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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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年少我们都记得

往往是他和马向川先到,良琴居后,而我则在那首歌放到“andwhenthebrokenheartedpeoplelivingintheworldagree,therewillbeananswer,letitbe”的时候,姗姗来迟。而那时,他总会轻轻哼唱起,马向川就高声接过来,打乱他的调子。

我其实体育不错,只是赶他们三个,会差很多。

四个人笑闹着吃完午饭,就躺在草地上睡一会儿,然后划拳看谁去洗碗。

而每次我输了,修薄夏都会偷偷来帮我,前几次被马向川遇见,都会大叫着犯规,耍赖,我每每与他争得面红耳赤,而修薄夏则会在我们争完后把洗干净的碗递给我,微微的笑着,那温柔的模样,让我更加脸红不已。

后来马向川也就习以为常了,随他去了。

这些都是初三修薄夏跟马向川玩熟悉后的事了,他加入我们的三人小团体,我觉得这是命运使然,即使在第一天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是注定的了。

一个响雷将我打醒,我发现自己已经走到护栏旁,只一低头,就可以看见正在刷着牙的梁晨,手机在洗脸台边闪着微光。

不知是雨是泪,间或两者都有,将我的眼睛打湿得看不清他的背影,我退回来,就在暴雨淋漓的花园里静静站着,听着雷声与歌声的交响。

Forthoughtheymaybepartedthereisstillachancethattheywillsee,theywillbeananswer,letitbe

好像一句谶语,他无心哼唱的那一句,竟是我们被上天有心安排的结局。

被生和死分离。

我是否有机会看到答案?究竟为什么你会背着我去那里?为何又在水中出现那样的幻觉?关于我欠你的那句喜欢你,你是否,会在意?

无数声letitbe在雷声后像死灰复燃的火,星点燃起,我却不想顺其自然让他去。

或许是后半夜了,我已经冷到没有了知觉,可是心里好想他,想起来许多关于他的事,他说的话,一段段碎片在我脑海中闪过。

他说,你是我天作之合的一部分,虽然是上天的旨意,我却觉得因为是你,所以好高兴,好高兴。

他说,让你我感动的不应该只是爱情,还应该有爱情永世的长存。

他说,我想把我这一辈子归零,在零的时候就遇上你,也就不要我浪费这么多时间来等待了。

不过还好,终于让我等到了。

我笑他满嘴胡话,花言巧语,他说,我天生就是诗人啊!而且只给你一个人作诗呢。

第一次借给我伞,飞快的丢到我手里然后跑进雨里。

下雪的夜里从宿舍外递进来的暖手袋,然后挥挥手,走进没有一个人的黑暗里

自以为是的跑去跟一个我都不认识的人打架,结果被一群人揍得进医院躺了半个月,原因只是,那个人在学校里到处说我是他女朋。

因为在一个考场坐得不远,所以很快做完试卷的两个人传字条,却被监考老师抓到,明明被抓到的是我,他却站起来跟监考老师大声争辩。

说他自己作弊,谁都不会信,却偏偏,没有多大的事情,又因为他顶撞老师错上加错,莫须有的加上早恋的名头,差点被劝退。

我记得,那时是他母亲来的学校。

我们站在办公室外,我紧张到不行,他却一直对我坏笑,可恨的说出那句让人脸红的“见家长咯!”

他母亲出来,一脸轻松的说:“搞定啦!”回头看见我,温和却调侃似的对他说:“这就是我们薄夏喜欢的女孩子啊,很不错嘛!听说成绩也很好啊,那大家一起加油会更不错哦!”根本不管身后校长的一脸黑线,她开朗的哈哈笑起来。

我低下头,红着脸喏喏的争辩着,“阿姨你弄错了,根本不是那样、、、再说,我又不喜欢他。”

“啊。”她轻声的叹,还是调侃着说:“是不是小夏不好呢?那阿姨可以帮你管管他呢。”

修薄夏在一旁正经道:“妈,你该回去了!别人都说了不是那样的。”原来真真玩笑开到他身上,他也会觉得不好意思,我心里解气的好笑。

他妈妈却不管他,继续说道:“小夏就一个缺点,满嘴里跑火车,总喜欢乱说些奇怪的话,你高兴听听就好,不高兴就别理他。”

那时还觉得,根本没什么话说的修薄夏,怎么会满嘴跑火车,后来,才真真觉得他喜欢说些奇怪的话。可是,我却喜欢得很呢,怎么会不高兴不听呢?

喜欢的话,还不止他说的这些。08年的时候,《一起来看流星雨出来》,一个夏天之后都是讨论剧情的女生。

那时我坐在窗边,身旁的有一个女同学突然对我说:“慕容云海跟楚雨荨叫‘慕容楚氏’,那你跟修薄夏是不是叫‘修罗氏’哈哈哈,好有杀气!”

“叫修罗场才有杀气呢!”窗外一个女孩冒出头来,我转过脸去,一张漂亮得过分的脸上带着怒气,她继续说道:“你以为你是谁?少在那里自作多情了!薄夏才不会喜欢你这样的女生呢!呆头呆脑的!”

怎么说呢,那样充满挑衅的语气,我却深深被她的气势和漂亮的脸蛋迷倒,身边的人都不忿叫嚣着问她是谁。呵呵,那是个容易剑拔弩张的年纪。

最终因为我没有对她的话做出任何反应,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晚自习,玻璃窗嘣嘣响了两下,我放下手里的书,偏头望去,又是那张熟悉得让人安心的面容。

他反常的紧张得搓手,挠脑袋,憋了半天也没说句话,我等得不耐烦了,正想要说话,他也同时出声道:“你倒是说句话呀!”

异口同声,默契如斯。

说罢两人都笑起来。他说:“我以为你生气了呢。”

“什么?”我奇怪看着他,为他这句话来源不明的话发愣。

“我听说崔严雪来找你了啊。”

“哦,你说下午那个女孩儿啊,原来她叫崔严雪啊,好听好听,果然人如其名,她一出来我都被她惊艳到了。”

“你是不是故意的啊!”

“什么故意的,我发誓我对你说的话都是真心的。”我学着他平时贫嘴的语气半真半假的说。

他蔫了下去,说:“我才对天发誓对你说的话句句都是真心话,假一句不得好死,我跟她真的没什么,只是同桌而已。”

我点头,看他眼里还有一丝疑虑,我只好说:“我知道啊,那又关我什么事儿呢?笨得,还巴巴的跑过来说一趟,有个美女同桌了不起么,哼。”

永远记得那晚的星光,淡淡点在解释得红了脸颊的少年身上,他焦急得像是个丢了心爱玩具的小孩子,真是可爱。我撑在窗上,探出半个身子,准确无误的在他脸上啄了一口。

然后关上窗,身后起哄的同学们不断叫嚣,我羞得躲在桌子下面一个晚自习。

薄夏,我已经明了你的心意,也不要你猜来猜去,不要你像俗世里的那些人喜欢得那么辛苦,我要你知道亦我是喜欢你的,此刻你也应该明白了。

对你的恋念,不想改,不想变。

隔壁的怪人,我叫他白叔叔,因为他说他姓白。以前他说,如果追溯过往和来生,不难发现,上天安排的只有劫数而非缘分,缘分是偶然而劫数是注定。

我笑他怎么那么悲观,不相信上天有那么残忍。可有时想想,并非全无道理,只是我们太笨目光太短,分不清什么是缘,什么是劫,还以为是上天怜悯恩赐,到了最后,才终于觉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