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策:新世纪、大视野与我们的治国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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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农村环境污染:一个经常重视却迫在眉睫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也普遍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二元社会结构下,我国污染防治投资大部分投到工业和城市,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一定程度的忽视,农村环境问题令人担忧。近年来,我国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尤为突出。各种污染不仅影响了数亿农村人口的生活,而且威胁到他们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

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农村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其中超过60%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中国农村人口中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逐步上升;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

在一些农村,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薄膜、塑料袋等到处乱扔,“白色污染”严重。由于不按科学配制,超标使用大量高毒、剧毒农药和化肥,致使农田中鸟类、青蛙、蚯蚓等益虫、益鸟数量大量减少,河流内鱼虾遭受毁灭性毒害,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使农业生态环境恶化,造成依赖农药的恶性循环。

轻视有机肥的使用,长期过量地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减少、地力下降。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渣不适当的使用,对土壤理化性质造成很大影响。一些农村做饭用柴,砍伐树木现象严重,好多地方变得满目疮痍,严重破坏了植被,造成土壤沙化和水土流失。这些累积性破坏给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带来长期危害。

在城市产业升级换代和城市环境整治过程中,将大批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和工业生产设施转移到农村,垃圾和废弃物将农村作为堆放地。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家庭作坊星罗棋布,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没有治污或设备简陋,随意排污严重,导致河水污染、树木枯死、农田减产,一家企业污染一条河、一个工厂毁掉一大片土地的现象很普遍。

最为典型的是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一个接一个癌症村出现在东部沿海经济活跃地带。

这是一个容易被忽略却迫在眉睫的问题——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在2005年11月透露:中国目前癌症病人超过700万人,且每年还在新增加约160万至200万人。但其中“癌症村”和农村癌症病人的具体数据是个谜。

2007年5月,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一个惊人的数据。自1997年以来,癌症成为中国人的第一死因,每年有近130万人死于癌症。

网易网站曾披露,1990年以来,中国众多城市的城郊结合部因为交通便利和劳力便宜而成为工业区或者工业园,导入了化工、制造等污染企业,产生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

长年的污染积累后,自然对人类的伤害终于爆发,2002年以来,“癌症村”、“怪病村”现象在中国各地频频出现,尤其高发于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GDP增长和“癌症村”增加之间呈现伴生关系。近两年来,更有向内地资源省份蔓延的趋势。

这些“癌症村”集中处于工业区周边或城市下游,形成对城市的一种恐怖的包围。

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毒理学研究证实,环境污染可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也可导致慢性危害,具有致突变、致癌、致畸、致生殖障碍等远期效应。

2008年,卫生部和科技部联手完成的第三次中国居民死亡调查报告显示:癌症已成为中国农村居民最主要的死因之一,其中与环境、生活方式有关的肺癌、肝癌、结直肠癌、乳腺癌、膀胱癌死亡人数明显上升,其中肺癌和乳腺癌上升幅度最大,过去30年分别上升了465%和96%。在未来20年内,癌症死亡人数可能翻番。

2009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部分政协委员再次呼吁,一直没有建立水质监测体系的农村水源污染严重,严重威胁农民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胡和平批评中国饮用水水质标准较低,乡镇更低——以砷为例,目前中国判定砷超标的标准为0.05mg/L,超标人口为289万人,如果按照WHO的水砷标准(0.01mg/L),我国砷中毒危害病区的暴露人口高达1500万之多。

例如北京的夏垫村,自沦为“癌症村”以来,村里一些富裕的村民搬去了镇子或更靠近北京的燕郊,“走不了的人,只能在这里等死”。村庄里弥漫着一种自弃的气息,卫生巾、塑料袋丢得到处都是,狗、猫、牛等活物一趴就半天不动,了无生气。

2007年,有媒体公开了一张夏垫村的死亡不完全名单:在不到10年时间内,有30位村民死于癌症或白血病,死者年龄大约在55~60岁之间。鲍邱河沿岸的南寺头村、马坊、芮屯、赵沟子、诸各庄、韩家府、金庄、后店等村庄都有人死于癌症,且呈现递增趋势。

