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龚自珍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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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龚自珍(1792~1841),清末思想家、文学家,浙江仁和(今杭州)人,是近代改良主义的先驱者,龚诗今存600多首,绝大部分是他中年以后的作品。

龚自珍是清代著名的爱国学者和诗人。

在龚自珍所处的时代,清朝的“文字狱”,还是很厉害的。读书人动辄得咎,往往由于自己的文字而罹难的冤案,时有发生。敏感的龚自珍真切地感受到时代脉搏的激烈跳动,他再也不能继续走考据学的老路了。他并不因为害怕涉及政治问题,就像当时的许多学者那样,一味地钻到故纸堆里去搞那种古老而又艰深的学问。他的学问所涉及的方面,更深广得多。他勇敢地、义无反顾地走自己的路,终于成了近代中国维新思想的先驱者,成了主领清代文坛“三百年来第一流”的爱国诗人。他的“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等充满爱国豪情的著名诗句,至今为人们所传诵。

他有几个志同道合、引为知己的朋友,那就是林则徐、魏源、同是诗人的张际亮等。龚自珍同他们交往都很密切,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据说,在鸦片战争爆发前的十年间,他们曾在北京以诗会友,诗友们都是极力主张禁止鸦片输入、抗击英国侵略的有力人物。在禁烟抗英问题上,这些人更有倾诉不尽的爱国衷肠。

龚自珍深知鸦片对人民的危害,所以他大声疾呼:“食妖宜绝!”他全力支持林则徐的禁烟运动。一八三八年底,当林则徐奉旨驰往广东禁烟时,龚自珍闻讯无限欣喜,提笔写下《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并为林则徐禁烟献计献策,希望他“宜以重兵自随”,并要他多带能工巧匠。但是,由于朝廷内部的斗争相当复杂,林则徐自己也有难言的苦衷,对于龚自珍的南下要求,只得婉言谢绝了。

一八三九年(清道光十九年)为乙亥年,四十八岁的龚自珍,由于“好直言”,得罪了不少达官显贵,受到排挤和打击,他同朝廷权贵们越来越难相处了。于是就以父母年事已高,需侍奉双亲于晨昏为由,辞去官职,返回南方老家,那时是这一年五月。同年十月,他又北上接回家眷,在南北往返的途中,特别是五月单身回归,一路上,走走停停,各处看看,遇事想想,他的创作获得了很大的丰收,光诗就写了三百一十五首,都是七言绝句。因为是乙亥年写的,所以他把这些诗编集在一起,命名为《乙亥杂诗》。这组诗,记录了行程九千里的路途所见所闻,还有对往事的回忆。他抒发的深沉感慨和忧愁,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末世行将灭亡的清王朝的社会风貌。据说,在南归途中,诗人尚未抵家,而他在归程中写的一些诗篇,已经先传到了家乡。所以有了“诗先人到”的之说,被传为美谈。

龚自珍南归以后,迁居江苏昆山。在丹阳和杭州的书院里作过短期讲学。即使在这样的境遇下,他也并不消沉,他那永不妥协的战斗精神、战斗锐气,并没有减弱,以更优美动人的诗句,表明自己高洁的心迹:“落红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诗人以此比喻自己虽然辞了官,仍然愿意为国家、社会尽最后的一点余力。他那为理想而斗争到底的决心,是多么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