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復第二論食忌方
論曰:凡熱病新瘥,及大病之後,食豬肉及羊血、肥魚、油膩等,必當大下利,醫所不能治也,必至於死。若食餅餌、粢黍、飴哺、膾炙、棗栗諸果物脯脩,及堅實難消之物,胃氣尚虛弱,不能消化,必更結熱,適以藥下之,則胃氣虛冷,大利難禁,不下之必死,下之復危,皆難救也。熱病及大病之後,多坐此死,不可不慎也。
病新瘥後,但得食糜粥,寧少食令饑,慎勿飽,不得他有所食,雖思之,勿與之也。引日轉久,可漸食羊肉白糜,若羹汁、雉兔、鹿肉,不可食豬狗肉也。
新瘥後,當靜臥,慎勿早起梳頭洗面,非但體勞,亦不可多言語,用心使意勞煩,凡此皆令人勞復。故督郵顧子獻得病已瘥未健,詣華旉視脈曰:雖瘥尚虛,未得復,陽氣不足,慎勿勞事,餘勞尚可,女勞則死,當吐舌數寸。其婦聞其夫瘥,從百餘里來省之,經宿交接,中間三日,發熱口噤,臨死舌出數寸而死。病新瘥未滿百日,氣力未平復,而以房室者,略無不死。有士蓋正者,疾愈後六十日,己能行射獵,以房室即吐涎而死。及熱病房室,名為陰陽易之病,皆難治,多死。近者有一士大夫,小得傷寒,瘥已十餘日,能乘馬行來,自謂平復,以房室即小腹急痛,手足拘攣而死。
時病瘥後未滿五日,食一切肉麵者,病更發大困。
時病瘥後新起,飲酒及韭菜,病更發。
時病新瘥,食生魚酢,下利必不止。
時病新瘥食生菜,令顏色終身不平復。
時病新汗解,飲冷水者,損心胞,令人虛,補乃不復。
時病新瘥,食生棗及羊肉者,必膈上作熱蒸。
時病新瘧,食犬羊等肉者,必作骨中蒸熱。
時病新瘥,食魚肉與瓜、生菜,令人身熱。一本作腫。
時病新瘥,食蒜膾者,病發必致大困。
黃龍湯,治傷寒瘥後,更頭痛壯熱煩悶方。仲景名小柴胡湯方。
柴胡半斤半夏半升黃苓三兩人參甘草各二兩生薑四兩大棗十二枚
右七味,囗咀,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服五合,日三。不嘔而渴者,去半夏加栝蔞根四兩。
補大病後不足,虛勞方:萬病虛勞同用。
取七歲已下、五歲已上黃牛新生者乳一升,以水四升,煎取一升。如人體溫,稍稍飲之,不得過多,十日服不絕為佳。
治傷寒溫病後勞復,或食、或飲、或動作方:
梔子仁三七枚石膏五兩香豉一升鼠屎尖頭大者二十枚
右四味,囗咀,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分三服。
治病後勞復,或因洗手足,或梳頭,或食等勞復之方:
取洗手足汁飲一合,取頭中垢如棗核大,吞一枚。
枳實梔子湯,治大病已後勞復者方:
枳實三枚梔子十四枚豉一升,綿裹
右三味,囗咀,以酢漿七升,先煎減三升,次內枳實、梔子,煮取二升;次內豉,煮五六沸,去滓。分再服,覆取汗。如有宿食者,內大黃如博棋子五六枚。
治病新瘥,遇美飲食,食過多,食復者方:
取所食餘燒為末,飲調服二錢匕,日以三服。
治新瘥早起,及食多勞復方:
豉五合鼠屎二十一枚,尖頭者
右二味,以水二升,煮取一升。盡服之,溫臥,令小汗愈。《崔氏》加梔子七枚,尤良。《肘後》有麻子仁,內一升,加水一升,亦可內枳實三枚,葱白一虎口。
治重病新瘥,早起勞及飲食多,致發欲死方:
燒鱉甲末,飲服方寸匕。
治食大飽不消,勞復脈實者方:
豉一升鼠屎二+枚梔子七枚大黃三兩
右四味,囗咀,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三服,微取汗,應小鴨溏者止,不溏者復作。
治勞復垂死方:
暖湯三合,洗四五歲女子陰,取汁內口中服即愈。小男兒亦得。
麥門冬湯,治勞復,氣欲絕,起死人方:
麥門冬一兩甘草二兩京棗二+枚竹葉切,一升
右四味,囗咀,以水七升,煮粳米一升令熟,去米,內諸藥,煎取三升,分三服。不能服者,綿滴湯內口中,用之有效。
治食勞方:
麵二升,煮取汁服之。
又方:
杏仁五十枚,以酢二升,煎取一升,服之取汗。
又方:
燒人屎灰,水服方寸匕為度。
欲令病人不復方:
燒頭垢如梧桐子大,吞服之。
治傷寒瘥後一年,心下停水,不能食者方:
生地黃五斤白术一斤好麵二斤
右三味,合搗令相得,曝乾下篩。酒服方寸匕,日三,加至二匕。
