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耍酒疯,没事找事,引火烧别人身。
周围的人都饶有兴趣的看着他,看热闹的不嫌事大。
泥捏的汉子还有三分火气,更何况在酒吧这种地方待惯的家伙。歌手并没有过分的恼怒,而是张开手,用拇指揉着自己的耳蜗,不屑道:“嫌我唱的难听,咱可以比比啊!”
“比就比,怕你不成!”胖子打着酒嗝,大包大揽道。
麦田略皱起眉头,鄙夷胖子的酒品。
保安原本想过来看看的,见只是比唱歌,就抱着肩膀靠墙站着笑呵呵的看。斗舞和唱歌都能吸引人气,求之不得的。
歌手被逗乐了,站起身道:“好啊,那大伙能做个见证吗,我们谁唱的好就鼓鼓掌。”他手摊开向着客人。
“好啊!”
“没问题!”
“唱点拿手的,嗨起来!”
——
“你是客人,你先唱!”歌手还算绅士,他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他在各大酒吧间游荡,有了太多太多的舞台经验,比这些没出校园的小崽子强了太多太多。
他们会什么,民谣还是哀怨的情歌。这些东西在酒吧这颓废喧嚣的环境中是不适合的,来这的客人需要的是放松,放肆!他们需要的是爽,爆,嗨起来。他已经掌握着这种节奏。
“不是我,是他!”胖子开始卖队友。
麦田无奈的站起身。胖子重重的拍着他的肩膀,第一次表情郑重,语重心长道:“起灰,走你!”
“——”麦田有种踹人的冲动。损友有木有,不给力啊!
是谁?这对歌手来说并不重要,他笑笑神情已经预支了胜利。
麦田慢慢的走上舞台:“我能借用你的吉他吗?”
“当然可以。”歌手大度道。
“谢谢。”除此外再无他话。麦田安静的坐下,撩拨了几下弦感应着声音,然后淡淡道:“一首《董小姐》献给大家。”
不少人蹙起了眉头,这陌生的歌名让他们感到好奇。
“这是谁的歌啊,我怎么没听过。”
“我也没听过啊,算了,听听试试。”
“土里土气的名字,看来不咋地!”
“就是,这名字可够随意的。”
天天好听已经在脑海中打开,那个粗糙胖子的声音响起,略沙哑沧桑像是尝尽了烟火,却又无所谓。
“干净的烟火气。”麦田叹道。那烟火气就是这人间,这俗世中的一切,就是饮食男女,就是性灵食色,就是柴米油盐,就是喜怒哀乐,就是从俗世中来往俗世里去,就是幸福、安宁、欢喜都在这世间的烟火气息里,不厌世,不避俗,不羡天堂,不慕远方。可这烟火气又是干净的,诗意的。这干净是不哀怨,不愤怒,不控诉,不鄙俗,不污浊,它予以人相信和希望,这干净不是山顶的云,不是林间的泉,而是泥沙沉淀后流动的清澈的水。
他不再理会众人开始自弹自唱
——
董小姐。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
就算你和我一样渴望着衰老
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
就像安河桥下清澈的水
董小姐,我也是个复杂的动物
嘴上一句带过,心里却一直重复
董小姐,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
陌生的人请给我一只兰州
所以那些可能都不是真的,董小姐
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
董小姐,你熄灭了烟说起从前
你说前半身就这样吧,还有明天
董小姐,你可知道我说够了再见
在五月的早晨,终于失去了睡眠
——
——
麦田其实是想选首嗨歌的,可是这幅懒散的嗓子并不适合。没有声音是完美的,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而能够运用好这个极限的便可称为天王。
至于歌词里那些地域性强烈的地名,他倒是完全不担心。这是个平行的空间,几乎与穿越前的世界一致。大到大陆的版图,国家间的矛盾;小到胡同,方言惊人的相同。只是这里是炎黄帝国,相同的文化,不同的作品,仅此而已。
