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源】
源出《世语新说》: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
【典故】
庾亮,字元规。颍川鄢陵(今河南鄢陵北)人。东晋时期外戚、名士。他姿容俊美,善于言谈议论,喜好老庄之学,为人严肃庄重,一举一动遵礼而行,即使在闺阁之中,也并不需要严教就能自守礼法。时人把他与夏侯玄、陈群相提并论。
庾阐当初写《扬都赋》时,称赞温峤和庾亮说:“温氏树立起道义的准则,庾氏成了人们仰慕的对象。比拟其声音,那就像铜钟的音响那样铿锵;比拟其品德,那就像宝玉一样晶莹发亮。”庾亮听说赋已经写好了,就要求看看,同时希望送给自己。于是庾阐又把其中的“望”字改为“俊”字,把“亮”字改为“润”字。
温峤官职还不高的时候,屡次和扬州、淮中的客商赌博,一赌起来,总是赌不过人家。有一次,他又去了,大大地输了一笔钱,玩得钱都输光了,没法回去。他和庾亮关系很好,就在船上大声招呼庾亮说:“你该来赎我!”庾亮立刻送钱过去,他才能够回来。这种事发生了很多次。
庾亮骑乘的马里有一匹的卢马,有人劝他卖掉。庾公说:“我卖它就必定有人买它,那样也会伤害这位买主,难道因为对自己不安全,就可以嫁祸他人吗?从前孙叔敖为了后人而杀了两头蛇,古人传为美谈,我效仿他的做法,不也算是通达事理吗?”
【观文解意】
早在二千五百年前,孔子就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语道出了做人的真实意义。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用自己的心推及别人;自己希望怎样生活,就想到别人也会希望怎样生活;自己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对待别人;自己希望在社会上能站得住,能通达,就也帮助别人站得住,通达。总之,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推及他人,去理解他人,对待他人。要知道,你种下了什么,收获的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