夏垫村80米深的水井被废弃,不得不向300米深的地下取水。这口井抽取井水后通过管道分送到村民家,未有净化或监测,谁也不知道这口井的水是不是也被污染。但没有人愿去触碰这个问题,有村民说,如果这口水井都出了问题,村子就完蛋了,“现在大家都不愿意去想”。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的黄卫在一篇论文中透露,中国多条河流流域的癌症高发与水污染有关。

2007年4月19日,浙江省萧山市南阳镇坞里村村民韦东英写下村里一位得癌症的26岁年轻人的症状。从2003年12月29日开始,她开始了长达4年的“环保日记”写作。在她的日记里,记录了坞里村遭受的环境污染侵袭,在恶臭气味和污水包围的日子里,一个个村民因患癌症死去。

韦东英日记本上记录的死亡村民的名字越来越多,死者死亡的年龄也越来越小。“应该是72人了吧,如果加上今年1月死去的朱少萍的妻子。”韦东英说,那是一个48岁的女人,乳腺癌不治。

中国地质科学院现代生态环境地质研究中心的林景星教授曾去过多个与东兴村相似的“癌症村”,努力找出“病根”。“有一次,我跟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工作人员去山东省肥城市安驾庄镇肖家店村,那里的情况也很严重。”林教授等人在肖家店村喝了那里的水,“不能喝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被污染了。”促使他们前往那个村庄的原因是,近年来,这个村庄有四十余人死于癌症,也是一个典型的“癌症村”。

“早晨,我在钱塘江边的排污口看到了死鱼浮在污水中,就打电话叫葛建华拿照相机把当时的情况拍了下来。晚上,渔民戴金海和蔡本刚一起到钱塘江里去捕鱼,渔网刚刚放好,看见三号坝头的排污口在大量排污水。把整条江染成了红色,还看见小白点子在水面上浮动。”

这是2003年7月15日韦东英的日记,第二天,她家的自来水变成了黄色,儿子只好借用胡阿条家的井水洗澡。

苏北平原的村圩子也开始发出了“很呛的异味”,巨龙化工厂投产半年后,东兴村四周的河道里鱼虾荡然无存了。“那时,化工厂附近有个浴室,将河水烧热使用,不少村民洗过后浑身发痒、头晕,还有人当即昏倒在浴池中。”段德桂的咳嗽变得严重了,“村子里有十来个人在厂子里打工,有一个人死掉了,因为化工原料泄漏。”后来,大多数人逃离了工厂,不再去做工。

刘文达在巨龙化工厂不远处承包了一个7亩多的鱼塘。化工厂墙后一条小小的排水沟将污水运到鱼塘里。“三千多斤半成鱼死光了,差不多要破产了。”

“我们昧良心啊,田里打的稻米自己不吃,卖到外面去,再买外地的米吃。”段德桂想起一件往事,一个粮贩子用极低的价格把东兴村附近几个村子的稻米收购后,转卖到几百里外的扬州市,被当地的工商局查出是重金属严重超标的有毒大米。

林景星教授来到山东肖家店村时,看到了一组当地环保部门拍摄的照片,那是2001年~2004年上游工厂向汶河排放污水的画面。他们也在肖家店村拍摄到了遭污染的大汶河情景。河水散发着一股刺鼻的臭味,水面已经变成了黄褐色,上面还漂浮着一层油腻腻的泡沫。

“晚上水很臭,在河边住的晚上都不敢开门。原来这个大汶河的水,鱼也好,现在水成酱油色了,河里鱼都没有了。”肖家店村民说,一浇地,庄稼都药死了,庄稼都受不了,就别说人喝了。

