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堂课主要探讨“连锁销售”是否违法,罗总喜欢设问式授课,说两句就要提问,问题极其弱智,他却觉得含义深远,非逼着我回答,不答都不行。第一个问题:“哥,你了解传销吗?”我吹牛,说多年以前就有所接触,那时我刚开始做生意,经常应酬客户,有一次在夜总会里叫了几个小姐,其中之一就是搞传销的。这话暗含讽刺,他似乎没听出来,继续提问:“哥,那你觉得传销违法吗?”我这样回答:“我有个师弟毕业后去了英国,前些天回国探亲,我们一起吃了顿饭,席间也提起传销,据师弟说,传销在很多国家都是合法的。”他一拍大腿:“哥,你说得太好了!”旁边的嫂子也是一脸笑意。
这位师弟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说实话,当时我并不清楚传销在国外是否合法,直到几个月后,在香港著名的FCC餐厅,我拿这问题问英国人、美国人和澳大利亚人,才知道传销,尤其是以拉人头为主的“老鼠会”,在所有国家都是被禁止的。罗总的观点与此相反,按他的说法,传销在国外不仅合法,而且形势一片大好,他的战友遍布世界各地,个个龙精虎猛,堪称精锐之师,还掰着手指头跟我举例:“美国发达吧?你知道美国的传销是怎么个情况吗?我告诉你,哥,在美国,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都在搞传销!”
我不置可否,心里偷偷地笑,想美国人够弱智的,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干,非去搞什么传销,资本主义果然腐朽堕落无可救药。罗总讲兴奋了,脸上光彩焕然,又提了一个问题:“既然很多国家都允许传销,为什么我们国家要禁止呢?”我被他问烦了,说你讲你的,我听着呢。罗总摇身一变,眨眨眼就成了历史教授,开始给我讲安利、完美和玫琳凯的中国之路,按他的说法,传销是本好经,只是被中国的歪嘴和尚念坏了。自从传销进入中国,坏事就层出不穷:层层加价、偷税漏税、绑架勒索、打迷魂针、灌迷魂药……说到这里,罗总长叹一声,手抚胸口,表情无限忧伤,忧伤了半天,又提了一个问题:“哥,那你觉得连锁销售违法吗?”我不说话,他讪讪地等了一会儿,自顾自地往下说:“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还想问你:你知道什么叫违法吗?”我暗暗生气,心想我大学读的就是法律,这厮竟敢问我这么小儿科的问题,阴着脸回答:“怎么说我也念过大学,上过法律基础课,你的问题太简单,我就不回答了,你继续说。”他点点头:“要判断一个事情是不是违法,首先要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哥,你说对不对?”
我强压怒火不吭声,他还是不肯放过我,两眼炯炯直视,非要我回答。我气不打一处来,心想反正是你让我说的,那就说个痛快,刚要开口,小庞看我神色不对,悄悄踢了我一脚,我没理他,一点点挺直腰杆,“法律问题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这么说吧,在私权领域,法律不禁止,就是许可;在公权领域,法律不明文授权,即是禁止——你知道什么是公权和私权吗?”他愣住了,张口结舌地望着我,我继续给他上课:“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违法,有许多因素,要看行为主体的资格,要看具体的事实,还要看他侵害了什么,还要看他的行为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你知道这些名词都是什么意思吗?”
