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倒世界(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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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打扫过的房间,一定比不上一个被打扫过的凶杀现场。

快点吧,第一次你一定要在我上面吗,就像头顶的月亮,没穿过衣服,忽胖忽瘦,没有云,风,它就站在那里,看了多少事,也不说给别人听。

我在品品身下和他讲起池雨,他扭来扭去,只顾自己,我的话只说了一半。

我为什么要和池雨结婚,那年我二十八,不大不小。

专心点,品品肯定在要求自己。

池雨就在楼上,我们一起买的这个房子。

嗯嗯,这个你说过了,你杀了他,楼上有他的手机和一个故事。

为什么没人相信我杀了池雨,都以为他去旅行了,就因为他留下了他的手机,常常会发来一些新的照片。

品品已经做完了他的事,像要马上睡着,我得赶紧说完这件事。

我和池雨一起开车去过一个很怪的地方,那里一直都是白天,可房间里却没有窗户,许多人都在渴望一种纯粹的黑,越高级的地方那种黑暗的调子就越浓,人们比赛着谁可以在最黑暗的房间里待得最久,获胜者的奖品就是一所建在深海里的房间,他想要参加这个比赛。

我被那里的太阳烤得失去了辨别色彩的能力——只能分清楚黑或白,耳边的风声轮流弹奏肖邦和贝多芬,我每说一句话就要大声和这声音厮杀。

比赛开始的前夜,我穿着一双很高的坡跟鞋,走在一条被太阳晒成波浪般起伏的公路上,高低深浅,慢慢就真的穿过一条海,在另一条到处都长着金鱼树的公路上,搭上了池雨的车,那年我十三岁,再没长大过。

车外的风景就渐渐变老,我在我的裙子上读一本爱情的书,不想亲自问他,他把车里的音乐声调的最小,若有还无,想和我说说话。

他的声音有时会插进我读的故事书里。

我十二岁的时候很喜欢看楼对面的一个三十几岁的妇女在露台上晾晒过的塑料袋,她不穿胸罩穿紧身背心,可是保证没人会注意那下垂松垮的胸部,不过她有一个像梨一样大大的臀部,她踮起脚尖在挂钩上挂那只家乐福的袋子时,因为有那样的臀部,一点都不会晃。我喜欢静与稳定的一切,那个女人是静的,她挂那些袋子时,从来不发出声音,也不晃动,除了头顶上的袋子不停被风吹得乱七八糟,那里的一切都是静与稳定的。她好像没有男人,总是一个人进进出出,她早上会去早市或超市买回一天的食物就很少再出门,她应该是靠房租过活,我有时候会在地产中介的门口看到她出来或是进去。每天晚上九点就会熄灯,她就这样过了十年。

十年,我坐在你车上看书也已经有十年了,可是我一点都没长大,我想有那个女人一样的胸部和梨一般的臀部,不知还要等多少年。

后来,有一天,是个雨天,我跟在她身后,看她去丢垃圾,她转过身来,开始和我说话。

她说她要离开,从我看她的第一天起就知道我在看她,所以她要把她的房子给我,她想去一个有人和她说话的地方,她想好好打扮一下,她已经十年都没好好打扮过了。

我的书读完了,我把它放在后座上。

如果我老得再也开不动车,你要去哪呢,我们其实什么都没做成,我除了慢慢变老,能做的事情实在太少了,甚至都没好好看看路边的金鱼树。

我也是,这么久就只想长大,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只读了这一本书。

人能专心做一件事多好,我担心的事情一样都没做好过,还有,就连我得到的那所房子都一点一点烂掉了。她每个星期都有一封信寄往那所房子——比较家乐福和沃尔玛的生鲜哪一家更便宜,远远的不用看脸和听声音她都能辨别出一个影子的年龄,以前在网上斗地主她总是输,只能想着还有下一次呢,她在网上只斗地主,哪都不去,什么也不说,她觉得自己最适合做人的管家,帮主人省钱,时刻立在主人身旁,那里每件事都有她,又每件事都没她,日子长了,总有人依赖她舍不得她,哪怕是那里的花花草草,总不能丢下不管,说走就走,不像现在这么无牵无挂,有一个男人送了她一条大牌丝巾,那上面有一幅画,一个臀部像梨一样的女人在砍一棵长满果实的梨树,立春那天的信她写到浴室的地漏里这时候会开始生一种黑色的飞虫,她用过各种方法消灭它们,都没有用,她带不走它们,然后整个四月她都在讲述那段刚刚失去的爱情。

