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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光武中兴

第五章光武中兴

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如果单从政治上来说,确实是一位难得的明君,当然至于其他方面对他的评价,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见解,而单单从政治上来说,光武帝在位三十三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和发展经济。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对功臣赐优厚的爵禄,但禁止他们干政。排斥三公,加重原在皇帝左右掌管文书的尚书之权,全国政务经尚书台总揽于皇帝,在地方上废除掌握军队的都尉,遣散地方军队,废除更役制度,简政减吏,裁并400多县;经济上解放生产力,曾颁布释放奴婢诏令,规定杀奴婢者不得减罪,炙灼奴婢者依法治罪,免被炙灼的奴婢为庶人,废除奴婢射伤人处极刑的法律。恢复西汉较轻的田税制,实行三十税一。组织军队屯垦。放免刑徒为庶民,用于边郡屯田。下令度田、检查户口,加强封建国家对土地和劳动力的控制。文化上还大兴儒学,推崇气节,东汉一朝也被后世史家推崇为中国历史上“风化最美、儒学最盛”的时代,后世称之为“光武中兴”。

光武帝前后花费了十五年的时间完成了统一大业,恢复了汉室的统治。由于连年征战,使光武帝对战争产生了厌恶之心,而且他也深知天下百姓久遭战祸,财物耗尽,天下太平是众心所向。因此,在陇中蜀地(今甘肃东西及四川部分地区)平定之后,光武帝决定致力于发展社会经济,安抚周边少数民族。

东汉建立后,光武帝分别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颁布了许多新政,同时废除了王莽政权实行的一系列苛政,这些惠民政策一经颁发就大受百姓欢迎,而光武帝也深知要想江山稳固必须要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才行。

而光武帝在政治上主要颁布的新政主要有以下几条:加强皇权、仁心待人、简化机构、中个矛盾、整顿吏治。

光武帝以优待功臣贵戚为名,赐以爵位田宅,高官厚禄,而摘除其军政大权。光武鉴于西汉前期三公权重,权柄下移,虽设三公之位,而把一切行政大权归之于设在中朝由皇帝直接指挥的尚书台。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秩千石,尚书仆射一人,六曹尚书各一人,秩皆为六百石,分掌各项政务。以下设有丞、郎、令史等官,所有一切政令都由尚书台直接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从此,“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公)府”;“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但是到了东汉后期,有权势的大臣多加“录尚书事”的职衔,从而权柄再度下移,尚书台又蜕变为权臣专政的工具。

光武帝认为“天地之性为人贵。”新莽末年,群雄并起,光武帝能使天下归心,他的人为贵思想起了不小作用。他不妄杀生灵。公元23年,他奉刘玄之命,持节行巡河北,进至邯郸时,故赵缪王的儿子刘林劝光武帝说:赤眉军正在河东地区,只要决开黄河大堤放水淹灌,百万之众的赤眉军就可成为水中之鱼。光武帝没有同意,保全了百万生灵。他善待降卒。公元23年秋,光武帝军大破铜马军之后,光武帝非但没有杀投降的铜马军的一兵一卒,反倒封他们的首领为列侯。投降的人还是不放心,光武帝就命令他们各自回本营统领军队,而自己轻装简从巡行各部阵地。投降的人互相交谈:“萧王待人以诚推心置腹,我们哪能不以死效力呢!”从此都心悦诚服了。光武帝把投降的士兵全部配给各个将领,于是部众多达几十万,所以关西一带称光武帝为“铜马帝”。他不计私怨,崇尚“人道”。更始帝刘玄曾亲自下令杀死了光武帝的大哥刘縯,其仇可谓大矣。可当更始帝兵败逃亡之时,他却颁布了一道令常人无法理解的诏书,诏告天下说:更始兵败弃城逃走,妻子儿女衣不遮体,游离失所在路途。朕很怜悯他们。现封更始为淮阳王。吏民如有敢伤害他的,罪过如同大逆。后来,刘玄被赤眉军将领谢禄绞杀。光武帝听了很悲伤,诏大司徒邓禹葬之于霸陵,同时将刘玄的三个儿子均封为侯。

建武六年(公元30年)光武帝下诏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合并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于是“条奏并有四百余县,吏职省减,十置其一”。同时,废除西汉时的地方兵制,撤销内地各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之职,也取消了郡内每年征兵训练时的都试,地方防务改由招募而来的职业军队担任。但是,到了东汉后期,州牧刺史逐渐权重,兼有军政财大权,地方兵力又逐渐兴起。

