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团员意识教育要为团员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团员意识的确立来自对实践的反映,同时,又要通过实践去体现。因此,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必须把理论灌输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为团员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使团员的思想和行动得到统一,使团员意识教育不断深化。
(5)团员意识教育要从具体工作做起。要组织广大团员把团徽戴起来、团旗飘起来、团歌唱起来、团章学起来、团费缴起来,通过经常不断地开展卓有成效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转化为自身的自觉行动。
(6)团员意识教育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团员意识需要一个逐步确立的过程,因而,团员意识教育只有建立起内容上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时间上互相连贯的稳定教育体系,才能走上系统科学的轨道。这就要求团支部必须把其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形成制度,经常不断地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保证团员意识教育任务的完成,使团员意识真正转化为广大团员的自觉行动。
团员是青年中的先进分子,其先进性来自团员比一般青年具有更高的思想素质和行为准则。开展“做合格共青团员”的主题教育,主要是通过组织团员学习党团有关文件、精神,对广大团员进行正面教育和理论灌输,同时结合青年特点,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全面系统地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牢记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员,时刻注意用团员的标准要求和鞭策自己,不断增强做一名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带头作用,努力成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勤奋工作的模范,刻苦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和树一代新风的模范。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工作目标,一是要通过对广大团员进行正面理论灌输和实践教育,使他们加深对邓小平理论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团员意识,明确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二是要通过团员个人思想总结,召开团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群众评议,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团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要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争当先进,发挥模范作用。同时,通过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保持团员队伍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一般应按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等步骤进行。学习教育即组织团员学习上级团委规定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艰苦奋斗教育,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个人总结即团员要回顾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与不足,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民主评议即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由团支部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的意见,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团籍注册即团支部要为民主评议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并表彰优秀团员。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在集体临时外出的团员中已经建立了临时团组织的,教育评议活动可在原所在地区和单位基层团委的指导下,由临时团组织负责开展;尚未建立临时团组织的,可以先帮助建立起临时团组织,然后由临时团组织开展教育评议活动,也可由原所在单位团委派人前往组织开展这项活动;如果不影响本地区、本单位教育评议活动的进程,亦可待他们集体返回后统一进行。对零散短期(不足半年)外出的团员,其原所在的团组织应积极与他们取得联系,向他们宣传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本单位活动方案及时间要求,让他们尽可能按时归来参加活动。一时难以联系或无法返回本地区、本单位的,可在他们春节返回期间予以补课。
对在一定地区或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外出流动团员,应参加所在地区或单位的教育评议活动。外出所在团组织有责任把他们编入一个支部,组织他们参加教育评议活动,并把对他们的综合评价(包括组织处理意见等)转移给原单位的团组织。
对在一定地区或单位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已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外出流动团员,应在外出所在团组织参加教育评议活动。
团员轮训和“推优”工作
团员轮训,是指以基层团委为单位,通过团课的形式,有计划地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党团基本知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是更为规范、系统的团员教育形式。
(1)团员轮训工作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作为一种团员教育的有效形式,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团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达到了教育团员的目的,但是,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具有专题性、阶段性较强的特点。团员轮训则强调团员教育的经常性和系统性,侧重通过经常性的理论灌输,使团员系统地接受教育。两者互相联系,互为补充,形成团员教育的整体效益,使团员教育得到全面加强。
(2)团员轮训使团员教育的内容更加规范。团员轮训要求有计划地对团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团基本知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这就为“团课”确定了基本教育内容,使团员教育的内容更加规范,这必将为提高团员教育质量奠定基础。
(3)团员轮训有利于提高团员教育工作的水平。团员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团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要达到这一要求,关键是要解决团员思想深层次的认识问题,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只能通过理论知识的系统灌输。团员轮训的开展将重点体现这一点,是对团员教育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做好对要求入党的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时地把那些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是培养跨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需要,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需要。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志愿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于1992年7月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指出,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明确要求各级党团组织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使这项工作在基层落实。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5年3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再一次强调了对“推优”工作的这一要求。
“推优”工作的立足点是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推优”工作的主要目的。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团员积极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去。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他们明确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各级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不断改进教育形式和方法,力求做到生动活泼,有的放矢,循循善诱,讲求实效,使团员青年乐于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