天随着一场秋雨离开了,一场秋雨一场凉,天寒叶落人归家,游魂野鬼来相聚。

记不清是第几次走上林中小道,但身处幽幽森林之中的那份踏实感却异常熟悉。秋日的树林散发一种暖意,又掉落着一丝荒凉。黄叶一片片在枝头颤抖,枯叶一层层在树下堆叠,它们慢慢腐烂,又不停渗透入树干,循环着四季的轮廓。

森林已不见人烟,只有各种忙碌的小身影在为即将来临的冬天做准备,它们上蹿下跳,在林中来来回回穿梭,四处传来的“沙沙声”给整座森林增添了美妙的活力。

我在林中走走停停,欣赏秋的景色,诗人有云:“秋日胜春朝”,细细看来,秋景确是美,心中少挂念一份寂寥,多几许惊叹,秋日也可绚烂夺目。

秋意渐浓,我依旧徘徊在林中腐叶之上。秋林的寂静让人沉醉,可在某个夜晚安静的森林却热闹了起来。

那是个月圆之夜,圆盘般的月儿早早上岗,将夜色下的森林照得透明通亮。我在昏睡间听闻远处的喧嚣声,随着我的靠近,人声愈发鼎沸,像是集市上的人群传来的杂乱声。

当我成为“集市”中的一员时,我才发现这场宴会,无数各具特色的奇人在街上迈着轻盈的步伐,林中的街道看不到尽头,每个看得见的地方都有或立或坐或躺的人影。每个人脸上都写着满足和激动,看来这是一场精彩的夜宴。

我在林中的街道上好奇观望,周围的行人完全无视我的存在,他们似乎看不见我,无论我如何打招呼,没人回我的礼。

“真是一群怪人”我想。

走累了,身处热闹的集市却被所有人忽视,确实有些单调。我找到一处安静的角落坐下休息,望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在月光的衬托下,他们都拥有了一张惨白的脸,可每个人的神情却是充满了快乐,丝毫不像没有意识的鬼魂。

“我可以坐下休息吗?”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

“你在和我说话?”我有些诧异,女孩似乎能看见我。

“这就坐着你一人,你说呢?”女孩反问道。

“可……可以。”我有些尴尬。

女孩坐下后开始注视着行人发呆,她双肘支在双脚上,双掌托起下巴,张着朦胧的双眼,眼里藏着许多不解。

“你说他们为何如此兴奋,孤魂野鬼不也挺好的,至少不用做人。”女孩嘟囔道。

“他们,孤魂野鬼?”我问。

“你是人类吧,他们看不见你,否则早把你吃了。”女孩说着大笑起来。

“那你如何能看见我?”我问。

“或许……我还没死透吧!”女孩说。

“这里究竟是怎么回事,可否请姑娘告知一二。”我说。

“我叫怀云,别老姑娘姑娘的叫。这里是一年一度‘孤魂祭’的举办地点,孤魂野鬼们每年都在此时此地相聚一回,我已经参加了十年,每年都会少些熟悉的面孔,也会多些新面孔。”

“‘孤魂祭’,那是什么?”

“地府可怜我们这些孤魂野鬼,阎王每年都会在‘孤魂祭’前几日派鬼差给我们送请帖,帖子就是入场券,那些收到入场券的孤魂野鬼就能来参加这场‘孤魂祭’,让我们有个相聚的时刻,以便减少些寂寞和痛苦,就是一场‘鬼宴’。”

“只是孤魂野鬼的聚会这么简单吗?”

“你有所不知,我们这些孤魂野鬼无家可归,无依无靠,连地府都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处,只能在人间四处游荡,直到魂飞魄散。我们每天都在不停损失灵魂,灵魂损失殆尽后,我们也就彻底消失了。鬼差每年会在‘孤魂祭’举办的地方设置一个阵法,这个阵法不仅让‘孤魂祭’与外界隔离,还能补充我们的灵魂。”

“能‘活’到现在,多亏了我找到阵法的阵眼,就是我现在坐的地方,‘孤魂祭’将持续三个夜晚,我在这儿坐上三天,就能补充一年中损失的一大半灵魂。可以说这是一场孤魂野鬼们补充体力的宴会,也是唯一能获得投胎转世的机会。”

“唯一投胎转世的机会?”