就是这样的水,环绕在肖家店村周围。尽管又臭又脏,但却是村里唯一的灌溉水源。

韦东英一年比一年担心钱塘江,她每篇日记中都要提到钱塘江的排污口。“我到江边收鱼,看见江面排放的污水有绿色的漂浮物,我叫渔民郑一民把绿色的漂浮物用瓶子装好,也用照相机把当时的情景拍了下来。”

与巨龙化工厂对门的东兴小学生最先采取了行动。“孩子们在那里受不了啊,头晕得上不成课。”于是,孩子们一个个退学了,家长们每月花60元钱送孩子到几公里外的村去读书,两百多学生的小学校从2003年开始,便没有了琅琅书声。

东英所在的浙江省萧山市南阳镇坞里村第一个死于癌症的是邵关通的二哥,那可以追溯到1995年。“去年就埋掉8个人了,都是癌症。乳腺癌、食道癌、肝癌、肺癌、胰腺癌等是高发的。”韦东英记录着,邵关通的姨父是去年死于食道癌的。

东兴村民以2000年~2005年为时间段对当地癌症患者(已死亡及幸存者)进行了统计。其中,包括死亡及幸存者在内的癌症患者共99人,呈逐年递增趋势。食道癌48人,约占48%;肺癌18人,占18%;肝癌14人,胃癌13人,其他为肠癌等癌症。

林景星在山东肖家店村碰到一个叫肖平(音)的人,她的脸上挂满了哀伤。一年前的4月,她的丈夫突然因食道癌死掉了,年龄只有29岁。丈夫的死才是噩梦的开始,不久,她的公婆也因食道癌先后辞世。在短短3年之内,一个五口之家却只剩下了孤儿寡母——肖平和她的孩子。一个热闹的大家庭变得空荡荡。“晚上想起都出汗,太可怕了。”这位可怜的寡妇说。

《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透露,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癌症发病及死亡率一直呈上升趋势,至90年代的20年间,癌症死亡率上升29.42%。2000年癌症发病人数约180万~200万,死亡140万~150万。

江苏盐城杨集乡东兴村村民展示近几年村中记录的癌症死亡者的名单,这个村仅2000万~2005年便有近百人得了癌症,从2001年以来,因癌症去世的已达八十多人,目前数字仍在不断增加中。

2006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承认,对“癌症村”等事件的调查范围、深度和广度远远不够,甚至对很多环境事件根本没有调查。他认为,正是未能全面掌握环境污染引起健康损害的基本情况和数据,才给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的因果关系的判定带来困难,难以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而且还面临大笔资金的问题,它们从何而来?

但是面对污染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大量农民死亡,至今还没有权威的专门的环境医学研究机构可以担当起污染损害健康的认定工作。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曾被寄予厚望,但教授潘小川说,受科学技术和医学发展的限制,一些污染和伤害之间的因果联系无法揭示。

此外,医学上往往只能确定污染是一个人致癌的原因之一,而中国现时审判规则讲究的是单一性、唯一性,缺乏国外法庭对因果关系判定的灵活把握,一些显而易见的污染受害者由此输掉官司。

法学界一直指责中国针对污染损害赔偿的现行法律不是滞后就是空白,造成了排污企业推诿,当地环保部门不作为,受害者却无可奈何的维权困局。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灿发呼吁,中国应重新研究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明确环境损害的适用对象和条件、赔偿范围、赔偿责任认定和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处理及诉讼等方面,结束“法律不足”问题。

在现时管理框架下,一个企业易于被怂恿偷排私放。王灿发分析说,中国污水处理技术的落后导致一吨污水的处理费用要1.2元~2.0元,一个工厂一天排放污水十几万吨,每天治理费用要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如果该企业偷排私放,即使被发现,在2008年6月之前最多罚20万元。加之中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一事不能两罚”——偷排私放往往被认定是同一个行为,企业只需要罚款一次,而可以排放一年,企业自然选择放弃污水处理。

“就算是毒死一条江里所有的鱼虾,只要没出人命,在2008年6月之前最多罚款100万元,现在最多罚款200万元。”