光武帝爱好经术,深谙“中和”之道,并以此道化解了诸多矛盾,破解了一道道难题。即位之初,光武帝根据谶文任命平狄将军孙咸代理大司马,众人都不高兴。于是他就转而采取推举法,令推举可以担任大司马的人选。群臣推举的结果有两个人选,即吴汉和景丹。究竟怎样摆平这个关系,光武帝说:“景将军是北州的大将,是大司马这样的人选,但吴将军有贡献重大决策的大功,又严惩了苗幽州(牧)、谢尚书,他的功劳大。过去官制规定,骠骑将军的官职可以与大司马相互兼任。”于是任用吴汉为大司马,授任景丹为骠骑大将军。这样以来二人及群臣都再没什么意见了。在处理封建土地关系上,光武帝遵循的总原则是抑强扶弱。对土地所有者,他的主导政策是:宽容而又略加限制。在政治方面,他一方面采取给予大土地所有者政治权力,将其中的人才罗织到政权中加以管束;另一方面,他通过树立典范,引导大土地占有者,寻求新的、温和的、道德型的管理手段来缓和阶级矛盾。

光武鉴于西汉后期吏治败坏、官僚奢侈腐化的积弊,即位以后,注意整顿吏治,躬行节俭,奖励廉洁,选拔贤能以为地方官吏;并对地方官吏严格要求,赏罚从严。因而经过整顿之后,官场风气为之一变。故《后汉书·循吏传》有“内外匪懈,百姓宽息”之誉。

而光武帝在经济上的新政主要有三条:于民休息、释放奴婢、抑制豪强。

薄赋敛,省刑法,偃武修文,不尚边功,与民休息。东汉初年,针对战乱之后,生产凋敝,人口锐减的情况,光武注意实行与民休养生息政策,而首先是薄赋敛。建武六年(公元30年),下诏恢复西汉前期三十税一的赋制。其次是省刑法。再其次是偃武修文,不尚边功。光武“知天下疲耗,思乐息肩,自陇蜀平后,未尝复言军旅”。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西域鄯善、东师等十六国“皆遣子入侍奉献,愿请都护。……帝以中国初定,未遑外事,乃还其侍子,厚加赏赐”。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功臣朗陵侯臧宫、扬虚侯马武上书:请乘匈奴分裂、北匈奴衰弱之际发兵击灭之,立“万世刻石之功”。光武下诏说:今天下灾害不断,百姓惶恐不堪,不如休养生息,让百姓喘口气。

自西汉后期以来,农民之沦为奴婢、刑徒者日益增多,成为西汉末年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王莽末年,不少奴婢、刑徒参加起义;同时在一些割据势力的军队中也有不少的奴婢、刑徒。光武在重建刘汉封建政权中,为了瓦解敌军、壮大自己的力量,也为了安定社会秩序、缓和阶级矛盾,曾多次下诏释放奴婢,并规定凡虐待杀伤奴婢者皆处罪。还有,还规定不许任意杀伤奴婢以及废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说明奴婢的身份地位较之过去有所提高。同时,在省减刑罚的诏令中,还曾多次宣布释放刑徒,即“见徒免为庶民”。

东汉政权本是在豪强势力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但豪强势力的发展,土地兼并的逐渐严重,既威胁皇权,也影响百姓生活,以及为了加强朝廷对全国垦田和劳动人手的控制,平均赋税徭役负担,于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下诏“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又考察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就是令各郡县丈量土地,核实户口,作为纠正垦田、人口和赋税的根据。诏下之后,遇到豪强势力的抵制。光武下令将度田不实的河南尹张伋及其他诸郡太守十余人处死,表示要严厉追查下去。结果引起各地豪强大姓的反抗,有的地区甚而爆发武装叛乱,“青、徐、幽、冀四州尤甚”,“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予东汉王朝以极大威胁。面对两种不同性质的反抗,光武帝采取镇压与安抚并用的手段,一方面“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拖,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很快,贼便解散了,另一方面,把捕到的作乱首领人物迁往他郡“赋田授廪”,切断他们与原所在郡的联系,给了豪强地主严重的打击。经过度田事件后,郡国大姓的抗衡平静下来,出现了“牛马放牧,邑门不闭”的大好局面。度田也成为东汉朝廷的定制。

度田令的意义在于使天下百姓人人有田耕种,百姓自己的温饱问题解决了,这天下自然也就太平了,另外光武帝深知藏富于民的道理,一个国家真正的富强还是要看生活在其中的百姓是否能过上好日子,如果最基层的百姓都能衣食无忧的话,那么这样的国家岂能有不富强的道理?都说国富则民强,但是国家的富有归根结底还是要从百姓的赋税中来,如果百姓穷的连赋税都交不起了,这个国家怎么能富强的起来。

总体来说光武帝是一个明君,否则也不会有光武中兴的盛世,当然光武帝并不是圣人,都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光武帝也是如此,当然现在虽然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社会的乱象却从来都没有消失过,相反当“小三、情人”这类的字眼在我们的生活中频频出现,以至于现在再听到之后都觉得是稀松平常,不知道这样的情况到底是对还是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