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你不可不读的中华典故
41606700000103

第103章 克己奉公

【溯源】

源出《后汉书·祭遵传》:“遵为人廉约小心,克己奉公,赏赐辄尽与士卒,家无私财。”

【典故】

祭遵,字弟孙,东汉初年颍阳人。祭遵虽然出身豪门,但生活非常俭朴。他从小就喜欢读书,知书达理,贤孝博学。

公元24年,刘秀攻打颍阳一带时,祭遵前去投奔,刘秀便将其收到帐下。刘秀发现祭遵为人正派,做事讲究原则,便任命他为军市令,负责军营的法令,管理军纪。祭遵执法严明,不徇私情,为大家所称道。

有一次,刘秀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犯了罪,祭遵查明真相后,依法把这名小侍从处以死刑。刘秀知道后,十分生气,欲降罪于祭遵。有人劝谏刘秀说:“严明军令,本来就是大王的要求。如今祭遵坚守法令,上下一致做得很对,这样号令三军才有威信,保证以后再也没人敢以身试法了。”

刘秀听了觉得有理,笑着说:“这个侍从的死让我看到了我的营帐中的两个贤人。”于是,他不但没有降罪于祭遵,还提升他为刺奸将军。后来,祭遵因屡立战功,又被封为征虏将军,颍阳侯。

祭遵为人廉洁,为官清正,做事谨慎,克己奉公,常得到刘秀的赏赐,但他将这些赏赐都拿出来分给了手下的人。他生活十分俭朴,家中也没有多少私人财产,即使在安排后事时,他仍嘱咐手下的人,不许铺张浪费,只要用牛车装载自己的尸体和棺木,拉到洛阳草草下葬就可以了。

【观文解意】

“克己”,是对自己有要求,有一个时刻不能松懈的标尺。贪、嗔、痴,这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诱惑,但不同的人在诱惑面前的表现却大不一样。克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成为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人,这应是我们对自己的最起码的要求。“奉公”,是一种为自己所在的团体贡献力量的义务,是一种维护自己所在团体的公平与公正的义务。以法律和法规为行事的准则,以共同利益为行为的目标,以众人的幸福为己任,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