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不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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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好诗,好诗

“姐姐,你就别玩了,我求你了。”我眨巴着眼睛看着白童:“你放了他吧。”

“有意思。”对方露出一抹惊艳的笑,奇怪了,对方明明操控着的是白童,而我竟然在白童这大老爷们儿的脸上看到了一抹惊艳,老子是因为被鬼王甩了所以神经错乱了吗?

“小东西,你不知道,在地府,男女之分,是不那么强烈的。”白童的脸上一抹诡谲的笑,一瞬不瞬的看着我道:“在人间,同性恋都合法了,你又何必执着于这个呢,作为鬼王的妻子,是一件荣幸的事情才对,何况,你又那么特殊。”

特殊你妹!我恨不得指着这个神经错乱的智障大骂,但是对方竟然能控制一个鬼魂,看上去就好像被鬼上身了一般,我就知道,这并不是一般的小角色,先前白童就跟我讲过,鬼也是分等级的,很显然,我面前的,就是一个高级鬼魂。

这类高级鬼魂不是我等凡人惹的起的,就跟普通人面对会功夫的武林高手一样,都是不可仰望的存在。

我可怜兮兮的看着眼前的白童:“姐姐,您就放过他吧,他还是个孩子啊。”

在一个高级鬼魂的面前,任何人都能够被成为孩子,因为鬼魂高级起来,肯定就是年份高,怨气足,自然就不好惹。

他像是一个娇俏的女孩子一样捂着嘴笑了笑,然而,我也能够清楚的看见,他眼里的红色,如同潮水一般的退去,一瞬间便无影无踪。

白童还是维持着刚才那个姿势,不过他的眼神却清明了起来,有那么一瞬间,他看着我的时候有一种惊恐的感觉,他浑身僵硬的背过身去,很是尴尬的将放在嘴边的兰花指收了回来。

“我……”他想说什么,却又闭上了嘴。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举着兰花指的白童的确让我很惊悚,但是看着已经恢复原状的白童我又不能表露出来,鬼晓得一会儿那神经病会不会反扑,看着有些尴尬的白童,我连忙说道:“我们赶紧找叔叔回去吧,这个地方,不呆也罢。”

剩下一句我没说,那就是呆着恐怕随时都被别人给控制。

白童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他做了一个让我比较惊讶的动作,他将那个我们今天必须视若珍宝的骨灰盒放到了地上,伸了伸懒腰,仿佛在活动筋骨一样,做完了这些,他才朝着原路返回。

我叫住了他,一脸愕然的指着他放在地上的骨灰盒,说道:“你,不要这东西了么?”

白童的脸上很尴尬,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看起来很紧张,甚至在他回头拿骨灰盒的时候,还翘起了兰花指。

我看着白童那双已经清明起来的眼睛,浑身抖了抖,妈蛋这会子他分明已经脱离了控制,可还是不由自主的做出了一些不符合身份的事情,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后遗症么?

看着白童这个模样,我就知道,必须得快速的找到叔叔,因为只有他能够应付像现在一样的白童,让他尽快的恢复到原来的模样。

我一手抱着骨灰盒,一手抓着白童的肩膀,不由分说的就拉着他直奔回去的路,在我心目中,只要找到叔叔,一切就没有问题。

回来的路我有些记不清楚了,这鬼王的府邸,如今看上去到处都是一个模样,都是一片黑色的肃杀,裹着飘扬的红色丝带,看着倒是有些端庄肃穆,只是放在这结婚上,倒是有些不伦不类。

贵王府的砖石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一切都是黑漆漆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无良的鬼王本身的审美就这样,明明幽都有些房子看上去很不错,这厮的欣赏水准咋就这么差呢。

我记不得来的路,只一味的听着声音往前走,因为现如今整个鬼王府最为热闹的,就是前厅结婚的地方,后半部分,以及一个偌大的鬼王府花园,都是一片死气沉沉。

问了无数护卫的路,我终于黑着脸找到了先前我们离开的那间小院,在问询了护卫之后,才知道此时可怜的叔叔正陪着无良鬼王默写唐诗三百首,不对,是情诗三百首,我连忙朝着书房的方向走了过去。

护卫似乎都认得我和白童,一路去书房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人阻拦,刚到书房门口,就看见无良鬼王那肥胖的身体端坐在一个小板凳上,那板凳看起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一片漆黑,可倒也挺结实,被鬼王这么一个庞大的身躯压着,竟然没有直接散架,也算是不错了。

岌岌可危的板凳上,无良鬼王正拿着一个小本子,用毛笔记得那叫一个欢实,而另外一边,叔叔皱着眉头正在搜刮着自己本来就不充足的大脑,想着各种各样的情诗。

我快走近的时候,就听得叔叔一本正经的念道:“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我脚下一个趔趄,差点带着后面的白童直接跪倒在地上。

而这个时候的叔叔毫无所觉,面对着一脸求贤若渴的鬼王,他淡定无比的说出下面一句:“盖了鸳鸯被,偷偷放一枪。”

“好诗!”赤练鬼王的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他一脸兴奋的看着叔叔,不住的道:“好诗好诗!”刷刷的几下,就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记下来了。

无良鬼王和叔叔对视,两人发出嘿嘿的笑容,尼玛这画面实在是太不忍直视了。

我还以为是什么情诗,你妹啊,这分明就是后世乱改的yin.诗.浪.曲啊,一瞬间我有些同情眼前的鬼王,若是让蓝蓝姑娘日后听了这样的诗,估摸着这鬼王没啥好日子过了。

两人似乎是多年未见的好友一般,一会的功夫,竟然勾肩搭背起来,那鬼王对叔叔充满了溢美之词:“老弟这鬼才,比起当初那劳什子李白,要强许多了。”

叔叔改诗归改诗,对一代诗仙还是十分佩服的,只见他尴尬的咳嗽了一声道:“这个……李白还在地府?”

“早投胎了。”赤练鬼王一挥手:“唉,那个时候,冥王还挺喜欢这李白的,有心留下他做一个公务员,奈何这小子不识趣,触怒了冥王,直接就让这厮再度投胎,据说还是一个落魄的诗人。”

“诗人?”叔叔眼睛大亮,道:“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