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依……”
这个名字貌似不太适合她,太柔,但她太耀眼,让安在天有点迷茫,这样一个飞扬的女子却拥有一个诗情画意般的名字。
但他也不喜欢叫她Sky,太生硬,也不适合她,两者取其一,他宁愿叫她依依,这样亲密一些,也顺口。
“你查到了。”
柳依依不以为意地轻笑道,她本就是有备而来,不然怎么能混在安在天的身边呢?
“当然,为了我们合作愉快,我自然是要深入地了解你,但是资料极少,你在我眼中,仍然是一个迷。”
是的,查遍了所有关于黄伊伊的资料,只有家庭、出生、学业,至于大学毕业后的几年里却是空白,没有人知道她这段时间做了些什么,因为她的行踪开始飘浮不定,就像云,游移在天际,永远飘浮,没有落脚点,也让人有一种抓不住的恐慌。
安在天希望能留她在身边,不想她再继续地遨游,不想她再飘浮到他不能掌控的天空,所以,他来了,应她的邀,他来了,他来守住她,他来圈住她,他来留住她匆匆的脚步……
即使,这只是一场等价交易。
“既然你来了,我是不是可以当作你答应了我的提议?”
柳依依眉眼轻抬,如水的眸子直直地盯着安在天,眼波流转,顾盼生姿。
其实,安在天是极好看的一个男人,斯文俊逸,英挺不凡,这样一个男子,该是多少女人追逐的焦点啊。
只是,那眉宇间淡淡的愁思是为了什么?
难道,他过得并不快乐吗?
在安在天的商业王国里,他过得或许很充实,充满了挑战,充满了刺激。
但那一切过后呢?
没有人抚慰他疲惫的心,没有人与他共同分享成功的喜悦,那么,这一切还有意义吗?
在静夜里,安在天已经无数次地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值得吗?有意义吗?
或许,以前的他执着于事业的追求,仿佛永不知道疲倦。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了,是在遇上她之后吗?
他开始期待,他开始盼望,他甚至想和她分享他成功的喜悦,想和她诉说他一天的辛劳,想她那双柔弱无骨的小手轻轻地揉着他的太阳穴……
原来,他也是需要温暖的啊……
所以,他来了,为了留足那抹生命中乍现的亮光,留住这不可能永远属于他的温暖……
“可以这么说。”安在天笑着点头,“那我们是不是应该谈谈合作的细则。”
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毕竟这个提议是她先提出,虽然当时他心里也是这样计划着,但她是如此有主见的一个女人,必是对一切都已经想通透了,而不是一个等待着男人来安排的女人。
“嗯。”柳依依拿出旁边一个文件袋,递给了安在天,“里面是一切合作的细则,你看一下,没问题,我们就签约。”
她一向习惯将什么事情都事先准备好,她不打没把握的仗,也不喜欢做没有计划的事,安排好一切,她才会胸有成足,她才会处变不惊。
因为所有的一切,她都在对方之前想好,几种可能她都会估算到,而做出及时的应变,所以,以前在中情局,她也是极厉害的一名谈判专家。
有一刻,她都觉得自己是全才的,文能写,武能打,还有什么不行?
除了EQ稍微逊了一些,其他貌似都是A+以上吧。
安在天接过了资料袋,从里面抽出柳依依早已拟好的合约,迅速浏览了一遍。
合约甲方:黄依依 合约乙方:安在天
第一,合约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绝不违备其本身意愿。(这是当然,安在天点了点头。)
第二,合约期限不定,具体以甲方的时间安排而定。(这点柳依依是考虑进去了的,如果陈照康的案子办完了,她当然不会继续履行合约,必定是去忙下一个案子去了,哪有时间一直当安在天的妻子。)
第三,合约金额以次数计算,按时间的长短收费,基本订价从一万元RMB起,无上限,甲方会视具体情况而定,但绝不会漫天要价。(安在天那么有钱,柳依依这次既工作,又为自己赚点外快,何乐而不为呢?)
第四,合约执行其间,除特殊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有亲密的肢体接触。注:至于哪一种情况属于特殊情况,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柳依依绝不会让安在天随意地靠近她,亲近她,占尽她的便宜。)
第五,有任务出行时,乙方需提前预约甲方,否则,临时性计划甲方有权拒绝。
第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跟踪、调查甲方,必须尊重甲方的个人隐私权。
第七,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履行合约之外的人身自由。
……
附注:如合约未详尽之处,甲方可随时加注。
……
合约内容洋洋洒洒写满了三张A4的纸,安在天越看眉毛皱得越深,钱没有问题,她要多少都可以,他心里也知道,她不是爱钱的人,恐怕只是图着好玩吧。
但他不可以亲近她,这他就不乐意了,他想碰触她,但不是轻薄她,他只是想感受到她的真实。
以前,一直认为与女人发生关系无外乎只是一种生理需要,但对着柳依依,他虽然心里也燃起了灼灼的欲,但他寻求的却是另一种相触,寻找的只是那相契的温暖而已。
但是,看柳依依那样子,如果他不答应,这合约铁定告吹。
没关系,慢慢来吧,而他,也不是图她什么,就只是想让她呆在他的身边,等她对他放下戒心,等她全心地信任他,那么,她会愿意给他渴望的温暖吧?
他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安在天大笔一挥,便在右下角落下了他的名字,再递回给柳依依。
见安在天一丝异议也没有,爽快地签了,柳依依反倒有一瞬的愣住了,随即也跟着落下了自己的名字。
虽然连柳依依自己都觉得这是一份很不合理的合约,那合约的内容完全是站在她那一方作考量,事事以她为先,这样一份显失公平的合约,安在天竟然愿意签?
是他有问题,还是她有问题?
算了,中情局出身的人都不是正常人,而且特别护短;
或许,商界翘楚也不是一般人,不然怎么能坐上那高高在上的位子呢?
管他呢,周渝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不平等合约就此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