公元3001年,如果你想让时间过得快一点,如果你足够快就会到达那一年,这一年世界有两个世界,前半年是现在,后半年是未来。现在的这个世界人更多了,人们不必相遇,一天她一打开门,他就站在她的门外,她知道她一定会遇到他,他说他是为了躲开大街上的人群而选择站在她的门外的,101层,只有这一层还没开始站人,这个世界只有四十岁以上的人才可以结婚或者拥有自己的房子,背井离乡的年轻人只能租住在百人一间房的大公寓里。他在她家里住下来,几乎不出门,睡在她的大床上也紧贴着一个边,他不喜欢说话,害怕各种声音,她知道他很委屈,被这么多人吓坏了,为了让他平静些,她有时候会给他讲夏天的蝉声,那是一锅永远都在煮沸的水,太阳一起来就点起火,煮啊煮,夏天不过去,就一直连天不尽,这是她见过最持久的事了,常常都在她心里。他没见过蝉,他也不问,仿佛不知道的事一点好奇心没有,她说到蝉的时候,他正守着墙上的意念器一集一集看“怎样不被动物吃掉”,很专心,完全身在其中。还有一件一直不变的事,就是桌子上的灰尘,这么多年,无论在新世界还是旧世界,它们都是她永远的敌人,每天一起来她都会很认真仔细擦一遍桌子,一擦完,桌面上立刻会映出她的影子,那影子温润柔美,顾盼生姿,看不出岁月的攀折,连那灰尘亦为之倾慕,日日轻纳入于怀,把她揉碎入尘,不舍不弃,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这样待她,这样为难她,令她劳心劳力躲不开。他有一天说自己只有二十岁,这引得她很想和他谈谈自己的二十年前,一株开得正盛的夹竹桃下她站了很久,闵数不想见她了,打电话,在他的门口等,都不见,她看见一只白点黑身子的花蚊子袅袅地围着她,一会儿就通身奇痒,只得赶紧离了那里,闵数就这么被丢开了,本来是闵数不要她的,加上之前的小五,好的时候多热闹,转身过去,那些都不作数了,她认真记得的都是不在的东西——微笑,牵手,闵数打了篮球回来最喜欢吃冰西瓜,凉凉的甜甜的,小五热天一定得吃麻辣烫才过瘾,单这两样事,都不知道需要一直记多久,一年被两个男人甩,在她最好的时光,听到了闵数和小五的名字,他说了自己的名字孟良审。

你会走吗。

我是从A绿区来的,回不去了。

绿区的人竟还有主动离开的,蓝区人这么多,哪个不想去那里,你怎么舍得离开呢。

我想找个人说说话。

她为了他这个愿望很感动,这个愿望竟和她的一模一样,她的过去和它的过去拼凑起来就是长长的,人一下子就有了两个过去,虽然好的不好的都不是自己的了,却还可以被彼此记着。

我没有爱情故事,我想讲讲我父亲。他家乡的深湖畔到处都可以见到房子一样大的黑石头,父亲在上面画了许多跳舞的青蛙。有一年冬天,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家里一点吃的都没有了,爷爷背起猎枪,踉跄着出门,回来的时候拖回来一只月亮鸟,全家吃了整整一个冬天,才看到来年漫山遍野的打碗碗花。

奶奶常对父亲说的一句话就是“黄眼睛,不认亲”,父亲趴在奶奶的膝头,整个夏天都在看她绣着一只粉白的荷花。

“我们不该吃了那只月亮鸟,我小的时候这里的人从来都不伤害这种鸟,现在月亮鸟越来越少了,人们都在偷偷地吃它,这是我这辈子做个的最坏的事。”奶奶停下手里的活,常望着窗外的深湖。

有一天傍晚,村里的人都拼命往湖边跑,父亲挤过去,奶奶手里抱着几件湿衣服倒在一块儿黑石头旁,流水潺潺,空气中到处都是野薄荷的香气,父亲爬在奶奶的怀里,奶奶没有抱他,也没有推开他。

没有了妈的孩子长得飞快,离开家以后无论到哪,父亲觉得自己只是换了个地方想奶奶想黑石头村。

嵌在墙上的金币指示器开始报警了,我们快没钱了,她说,我们需要马上完成那幅时间绣,否则会被赶出这里。

我以为在蓝区里有房子的都是富人。

只有一少半算是,大多数都需要工作。

可是你们工作就只为了守住这套房子吗,我的所有记忆都停留在绿区,我知道什么是日升日落,吹过最清凉的风,要不是因为偷看了蓝区的视频,也不会被赶出来。

很久很久以前本来蓝区和绿区是一样的,不过那时候已经有人预言世界一定会变成今天这样。

这个预言到今天有了新版本,夏天一来,只有很少很少一些人可以活下去,我觉得那样很好,虽然我在绿区还有很多亲人,可是那里迟早也会变成蓝区,将是一件多可怕的事情。不过也有人不信,他们总以为世界还会变成原来的样子。很多年来,种种预言实在太多了,似乎都不了了之,直到今天世界分出了大片的蓝区和稀少的绿区,人们才开始相信一些将要发生的事情。最后的最后该干点什么呢,人们从来没这么平等过,大概有一半的人会这样问自己,都在期待拼命相遇或疯狂回忆吧。