“恩,在每年‘孤魂祭’的第三个晚上,鬼差将随机抽取一位幸运的孤魂,被抽中者将可以随鬼差回到地府投胎转世为人。”

从怀云口中,我得知孤魂野鬼的可怜,他们每天都在损失灵魂,而“孤魂祭”三天的时间所能补充的灵魂有限,他们为了让短暂的“鬼命”多延长些时日,都千里迢迢,不远万里的赶来。

有人消散在路上,有人迷失在路上,也只有顽强幸运的孤魂野鬼能顺利来参加“孤魂祭”,这是一场有关生存的夜宴,也是唯一能碰上再世为人机遇的宴会。

天色渐亮,宴会中的身影徐徐隐去,我身旁的怀云也在一阵虚幻的扭曲后消失不见。也许他们都还在四周,只是我看不见了。

我在原地睡了一个白天,在夕阳西下时醒来。圆月早已挂在天边,随着最后一抹夕阳消逝,喧嚣的夜宴再次出现,怀云依旧坐在我身旁保持着双手托下巴观望人群的姿势。

无事可做,我也开始观察眼前的游魂。大多游魂都结伴而行,他们欢呼歌舞,口中尽是欢乐,都在庆祝属于自己的节日,也为自己还能在此而感激。

游魂野鬼们本是世间最易凋零的脆弱生命,可他们并未放弃每一天,他们珍惜每一个瞬间,只因明白每一瞬间,每一段故事,每一次相遇都有可能在明天被遗忘,享受最后的狂欢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能明白所失去的,便会懂得珍惜所拥有的。

又过了一夜,在“孤魂祭”举行的第三天白天,林中下起了大雨,雨水将埋藏在泥土中的腐烂气味拍打而出,一场大雨让林中弥漫起潮湿又粘稠的气味。希望“孤魂祭”不会受到这场大雨的影响,让那些可怜的灵魂享受这一年最后的幸福。

孤魂夜宴出现时,雨终于停了,我所担心的宴会受影响并未发生,游魂们还是戴着与前两日一样的兴奋神情,怀云则继续保持着皱眉看人的姿势。

怀云与那些孤魂不同,其他的野鬼所展示的都是兴奋和期盼,而从她身上我看不出有丝毫兴奋和期盼之情,似乎活不活得下去,投不投胎都无所谓,都是与她无关的小事。

“大家静一静,静一静!”一名戴着面具的鬼差在木台上叫喊道,喧闹的声音顿时停止,最激动鬼心的时刻到了!

“接下来将是‘孤魂祭’最神圣的时刻,我将代表阎王选取一位幸运的鬼魂,她将可以跟随我们回到地府进行投胎转世。”鬼差用洪亮而尖锐的声音说完,并没有响起我所预料中的热烈掌声,四周依旧静悄悄,所有的孤魂都在认真注视着鬼差,心里怀着小小的紧张盯着台上的一举一动。

“我手中有来参加今年‘孤魂祭’鬼魂的入场券,每张入场券上都有你们独特的记号,我抽中谁的入场券,谁将是本届‘孤魂祭’的幸运星。”鬼差说着将手伸进一个大箱子里。

“三、二、一,本届幸运星就是‘她’了,让我来看看是谁的名字!”鬼差缓缓拿出一张卡片说到。

“两个字,怀云,恭喜怀云成为本届幸运星,哪位是怀云,上台来!”鬼差喊道。

我惊讶的望着身边的怀云,未被选上的游魂们并没有明显的失望和哀叹,或许他们在失望和哀叹中日复一日的生存早已习惯了自己的不幸。而被选上的怀云却没有一丝幸运的表达,只是缓缓起身走向鬼差所在的台子。

随着怀云上台,所有在场的鬼魂爆出热烈的掌声,他们在为幸运的朋友鼓掌。

就在掌声停息时,怀云开口道:“我放弃投胎的权利,我想将这个机会转让给孙婆婆。”

“怀云你可想好了,放弃之后你将永远没有投胎的机会,只能注定永远游魂野外,也可能就在明天你就会魂飞魄散。”鬼差一阵错愕后,郑重说道。

“我已下定决心,孙婆婆快不行了,她已经记不起自己是谁,以往她很照顾我,我愿意把机会让给她。”怀云说道。

“好,既然你已决定如此,那本届的幸运星就是‘孙婆婆’。大家继续狂欢吧,本届‘孤魂祭’还剩下四个时辰。”鬼差说完四周又响起歌语欢笑声,只有怀云默默走向我所在的位置。

