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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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 欠债要还钱

王备知道罗知知的意思,只要把叶老板也来个刀架脖子,叶老板也会吓瘫,肯定答应马上把钱付给吕老板,到时吕老板就会及时把剩下的工资给自己了。王备于是去找吕森林,问叶顺林是怎么个人,住在哪里。吕森林问他想干什么?王备说我来帮你一把吧。吕森林忙说你还小,可以斗得过我,但你斗不过叶顺昌的,他是个厉害的角色。王备也有点迟疑,但他想到了一个人,就是自己的表哥应国雄,比他大一岁,从小学武,十分强悍。吕森林只好把叶顺昌的情况介绍一下,同时也劝王备不要冒险。

王备去找表哥应国雄,起初应国雄不想干,但经不住王备的软磨硬缠,终于答应了。

王备和表哥跟踪了叶顺昌,找到了下手的地方。这天夜里叶顺昌开着车经过一条僻静的路,被什么东西扎破了轮胎,叶顺昌下车察看,被应国雄摔倒在地,两个人把应国雄绑架到一个地方,吕森林正在等着,吕森林问叶顺昌还不还钱?如果不还,今天就结果他的命。吕顺昌吓得连忙讨饶,说会马上还钱,并当场在还钱承诺书上签上字。

吕森林就把叶顺昌放了,等着他还钱,叶顺昌却报了案。

吕森林和王备还有应国雄都被警察抓去,他们都犯了绑架罪。而警察经过调查,却揭示出这是一桩有预谋的犯罪,王备和应国雄上了吕森林的当,原来那个罗知知是吕森林的表外甥,吕森林因为被叶顺昌欠钱,就想绑架叶顺昌讨款,但他不想自己动手,要通过别人的手实施,他故意拖欠王备的工资,又让罗知知一次次撺掇王备跟他争斗,王备终于拿着刀绑架吕森林,吕森林又把责任推给叶顺昌,罗知知更进一步怂恿王备帮吕森林去绑架叶顺昌,可悲的王备全然不知这是他们的计谋,还把表哥应国雄也拉了进来。

幸好王备和应国雄属于未成年人,而且这是受吕森林误导挑唆所致,最后免于刑罚,只治安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吕森林是绑架的主谋,被刑事拘留受审判,他还要归还给王备2000元。到这时王备才拿到了早就应得的工资,不仅泪流满面。

榕榕听着问道:“这个故事,怎么好像是法制故事?”

“对呀,就是法制嘛。”

“这里面牵涉到哪些法律条款?”榕榕好像对这个问题感兴趣了。

“怎么,你也想研究研究?”我问道。

“就跟你探讨探讨嘛。”

“额,关于这里的法律问题,我倒还没仔细想过。”

“那你现在想想吧。”

我为难地说:“可我不精通法律条款,怎么能胡乱联系呢?”

榕榕却提醒我:“你不是有手机吗?可以上网查一查,再对照着研究嘛。”

“不是吧,我确实有手机,但这里能上网吗?”

“张老板都可以上的,你为什么不能上?”

我不相信,在这里如果可以上网,那不是会将这里的信息泄露出去吗?但我决定试一试。结果发现可以上网。但奇怪的是,只可以浏览网页,而QQ什么的都上不了,也发不了邮件,微信也不行。也就是说你只能上网查资料,而你别想往通过网络传达你任何的信息。

肯定是被张忌阳过滤了。

张忌阳要控制这里的信息输出,实在太容易了。

不过我也不是为了向外发信息,只想查一查这样一个案例适用到哪些法律条款。

经过一番查找,我找到了相对应的法律依据,一边也跟榕榕进行讨论,最后总结出几条来。归纳是这样的:

一,《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形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王备虚岁16岁,未满16周岁,吕森林招他用工是非法的。

三,《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四,《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五,〈未成年保护法〉第五十四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榕榕松了一口气说:“还好,幸亏有法律替王备作主,要不然他受欺到家了。”

我却摇摇头,冷笑一声说:“这些事发生很多,恐怕只有少数人得到了帮助,很多人是哑巴吃黄连说不出的苦吧。因为人心坏了,事情不好办了。”

“算了算了,不要往下说了。”榕榕慌忙摇着手,“还是说点比较开心的吧。”