我有一半的回忆都是关于爱情的,大概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最后,今天,我想的还是爱情,她低头忙着手里的时间绣,仔细地把刚刚的谈话存进去,努力把边缘修饰成一朵在春天才会开的花,这样就可以卖个好价钱。

他走进厨房,用两个鸡蛋加一点牛奶和面,又加了薄荷汁,刚想把和好的面团放进食物料理机,停了停,兀自找到一块儿木板,拿一只瓶子把它擀成了一把面条,用南瓜鲔鱼汤煮了,喊她吃饭。

送你房子的那个梨子女人有没有看过我这本书,或者这本书会不会就是她写的,你从来都没问我这本书里的故事,一个老的几乎没有记忆的女人,依稀记得自己从前吃过一碗薄荷面条,她相信自己必须再吃一次薄荷面条才可以死,于是她开了一个只有一张餐桌的酒馆,菜单上只有薄荷面条,可是每一个进来的客人都没能吃到,大家把这件事传开,她的菜单很快被愤懑或宽宥的客人写满画满各种对薄荷面条的痛恨或猜想,以至以后她天天都需要换菜单,后来,慢慢的,竟然意外有了一些熟客,他们在日落时分来到这里,不再问任何问题或提什么要求,独自在窗口旁的餐桌前坐一会,像在自己家里的餐厅一样,沉默自在,喝过她泡的薄荷茶,在她的菜单上写写自己的故事,写完了,在下一个客人碰响大门口的风铃时,起身留下一碗牛肉面钱,很饱很满足地过几天再来,接着,又有些客人单为了读那些被写在菜单上的故事一直来一直来,所以那个梨子女人总不能死。

我们俩讲的原来都是同一个人,同一个故事,可是谁的故事不又是你的和我的故事吗,其中总有一样的部分,爱,泪水,总有记一辈子的,总有永远都没有答案的,就仿佛我们的旅行,每前进一步,看到的风景都会不同,可总有你中有我的,我中有你的,比如这天空、每天的日升日落,哪一处风景里没有。梨子女人的故事还没完,虽然我们已经知道她最后还是一个人过的,下面是3001的下半年,他坚持想把这个故事讲完。

她在一丛一人高的火炬草丛中醒来,她伸出一只手,想试试可不可以碰到孟良审的手,可这里不是家里的那张双人床,只有几根热乎乎的火炬草枝条被她攥在手里。

她被选中活着,那些她爱过的男人又去了哪里——闵数打了篮球回来最喜欢吃冰西瓜,凉凉的甜甜的,小五热天一定得吃麻辣烫才过瘾。闵数家院子里的泥盆下有一年来了一只叫的很好听的蟋蟀,她想把它带回家,他本来不愿意,拗不过她,最后抓了那只蟋蟀放在一只火柴盒里送给她,好几天,那只蟋蟀一声都不出,趴在盒子里动都不动,她找闵数商量,怕它死了,又把它放回泥盆,它一跳就不见了。密密的梧桐叶缝里,淡白的天,霜下来,又几阵疾风,天辽阔了,踩着厚厚的梧桐落叶,她把手放在闵数的口袋里和他一起去看晚场电影,隔座遇到了同是邻居的小五,她夹他们俩在中间,膝盖向左一转就碰到闵数,向右又碰到小五。读艺术学院的小五最喜欢高更的《永远不再》,他觉得那种绝望是属于秋天的,每天都是沉甸甸的,许多天,许多年攒下来的唯一的收获,装在心里,带在身上。他想让她枕在一个柠檬黄的枕头上也画一张,可是她每回脱掉衣服躺在那里,他拿着画笔只是专注地在调色盘里调着那个著名的柠檬黄,很久很久他都不满意,她等着,等着,睡着了,醒来的时候他还在调色,可是光线已经暗了,没办法再画。有一次,她听到小五和闵数的谈话,小五说到那幅画,谈到她,说她的臀部不够大,之外亦还有许多不够,不知道是她的还是他的,总之就算临摹目前也画不了。后来小五又叫她去了几次,她的时间全给了他,闵数爱上了一个学姐,小五还是画不出那幅画,把她抱在怀里眼睛里也空空的。再没人在电影院里一起挤着她,碰着她,只是她的臀部好像长大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