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吉虽然不太愿意,但已立志要成为大妖,一听雨默说不认字成不了大妖,他决定要努力学习了。
“好吧!”
琳琅听了,不禁笑了笑,起初她知道雨默不认字,内心甚是惋惜,这样好性情的姑娘竟目不识丁,这日后如何做王后,后来才知晓,她不是不认字,是不认山海界的字,在人界她可是……本科生,未来还会读博的人。
这本科生和读博是何意,她其实不甚明白,经过雨默的描述,她想读博之后便是苍梧那般的了吧,又因雨默不太喜欢麻烦人,和她较为亲近,于是她又多了份差事,负责教她认字。
在教字的过程中,她发现雨默天赋惊人,学得极快,更写的一手好字,内心对她的喜欢也就更多了。
其实对雨默而言,识字真不是一件难事,山海界的字其实就是中国古代的大篆体,是根据东西的形貌演变出来的,掌握了规律,学起来就会很轻松,一日识个三百字,简直是EASY!
但多吉就困难了,零基础,字都不会写,每次认字都格外坎坷,一身白色的皮毛也总是在认字后被墨汁染得乌漆墨黑,东一块西一块的,活像是斑点狗的皮毛。
吃完早饭,雨默歇息了一会儿,琳琅交代完事情后,便教他们认字了。
不管学什么,专注力是顶要紧的,精神集中了,时间也就过得特别快。
一转眼便到了傍晚,又是晚膳时刻。
雨默正想喝口茶舒缓一下,顺便到外头看看远景,缓解一下视疲劳,突然一个黑影从天而降,未等她看清,琳琅已经冲到了她跟前。
“狼妖王,这是犬妖族的王宫,怎是你随意就能来去的,也不懂让人通传一声。”
蜀都认得琳琅,惊道:“琳琅姑姑,你怎么在这?”
两人认识也是源于绮罗王后,绮罗王后在世时,琳琅常随在身侧,几乎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
当年绮罗公主嫁于犬妖王后,狼妖族人统一认为是犬妖王骗了自家最心爱的公主,没事就来犬境瞎折腾,蜀都那时候还小,但跟着自己的父王也没少来,天生的泼皮货,又是天生的强妖,搅得犬境不得安生,但谁也捉不住他,唯有绮罗王后能将他逮到,一逮到必是狠狠的揍屁股,有时候烦了,就将他丢给琳琅,让她来揍。
因此在蜀都心里,见到琳琅就像是见到了绮罗王后,分外的怀念。
“姑姑身子可好,蜀都许久未见你了,只知道你去卜芥府里当了差,也没空去瞧瞧,不过逢年过节,我都有送礼物,姑姑可有收到?”
“有劳狼妖王惦记着琳琅了。”
“姑姑不用那么见外,叫我蜀都就好了,或者你可以和姑母一样,叫我都儿。”
都儿……
噗!
听到这个称呼,雨默笑了出来,这么可爱的名字一点都不适合这头二哈。
她的笑容格外灿然,对于已经好几天都没见过她的蜀都而言,看在眼里就更觉娇美了,眼睛都直了。
琳琅咳嗽了一声,“狼妖王毕竟是王族,又是王后的侄儿,琳琅只是下人,怎可直呼名讳,还是狼妖王更合适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