論曰:婦人溫病雖瘥,未苦平復,血脈未和,尚有熱毒,而與之交接得病者,名為陰易之病。其人身體重,熱上衝胸,頭重不能舉,眼中生移一作膜來,四肢一云膝經拘急,小腹絞痛,手足拳,皆即死。其亦有不即死者,病苦小腹裹急,熱上衝胸,頭重不欲舉,百節解離,經脈緩弱,血氣虛,骨髓竭,便噓噓吸吸,氣力轉少,著床不能動搖,起止仰人,或引歲月方死。醫者張苗說:有婢得病,痠後數日,有六人犯之,皆死。
治婦人得病易丈夫,丈夫得病亦易婦人方:
取女人中棍近隱處,燒服方寸匕,三日,小便即利,陰頭微腫,此為愈矣。女人病可取男,一如此法。
治交接勞復,陰卵腫縮,腹中絞痛,便欲死方:
取所交接婦人衣裳,以覆男子,立愈。
令病人不復方:
取女人手足爪二十枚,女人中衣帶一尺,燒,以酒若米飲汁服之。
治男子新病起,近房內復者方:
取女人月經赤帛燒,服方寸匕。
亦治陰卵腫縮入腹,絞痛欲死。
治病後髮亂不可理,通頭法:
生麻油二升,將頭髮解開,安銅沙羅中,用油淹漬之,細將釵子領髮,斯須并自通矣。
百合第三論方
論曰:百合病者,謂無經絡,百脈一宗,悉致病也。皆因傷寒虛勞大病,已後不平復,變成斯病。其狀惡寒而嘔者,病在上焦也,二十三日當愈;其狀腹滿微喘,大便堅,三四日一大便,時復小溏者,病在中焦也,六十三日當愈;其狀小便淋瀝難者,病在下焦也,三十三日當愈。各隨其證以治之。百合之為病,令人意欲食,復不能食,或有美時,或有不用聞飲食臭時,如有寒其實無寒,如有熱其實無熱,常默默欲臥,復不得眠,至朝口苦,小便赤澀,欲行復不能行,諸藥不能治,治之即劇吐利,如有神靈所為也。百合病,身形如和,其脈微數,其候每溺時即頭覺痛者,六十日乃愈。百合病,候之溺時頭不覺痛,淅淅然寒者,四十日愈。百合病,候之溺時覺快然,但覺頭眩者,二十日愈。百合病證,其人或未病而預見其候者,或已病四五日而出,或病月二十日後見其候者,治之喜誤也,證治之。
論曰:百合病,見在於陰而攻其陽,則陰不得解也,復發其汗為逆也;見在於陽而攻其陰,則陽不能解也,復下之其病不愈。《要略》云:見於陰者以陽法救之,見於陽者以陰法解之。見陽攻陰,復發其汗,此為逆,其病難治。見陰攻陽,乃復下之,此亦為逆,其病難治。
百合知母湯,治百合病已經發汗之後,更發者之方:
百合七枚,擘知母三兩
右二味,以泉水先洗漬百合一宿,當沫出水中,明旦去水取百合,更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汁置之;復取知母,切,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汁,合和百合汁中,復煮取一升半,再服。不瘥,更依法合服。
百合滑石代赭湯,治百合病已經下之後,更發者方:
百合七枚,擘滑石三兩代赭一兩
右三味,先以泉水漬百合一宿,明旦去水,更以泉水二升煮百合,取一升,去滓,又以水二升煮餘二味,取一升,內百合汁,如前法復煎,取一升半,分再服。
百合雞子湯,治百合病已經吐之後,更發者方:
以百合七枚,擘,浸一宿,去汁,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取雞子黃一枚,內汁中,攪令調,分再服。
百合地黃湯,治百合病,始不經發汗、吐、下,其病如初者方:
以百合七枚,擘,浸一宿,去汁,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內生地黃汁一升,復煎取一升半,分再服。大便當去惡沬為候也。
治百合病經月不解,變成渴者方:
百合根一升,以水一斗,漬一宿,以汁先洗病人身。洗身後,食白湯餅,勿與鹽豉也。渴不瘥,可用栝蔞根并牡蠣等分,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
治百合病,變而發熱者方:
百合根一兩,乾滑石三兩
右二味,治下篩。飲服方寸匕,日三,當微利,利者止,勿復服,熱即除。一本云:治百合病,小便赤澀,臍下堅急。
治百合病,變腹中滿痛者方:
但取百合根隨多少,熬令黃色,搗篩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滿消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