“你为什么要放弃?”我见怀云坐下问道。

“我不愿意做人,我恨人类。”怀云说。

说起投胎为人,怀云的情绪立即转阴,坐在她身旁明显能感到周边空气温度的骤降。

沉默了一会,怀云开始解释她怨恨人类的缘由,她泣不成声地说完,我才理解她有足够的怨恨人类的理由。

怀云对人类的怨恨与她的身世有关。怀云出生时,父母因重男轻女,不愿意负担对女儿的抚养责任,在她出生当夜,将其抛弃在野外。那晚怀云没被野兽叼走,也没遇上坏天气。第二天,她被一位早出干活的农妇发现并收养。

收养怀云的农妇和丈夫膝下无儿女,勤劳的农妇便将她当亲生女儿般抚养,可农妇的丈夫却是个好吃懒做的男人,整日酗酒,从怀云五岁开始就时常受养父打骂。养父骂她是个野种,是没人要的垃圾,是捡来的灾星……全是些醉后脏乱不堪的词汇。

怀云在养父母家战战兢兢地生活了十五年,已长成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某日养父醉酒后对其产生歹念,怀云敌不过男人的力气,瘫在床上声嘶力竭地被养父侵犯了处子之身。

养父做完孽畜之事后沉沉睡去,面如死灰的怀云突然产生杀死床上这个抚养她十五年的男人,于是她到厨房拿出菜刀走向鼾声如雷的男人,她眼里只有天崩地裂般的绝望和仇恨。

“你这是做什么?”就在此时,外出归来的养母见怀云手握菜刀,衣衫不整,面如枯槁甚是恐怖,急忙喝住女儿。

怀云见母亲恐惧中带有怨恨的神情,扔下菜刀,哭着往屋外跑,从此再未回家。

她的坎坷命运还未结束,衣衫不整的怀云逃出了家中养父的魔掌,却未逃过人贩的歹心。人贩见怀云姿色动人,破旧的衣裳下隐藏着一副好身子,便将她用绳索捆了卖到青楼。

五楼,怀云是在青楼的五楼跳下身亡,无亲无故的她,死后亦无人问津,被人抛尸荒野,尸体喂食狼腹,最终成了我眼前这泪如雨下的可怜孤魂。

“一切都过去了!”怀云说着轻描淡写的释然,但我还能听出她心中的怨恨,那是一份长期驻扎心底的情绪,是怨念,也是对人世间的失望,对命运不公的审判。

不愿再提“生事”,怀云说起了孙婆婆的故事。

“我认识孙婆婆有两年了,两年前她还能叫出我的名字,如今她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可还一直惦记着她的爱人。”怀云说。

“孙婆婆的爱人是谁?”我问。

“是一个叫‘鸿聪’的男人,婆婆曾和我说过这个男人,他们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后来意外失散,婆婆至死都未等到爱人归来,她对他念念不忘,不愿去投胎,才成了游魂野鬼。”

怀云看了我一眼,见我正仔细聆听,接着道:“孙婆婆死去有二十年了,从现在的模样还可以看出她生前定是个美人。孙婆婆十六岁那年,因家乡战乱,她和爱人的两个家庭在逃亡中失散,从此便失去联系,但婆婆一直坚信男人会回到家乡找她。于是在战乱结束后,她二十岁,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孤身回到落败的故乡,她要等他回来。”

“从十六岁到二十岁,再从二十岁到六十岁,孙婆婆盼了大半辈子,仍不见爱人归来,这等待中的大半辈子,她拒绝了无数爱慕者的追求,无数次躲过踏破门槛的媒人,只因她心中只能容下一个他,可他却一去不复返。”

“孙婆婆每天都在家乡等爱人归来,一辈子始终如一。婆婆死后,她不愿到地府投胎,四处寻找爱人,游荡在茫茫人世间,一天一天消逝。我问她可曾后悔过,看她带着些许羞涩的笑意,不必说我也懂她的决定和幸福,至少他爱过,爱了一个人一辈子。”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爱是什么,爱人是什么滋味,我永远是被抛弃的那一个,永远……”说到此处,怀云语调渐轻,抿起嘴,双唇不再打开。

