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官员可以连任,但是除第一代大法官公孙武之外,三年后的第二任大法官将由法律部内部选取产生,选取者,必须精通法律部的各项法律条文。
等等,一系列的限制,一系列的条件,使得要成为大法官,具有极其艰难甚至是苛刻的条件,甚至比最高领导者的条件还要多,哪怕如此,公孙武也相当满意了,只要条文放在这里,除了丁君霍发疯,否则任何人都无法去更改。
上层的一系列变动,并不影响民间的生产生活,法院部门的建立,司法彻底真正的独立出来,在听取民间意见上并未受阻,在老百姓看来,这些离他们太过遥远了,不过就是抓人审判不再由警察局一家担当,一些纠纷,在警察调解未果的时候,可以到二级法院去审请法律裁决。
只是在这个时代做为老百姓,永远不知道司法独立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独立的司法机构,意味着行政部门上下,不再是左手管右手,自己查自己,而是完全独立,法律部门甚至不再与其它部门同用政务厅,而是重新选择等等,采用了尽可能多的手段来保证司法独立。
同时,独立的军事法院也建立完毕,各项军事方面的法规也在完善,不过军事法规方面就比较简单了,主要就是将各级长官手上的处罚权收了上来,用于防止各级长官在收买人心上做出的限制。
军事法庭的组成,只有少量的战斗指挥官参与,剩下的都是各级主管思想方法的司马组成。
在军方,副师长殷正英,其实执行的就是战斗指挥官的角色,而丁君霍,就是最大的那个大司马,军事法庭自然由他主导,也就是说,无论法律怎么办,最终军队始终都掌握在最高领导人手上,除非最高领导人太不像话,否则军队的支持,无疑就是最重要的筹码,在大法院意图弹核最高领导人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军队的反应。
到大法院的建立完毕,二级法院的法官上任完毕,浮云镇最基础的各项相互制约的法律完结,但是这并不完美,至少在丁君霍看来并不完美。
因为各级法院,在主审上,由警察局提供证据,然后由法院来审,但是在审判上,仍然是由一名主法官,四名陪审员来决定,而这些人,都处于同一个系统当中,难免会产生相互勾结的现象。
不过相对于其它国家的法律审判方式,这已经算是相当的先进了,暂时无法改进了,浮云镇的居民如今的学识水平,仍然仅限于读书习字,能看得懂白话文而已,水平并不高,无法达到全民参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