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径足有半米的大锅一般人真就轮不动,可是在王豪杰的手上,却像是一柄小勺子一样翻来覆去的容易之极,就在他的锅子底下,灭过至少五名敌军,一打起仗来,拎着锅子就往上次,大锅子一轮,绝对可以以一挡十,只不过浮云军的作做理念是远距离消灭敌人,一般还真很少有近身战,也就没有他施展的机会。
不过王豪杰总觉得自己已经能对得起豪杰这个名字了,胖乎乎的脸上总是挂着微笑,而且他做出来的大锅饭,味道相当的不错。
把米下锅,虽然还有军粮,不过那种即食军粮数量也不多,用于紧急情况,一般能找到饭食的情况下,都用包装紧密的大米来做饭。
至于菜,就容易得多了,炊事班并不仅仅做饭,甚至搞炊事的战士都不是一般人,论起战斗力来,并不比一般的战士差,他们的绝活就是每班一把老型号的狙击弩,射击的精度极高,箭术也极好,只要是有野兽的地方,拎上狙击弩,专打大型动物,拎回来,再配上一些野菜,就能做出一大锅鲜美的野味大锅汤来,味道没得说。
“老王,今天咱们吃点啥?”李二狗巡查部队的时候路过炊事班问道。
“发现了一个大水坑,大鲶鱼都有一米来长,今天晚上炖鲶鱼汤,另外还打了几个肥狍子,弄点野菜,又是几大锅!”王豪杰抡着手上的大锅子热着油,一边熟练的将野菜野蒜还有一些野果子扔进去,倒进一大锅用炭过滤后的水,弄成一大锅的汤,一边回答着李二狗的话,竟然两不相误。
“好,这大鱼,味道肯定不错。”李二狗看看躺在草地上已经收拾好的一米来长滑溜溜的大鱼笑着说道。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做的!”王豪杰笑着说道,手上的动作更快了。
饭菜做完,炊事班将所有的东西都收拾了个干净,装进入炊事班专用的拖车上,一个个的厢子都是第一代搞炊事的士兵设计制造,一代代完善的,现在已经完善得相当不错的,东西往里一放,不占地方,上面还能坐人。
而王豪杰却搞着特殊,无论任何时候,他的身上都背着龟壳一样的大锅子,精钢铸成,锅把就有一尺来长,每次做完饭之后,无论有没有条件,总是想尽办法擦得光亮,然后套时布袋里,背在身上,这就是他的武器,这玩意连枪都打不远,防御起来比盾牌管用,攻击起来一扫一大片,绝对是无敌利器。
早餐是米饼子和菜汤,出门在外,补给线拉得又长,补给不充足,没有在基地里吃得好,都是当兵的,也不在乎这个,今天这是骑兵的舞台,有一些骑兵甚至把米饼子分给坐骑一半,两各骑兵吃饱喝足,起身上马,拎着骑枪马车,在李二狗的亲自带领下向不远处的小村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