这里没有兰州,歌手斜叼了只别的烟点燃,深深的吸了口吐出袅娜的雾。他心里说不出的感觉,有些怅然堵得慌。
这歌低缓,曲子平淡,词也不够华丽。但那份质朴、原味、真实不经意间撩拨、触动、抚慰你的小心思。
你会觉的生活就是这样,有些无奈有些沉重;你会觉得青春就是那样,胡闹过,出离过,意气风发过以及匆匆而过;你会觉得爱情就是那样,“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所以你好再见”,更多的是爱而不得、黯然神伤和错过遗憾。而这些才是更多人所面对的生活本身,它残忍而又真实,它悲伤却不哀怨,它失望却又满怀希望。
不只是他在场有阅历的人都有些唏嘘,这歌太真实了。
“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
“董小姐,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董小姐,你熄灭了烟说起从前,你说前半生就这样吧,还有明天”
因为这份真实感,这个董小姐难免让很多听歌的人产生代入感,那个内心坚强,自由独立,美丽孤傲的“董小姐”你我大抵都曾遇见过,那种“爱而不得”的无奈、惆怅和痛苦大抵在很多人心中经久不散淤积成为一个心结,那个在心中念念不忘却只能眼望着她奔向属于她自己的草原的野马,那个永远无法在一起的“董小姐”成了很多男人心中的最难以言说的隐秘。
靠近吧台的大叔连干了四杯酒,用力的将被子摔在桌子上:“******,******——”
左面来泡妹的帅哥,闭上了眼睛,嘴角挂着一抹不知是苦涩还是幸福的笑。
挤奶卖萌的小妹眼睛眨啊眨的,对麦田抛了个媚眼。
——
啪啪啪——
不知谁最先鼓掌,然后经久不息。
麦田脸上挂着淡雅的笑,暖暖的不张扬。他有些不好意思的在心中默念:不要,不要——不要停!
“帅哥,唱的真好听!”有妹纸**的吹起口哨。
“真不错。”说这话的大多是沉稳的中年人。
“贼拉好听,这个feel最爽!”
“我发现我爱上你了!求**,会暖床。”同学校的肥妹舔着嘴唇。
“——”麦田直接把这句话忽略了。娘的,那二百公斤的体重看的他小心脏突突的跳。
“到你了!”麦田笑着递还吉他。他已经想好了,一会不管歌手唱的好坏,都狠狠地夸赞一翻。夸赞不如自己的对手,迂回的自恋,才是最清新脱俗的装逼。
不过歌手没给他机会,他老实的低头道:“我认输了,你比我强了太多。”
故事不应该是这样的啊,不够热血,木激情啊。
“怎么样,我说老四唱歌好听吧,你们还不信!”胖子洋洋得意,鼻孔朝天。
“还真挺好听的。”老大附和道。
“仅比我差一点。”老二标志性的甩头,“唉,虽然我比他帅那么一点点,幽默一点点,有才华一点点,但我不得不承认今天的风头被他抢光了。”
老大和胖子看向舞台,没人鸟他。
“能告诉我,这是谁的歌吗?”歌手好奇道,平淡不应该适合酒吧的民谣,却轻易虏获了在场众人的人,怎能让他不好奇。
“这是我自己的歌!”麦田说的脸不红心不跳。抄袭是卑鄙的,占用是无耻的,可是这感觉真的好爽。不需努力用别人的努力获取自己的成功,这事忒爽。
“什么意思?”歌手不太明白,又或者他不肯相信。
“我自己作词,作曲,演唱。“麦田解释道。然后心里有个小人耐不住的招手:夸我啊,夸我啊,很牛有没有?很吊有没有?
“艹”歌手忍不住冒了句粗口。
麦田郁闷的捂脸,剧情不应该是这样的啊。他已经做好了背负双手装高人的准备,等待迎接歌手铺天盖地的赞扬,然后无所谓的挥手“大丈夫、萌大奶。”
可是这算什么,你妹啊,作者你脑子进水了嘛。什么叫艹,这是闹哪样?
——
注:《董小姐》,宋冬野创造的民谣,网上有多个版本。偏爱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