按照标准的洗脑程序,这堂课可以归结为一句话:因为连锁销售是新生事物,国家还没有立法,没有立法则谈不上违法,最多算打法律的擦边球。这话非常可笑,因为法律讲求精确,一个行为要么违法,要么合法,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擦边球”。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既然“连锁销售”是国家引进的,就必然是合法的,又何必去打什么玄而又玄的擦边球?事实上,不管传销者如何辩解,传销就是传销,违法就是违法,狗屎上插满了鲜花,依然还是一泡狗屎。根据我后来的调查,传销在中国有许多名目: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直复营销、框架营销、连锁加盟、网络营销……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不承认自己是传销,而且竭力划清自己与传销的界线。还是那个一加一等于二的问题:只要它不销售产品,只拉人头,它就是传销,是邪恶的,是在全世界都被禁止的“老鼠会”。
这堂课讲得不太顺利,最后草草收场。下楼后我怒气不息,跟小琳发牢骚:“我一把年纪了,他还拿我当小孩!什么人啊这是?”小琳安慰我:“哥,他不是拿你当小孩,他就是这个风格。你要原谅他,行业里有水平高的,也有水平低的,你听不懂没关系,回去让王浩给你讲讲,他水平高,一讲你就懂了。”我心想就这么点破事,有什么难懂的?怎么还用三讲四讲?
那桶肯德基已经凉了,一直没人吃,只好提回住处。一向神出鬼没的王浩果然等在那里了,他是大干部,态度也比较和气,跷着二郎腿又给我讲了一通,我暗自琢磨:到底谁在幕后主持这一切?小琳刚提到王浩,王浩就在家里等着了,肯定是专门为我补课的,这帮家伙挺有效率啊。王浩讲了十几分钟,我一直假装虚心,还拍他马屁:“哎呀王总,还是你厉害,这么一说我就全明白了。”他眯着眼笑,嘴里还在谦虚:“哪里哪里,哥,是你悟性高。”
很快中午饭做好了,一人一小盆米饭,只有一道菜,是一脸盆黄豆芽,按团伙规定,这一大盆菜只能放一瓶盖油,约有两三克,炒出来的菜寡淡至极,没油味,没盐味,没作料味,只有豆芽本身的苦味,嚼在嘴里就像一团乱草,怎么都咽不下去。王浩告诉我:“这菜吧,它就不能叫做菜,没有油、没有作料,根本不是炒出来的,就是用白水煮出来的,你看这汤,一点油花都看不见。”我点头称是,心想终于开了眼界了,原来这就是三毛五能吃到的东西。嫂子鼓励我:“哥,别看这菜难吃,其实也是在磨练你的斗志,如果你不想吃这菜,那就努力学习、努力发展,只要上了经理,以后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天天大鱼大肉也没人管,嘿!”
我勉强吃了两口,实在咽不下去,把那桶肯德基提到桌上,招呼他们一起吃,所有人都笑,可就是不动筷子,我在其中算年纪大的,干脆放肆点,强行摊派,把鸡腿、鸡翅分成几份,每人分了一份,管老汉年纪最大,给他的肉也最多,一群人吃得都挺香,嘴上却不肯承认,嫂子严肃警告:“哥,今天我们给你面子,以后不行,下不为例啊。”我笑笑答应,心想这伙人可真够慷慨的,吃我的鸡肉,我还得领他们的情,看来是我们家祖坟上冒青烟了。心里暗暗地打定了主意,想明天我肯定还要买,肉在碗里,我就不信你们能忍住不吃。
按传销者的说法,政府一直暗中支持这所谓的“连锁销售”,所以我们都算国企员工。国家关心我们,为我们制定了许多政策,其中就包括伙食标准。那位热爱麻袋的龙经理曾经对我说过:“每天吃多少米、吃多少面、吃多少菜、放多少油,全是国家规定的!”
“国家规定”就是法律,当然不能违反,所以每个人都必须饿肚子。在上饶的二十三天,我见过营养不良的老人,见过面黄肌瘦的青年,上到十八岁,下到五十四岁,人人都在挨饿,人人营养不良。我在里面二十三天,瘦了八斤,有个叫康喜的,来了半年,瘦了五十斤。小琳亲口对我说过,她几次差点饿昏过去。她只有十九岁,还在长身体,还是个孩子。
有人骂你,你会讨厌他;有人打你,你会恨他;有人不让你吃饱,他就是你的敌人。但传销者恰好相反,有人逼他们饿肚子,他们爱他;有人折磨他们的精神,他们更爱他;有人骗光他们的钱财,他们依然爱他。
鲁迅说: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