另一棘手的缺失是,中国至今没有建立健全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没人有资格代表公众担任诉讼主体,就肇事企业破坏公共健康追究更严厉的法律责任。

在更多的时候,一些污染企业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座上宾,且贡献财税保障“吃饭财政”的正常运转,与政府形成亲密关系。而环保部门是地方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难以制约污染企业。

卫生部发布的《2008年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透露,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年度筹资710.0亿元,支出429.1亿元,累计受益3.7亿人次。这意味着每人次的平均受益或医疗保障水平仅为116元。而《情况》同时表明,2008年前三季度,中国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为5446.5元。

在“癌症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更全然失去意义,因为医疗费用太高了。如果对眼下农村癌症病人进行有生存意义的治疗,将使勉强搭建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顷刻崩溃。

2008年2月,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历经3年的艰苦博弈,终于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环保部门得到了更多权力,也被明确规定应当接受民众的委托,如实提供有关检测数据。

民众被明确了一些他们本身拥有的权利:任何人都有权检举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其中受害当事人有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中国法律界的一些建议被采用,确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共同诉讼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委托环境监测制度来支持受害者的维权诉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依法支持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法实施大半年以来,未见整治污染有何等大动作,相反金融危机以来,拉动内需的要求,使各地环保部门投鼠忌器,本已渐成气候的环境问责制度一时泄气。

由于农村部分区域传统的不良卫生习惯和较差的环境保护意识,大量的生活垃圾倾倒在村边的沟渠或河滩内,粪尿不经化粪池或其他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大量畜禽粪便任意堆放在路边或村庄附近,夏季里臭气熏天,“垃圾到处堆,蚊蝇满天飞”的现象随处可见,造成环境污染和传染性疾病蔓延,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屡屡引起邻里纠纷,影响农村稳定。

城乡共生污染对农村的危害明显加重,如化工轻工业危险废物、废渣在循环经济的招牌下不适当地应用到农业生产和生活中,对农民身体和家庭带来直接损害。有些危险废渣直接应用到农田或农业作坊,所生产的产品被城乡居民使用。有些进入农田,间接进入粮食、蔬菜和水果中。废旧电器拆解造成重金属、毒性有机物污染在一些地方有加重趋势。而这些方面的污染在很多地方没有引起重视,个别地方甚至作为资源循环的经验进行推广,其危害是加倍的。

城镇废水、生活垃圾和废渣处理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地点多数在城郊农村,这些设施产生的废气、渗滤液污泥在周围环境消纳。由于不重视对农村二次污染控制,城市垃圾和污泥的不适当利用在一些地方已经造成污染,引起厂民纠纷。很多地方出现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位置难寻。

农村环境问题的形成,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要改变这一局面,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不到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

在这个过程中,县乡环境管理机构管理能力的薄弱,是阻碍措施推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有1/3的县级环境管理机构没有独立的执法权。很多基层环境管理机构的监测设施严重落后,“甚至比不上一个中学实验室,只有几个简单的瓶瓶罐罐”。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县乡的环境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改进设施装备,是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有关农村生态环境的立法很不健全,如对于农村养殖业污染、塑料薄膜污染、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和农业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

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温饱即足,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农民的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不高,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即使认识到环境的危害性,也不知自己拥有何种权利、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环保责任主体不明确。一方面,对农村环境问题不够重视,导致对农村环境治理投入微乎其微,资金的匮乏,已成为制约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瓶颈”。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因此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因责任主体太多而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再者,我国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等现象。例如,面源污染的治理资金分散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影响了统一部署,导致各部门步调不一致。

农村工业薄弱、经济落后,温饱问题刚刚得到基本解决,各级政府对改善环境、提高产品质量、营造和谐环境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再加上科技文化知识欠缺,对工业污染转移和农村自身污染问题普遍没有引起重视等,诸多因素致使解决污染问题和提高生活质量还只是美好的愿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我们应当积极采取对策,把农村环境问题摆上议事日程。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不能重蹈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力避因为环境问题而阻碍了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