“是啊,这些事说起来叫人不开心。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心的,好人也更多啊,我就知道一个讲信誉的女人,她家欠了别人的钱,她用真心来偿还。故事很感人的。”

“好,我就喜欢听有信誉的故事。”

“这个故事就叫欠债还钱。”我说道——

那年仲丽和老公宋文龙都下了岗。他们摆了一个早点摊。宋文龙不喜欢这琐碎活,而且也想多挣点钱,就借了本去做生意。开始的时候确实顺利,钱也挣了一些,可是那次他押着一车货去广东,半路发生了意外,汽车着火,一车的上等蚕丝被焚一空。

侥幸捡条命的宋文龙回来了。当时的车主没有保险,得不到赔偿。宋文龙是借了十几万作本的,特别是堂哥宋大国一个人就借了十万,连本带利付之一炬,当然还不出了。宋文龙变得丧魂落魄。这天夜里,他跪在床前,对仲丽说:“你跟着我从来没有享过福,现在又要被我这笔债连累了。我想来想去,咱们还是离婚吧。”仲丽当然不同意,劝他:“我们有手有脚的,想办法另外挣钱,一定可以还清债的。”

仲丽很担心,老公是个要强的人,但也是个很脆弱的人,遭此失败,有可能是毁灭性的。果然几天后,宋文龙跳楼自杀了。有人发现他的尸体时,他的胸前抱着一块黄色的硬纸板,上面写有八个字:无力还债,以死谢罪……对仲丽来说,一切恍如一场噩梦,在替老公办后事的整个过程中,她一滴泪也流不出。她当然很伤心,但也有点恨老公,为什么选择这条路呢,活着,就不能解决问题吗?可是老公已经死了,她也不想说他坏话了。

这天是丧事完成的第二天,亲戚们还来她家表达哀思。堂哥宋大国说:“文龙太傻了,如果他确实还不了,我们也不会逼他的。我借给他十万,最后却伤掉了一个兄弟,我也不愿这样啊。”宋大国泣不成声,其他借过钱的人都流了泪。大家都拿出当初宋文龙写给他们的借据,放在桌上。宋大国在宋文龙的遗像下生起一个火盆,就要把那些借据往火盆里扔。

此时的仲丽惊醒过来,一把攥住了宋大国的手。“不行,大哥,不能烧哇。”

宋大国劝道:“妹子,文龙人都没有了,我们还拿着借据干什么。烧给他,是想告诉他,我们不再向你家要钱了。”

仲丽把那些借据抢过来,小心地叠起来。然后她对大家说:“文龙是没了,可我还在,他欠下的债,以后由我来还。只是我挣不了大钱,债要一点一点的还。”

宋大国忙说:“妹子,你不要这样。我们借钱的人,不是亲戚就是朋友,不会再计较了。”大家都纷纷劝仲丽,还是把借据烧了吧,你们家已经够难了,就当我们帮你们忙吧。

但债主越这样说,仲丽心里越难过。她坚持要把借据留着,由她保管。

债主们走了。仲丽对着宋文龙的遗像说:“你没有还上这笔债,心里很惭愧。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啊。你放心,我知道这个理。”

从此,还债成了仲丽的第一任务。没有人在逼她,是她自己在逼迫自己。每天早上,她早早起床,骑着三轮车,去固定位置设摊卖早点。六岁的儿子也只能先锁在家里。早点卖一个上午,下午就没什么事了。她就把下午的时间也利用起来,去找临时工做。每天要早上五点起床,到晚上11点才睡。

一年就这样坚持下来,仲丽手上积下了三千多块钱。可就在这时,儿子得了一场大病,送在医院治疗,一下子就花去了一千元。最后仲丽把余下的两千元分成几份,分别还给宋大国和其他的债主,每个债主都给了一点。这是仲丽第一次还钱,也是用行动声明,她确实会还钱的。

过年了,仲丽只剩下一百块。她给儿子买了一身衣服,花五十元买了点年货。大年初一,本打算闭门不出。可是亲戚朋友们带着礼物来看望他们。宋大国把拿到的钱又拿出来,对仲丽说:“你如果一定要还钱,就还别人的吧,我的钱你不要还了。我跟文龙从小如同亲兄弟,他不在了,我也应该照顾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