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着主人的祝酒词,所有宾客都应在“干杯”两字结束的瞬间起立端杯,饮下第一杯酒。这杯酒饮下,主菜也就上桌了。这时,酒宴的重头戏“敬酒”就该上场了。
敬酒的方法有很多,而酒桌上绝对不会少的就是“文敬”、“回敬”、“互敬”和“罚敬”了。
“文敬”,是有礼节地劝客人饮酒。比如,酒宴开始,主人在讲上几句话(即祝酒词)后,开始第一次敬酒。这时,不管是主人还是贵宾,都要起立端杯,主人先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将空酒杯口朝下(说明自己已经喝完,也以示对客人的尊敬),宾客也随之饮尽。在众宾客坐下之后,主人还需要到各桌去敬酒。如果主人的酒量不是很好,那么需要在敬酒前再说几句有说服力的祝酒词,以便客人接受,主宾同饮;酒量好的主人,可以和桌子上的每位客人都喝一杯,以表诚意。采用何种方式敬酒,多由主人自己决定。
“回敬”,顾名思义,即为“回复”别人的敬酒。这时,往往都需要说一些祝福的话,以增添浓浓饮酒的气氛。回敬时,需严格遵循“尊卑”的原则。
也就是说,辈分低的要“敬”辈分高的,若反过来,则是如何都不能喝的。因此,如果辈分低的人给辈分高的人敬酒,辈分高的回敬时,绝对不能说“我(回)敬你一杯”,而应该说“来,咱俩碰一杯”,当然,更不能用双手举杯。
此外,如果你接受了别人的敬酒,却没有回敬,也是不礼貌的,尤其是对陌生人,甚至会招来是非。
2008年3月22日深夜,在一个广场旁边的夜宵摊上,潘某和朋友在吃夜宵,忽然听到邻桌上的唐某口音与自己相同,于是就想可能是自己的老乡,心中欢喜,便主动过去打招呼、敬烟、敬酒,以示友好。敬完烟酒后,潘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着唐某来向自己回敬,不料却迟迟未见唐某动身。于是,潘某起身再次走向唐某,直接提出“回敬自己”的意愿。但唐某却因微醉而拒绝了潘某的邀请。潘某觉得自己“颜面尽失”,就与唐某发生口角,继而勃然大怒,随手拿起一个啤酒瓶砸向唐某……
因此,不管是出于真情真意还是出于礼节,面对别人的敬酒,都要尽量回敬。
与文敬和回敬不同,互敬是客人与客人之间的“敬酒”。为了让客人多喝酒,主人通常会私下找一位客人引导全桌人喝酒,其方法就是“敬酒”。为了使对方多饮酒,敬酒者总是会找出各种各样必须喝酒的理由,被敬者若能反驳这些理由,酒就可以免喝;若无法反驳,就得喝酒。
魏晋名士喜欢喝酒,据说只要上了酒桌就会喝,连劝都不必劝。但是,不想喝的时候,就很难被劝动了,比如周伯仁。
有一次,顾孟著向周伯仁劝酒,周伯仁不想喝,坚决不肯喝,不管顾孟著说什么,他都反驳回去。比如,顾孟著说“感情深,一口闷”、“宁可胃上烂个洞,不叫感情裂条缝”,周伯仁就会说“只要感情有,喝啥都是酒”。总之,周伯仁就针对着顾孟著的劝酒“漏洞”,坚决不喝。
无奈之时,顾孟著想到了激将法——转身走到柱子前,手持一杯酒对着柱子劝说:“你就喝一杯吧,难道自己还能把自己看成栋梁吗?”听到这话,周伯仁很高兴,喝了杯中酒,两人成了要好的朋友。
这种“智慧PK酒量”的喝酒方式,往往能轻易活跃酒桌气氛,使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在瞬间得到升华。
“罚敬”是中国人“敬酒”的一种独特方式。中国人讲规矩,喝酒也不例外。如果违背酒规,就要遭受罚酒,比如孔府家宴中的罚酒。
被衢州男女老少尊称为“老爷子”的孔家后人孔祥楷在请客时设的孔府家宴规定,相互敬酒时,必须以“某大人请!”“谢某大人!”互敬,且间隔必须是1.5秒,否则就要罚酒。这只是一例。
在孔府家宴上,罚酒规矩多如牛毛,动辄得咎。比如,凳子移动要罚酒、酒杯放玻璃台板要罚酒、酒瓶放地上发出声响也要罚酒,打嗝要罚酒、筷子没放齐要罚酒、跷二郎腿要罚酒、伸兰花指要罚酒、倒酒时拿着瓶子上端还得罚酒。据说,“老爷子”随时会将他认为的不当行为列入罚酒名单,甚至夹菜时手发抖都要罚酒。与普通罚酒不同,孔府家宴中罚酒用的是大碗,叫作“觥”;罚的酒,第一瓶是送的,客人可以免费喝,第二瓶就需要客人自己掏钱买,钱给多了还不找零。
即便如此,衢州官员们,尤其是地市一级的干部上任,还是会经常到孔府看看,或吃一顿饭,或找孔老爷子聊天。
可见,罚酒是没有理由的,因为任何事情都可能成为罚酒的理由,只要能活跃酒桌气氛,让主宾欣喜即可。而这一点,正符合敬酒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