看着怀云的侧脸,微风扶起她那柔软的头发轻轻舞蹈,她眯着双眼像是在控制心事的喷涌而出,可沉重的呼吸出卖了她的控制,那些难堪的过去还是朝她汹涌而去,泪湿了几缕发丝,许久后,一声长长的叹息。

“你能带我去看看孙婆婆吗,我或许可以帮助婆婆完成心愿。”我轻声说道。

“真的!”怀云叫出声来。

我点头给她一个肯定的眼神,她连忙起身冲进人群。

怀云很快挽着孙婆婆向我走来,婆婆对着怀云直笑,并没有理会我的存在。她有一双清亮的眼睛,丝毫不受岁月尘染,就是从这双眼里,从她透出的思念里,我看到了那个她深爱一生的男人。

那个叫鸿聪的男人在战乱逃亡之时,一路上都想要回头寻找自己的爱人,但都被父母拦住,父母见他去势汹汹便将其绑起,将他安置在马车里逃离战场。男人自然不愿放弃寻找爱人的决心,那天晚上他乘家人都在沉睡,偷偷解了绑,毅然离去。他回到故乡时,那里已是一片荒芜,遍地冒着烧杀掳掠后的白烟,村中无一生人,无论他如何寻找,再找不回爱人,所以他决定先回到父母身边,以后再做寻找的打算。男人是在回去的路上丧生,他被一支长矛穿透身体,倒下时听见腾腾的马蹄声,还有人的欢呼声,马蹄靠近时,一个恶狠狠的声音说道:我还以为是匹野狼,怎是个孩子,真没劲,到口的狼肉飞了。大汉说完拔出长矛策马而去,鸿聪彻底失去生命。

鸿聪抵达地府的奈何桥时,他不愿喝孟婆汤,不愿忘记爱人,他宁愿在奈何桥边等待爱人到来。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上可奈何,男人一等就是五十年。孟婆被男人的真情打动,向阎王恳求允许让他不喝孟婆汤去投胎。最终,他的坚持换来了如愿以偿的期盼。

“拥有前世的记忆,我一定要找到你!”这是男人投胎前对自己和爱人的承诺。

“那鸿聪究竟投胎在什么地方?”怀云着急问道。

“就在桃花乡,也就是离他们的故乡不远的一个世外桃源,他此时正年少……我们将孙婆婆的骨灰埋到桃花乡,她就能投胎到那儿了,他俩一定能重逢。”我说。

“太好了,我先把婆婆交给鬼差,我们这就去婆婆的坟地。”怀云说完带着婆婆离开。

怀云轻车熟路的带我来到孙婆婆的坟地,那是一处野草丛生的小山坡,婆婆在家乡无亲无故,无人来扫墓祭拜,早已被人遗忘。我将野草连根除去,孙婆婆的骨灰罐就露了出来,我拿上罐子随怀云前往桃花乡。

桃花乡遍地桃树,此时桃树却无花无果,满枝桠的落寞。我走在乡里的路上,一阵阵秋意袭来,寒意沁入全身,手中的罐子如冰般严寒,我忍不住哆嗦。

“婆婆已经到地府了,所以她的骨灰在剧烈降温。再坚持一会,就快到了。”怀云说。

我抖动着身体艰难前进,终于来到鸿聪家门口,我将孙婆婆的骨灰埋在鸿聪家正对面的一株大桃树下,和怀云一齐行完礼就准备离开。

“哇哇哇……”没走几步,只闻隔壁屋里传出一阵娃娃的哭声,是新生命降临的招呼声。我与怀云相视一笑,伴着一阵喜庆的人声走远,身后落叶纷飞。

“原来世间的真爱竟如此让人感动,听到孙婆婆的哭声时,我第一次被人类的情感打动,我想我应该去爱,还有能力去爱,可以去寻找爱。我该走了,祝你好运,白头先生。”怀云说着转身离去,她的背影开满绽放的桃花,就在那一瞬间,桃花乡飘来浓浓的花香。

我从秋季又走到了冬季,雪一片片落,人还是一个,满头的白发竟和这冬季的大地有一些相像。

听闻这一带的森林深处住着一位雪女,可是个吃人的妖精,而此刻她正对着我亲昵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