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对于宗教研究较别人深刻之处,除了他的思想,还表现在他的态度上。首先,黑格尔十分重视宗教的历史形态,这就使他在研究宗教本质的同时,也没有忽视研究宗教的历史。这也是黑格尔对西方哲学革命性的贡献。其次,黑格尔始终是以哲学的角度阐释不同宗教的现象。最后,黑格尔对其他宗教也格外关注。不仅对其他宗教加以研究,还对其他宗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的形态加以探讨。以其他宗教的存在,作为探讨和反省的部分,这是黑格尔哲学“现代性”的重要精神之一。
黑格尔首次讲授宗教哲学是在1812年,地点为柏林大学。他先后三次讲授了宗教哲学,每一次对讲稿作出变动与修改,表明其不断深化与修正的反思。当宗教哲学作为一个学科建立的时候,毫无疑问地引发了轩然大波。各持己见的哲学家和神学家们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而辩论的最大话题则是,人能不能通过理性去认识上帝?当时有一批以施莱尔马赫为代表的“情感宗教”者断言,人们从上帝那里什么也不能“知道”,人们并不能“认识”上帝。黑格尔认为,施莱尔马赫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是与基督教的整体本性相对立的。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形态存在,而精神方面的目标是无法通过感性的方式来达到的。黑格尔举例说,你不可能通过给一个盲人描述多种多样的颜色而让他看得见颜色,故必须把精神从低级的感性水平和外界客观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人的宗教情感才能从心中升起。黑格尔认为,只有能动对宗教进行哲学式的认识,用思辨哲学去解释宗教信条,人的宗教意识才能被唤醒。黑格尔说:“哲学的内容、它的需要和兴趣,同宗教是完全相同的;宗教的对象是永恒真理、神和神的启示。当哲学揭示宗教时,它只不过是揭示自身,而当它揭示自身时,它也就在揭示宗教。”这样一来,黑格尔就直接把他的唯心主义和宗教联系在一起了。
黑格尔直接把哲学称之为神学,而哲学的研究也就是对神学的研究,把上帝看作是哲学研究的对象,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哲学研究的惟一对象。哲学是研究世间万物的,只有哲学能对万物说出理由,因为它是研究上帝的。这也体现了黑格尔哲学中僧侣主义的实质——无论宗教还是哲学,最终都是为神服务的。两者的不同之处仅在于侍奉方式不同。也就是说,宗教和哲学的不同在于形式而不在于内容。在哲学中,理念是在逻辑的“纯粹性”中作为思想被揭示的。“因而,理念的内容本身就是思想的规定,也就是说,是思想通过自身和由自身发展起来的全部规定本身”。哲学中的精神起初在纯思维中活动,然后反映到自然界,最后由精神返回到自身,过渡到绝对理念。而宗教哲学则是从哲学观点来考察宗教对于绝对理念的描述的,是说明理念怎样“作为精神在无限的现象中表现出来和显露出来的”。所以黑格尔既认为哲学在宗教之上,不认为哲学的本身也是一种宗教。黑格尔说:“因此,哲学也就是神学,而研究哲学,对自身说也就是为神服务。”到了最后,哲学和宗教合而为一,生命和认识合而为一,感性和理性合而为一,真理本身就自动并且完整地浮现出来了。
在黑格尔看来,宗教的特征是:绝对精神以表象的形式在宗教中自我揭示出来。“在宗教概念里,本质就是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就是意识到自己是一切真理,并且在真理中包含有一切实在”。黑格尔认为,宗教与哲学不同,它对于一切人都是存在的。黑格尔的宗教哲学的形而上学力图证明,凡是精神存在的地方,这个精神性就极力地追求对自身的认识,追求同自我意识的其他各种形式的统一。黑格尔构建的宗教哲学的形而上学思路非常广阔,以至直到今天,还没有被各种宗教哲学理念完全理解和吸收。
哲学和哲学史
“哲学”是绝对精神发展的最高形式。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要想上升到更高层次的认识自己的形式,就必须扬弃“宗教”和“艺术”而最终进入到“哲学”。黑格尔认为,哲学是以“纯概念”的形式把握“绝对精神”的,是“绝对心灵的自由思考”,只有“哲学”才能用系统的思想去把握在宗教里只是主观感受性的内容。“哲学”的研究对象——“纯概念”和“纯思想”是与“绝对精神”最适合的形式,只有哲学研究才能达到真正的真理性认识。但是,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决定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不彻底性,更决定了其方法达不到真正科学的形态。
“哲学”是绝对精神发展的最高形式。黑格尔认为,相对于“艺术”来讲,“宗教”虽然更加适合表现绝对精神,但是宗教仍然是不科学的,表现“绝对精神”仍然是相对的。“绝对精神”要想上升到更高层次的认识自己的形式,就必须扬弃“宗教”和“艺术”而最终进入到“哲学”。那么,什么是哲学呢?黑格尔认为,哲学是以“纯概念”的形式把握“绝对精神”的,是“绝对心灵的自由思考”,只有“哲学”才能用系统的思想去把握在宗教里只是主观感受性的内容。哲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把艺术的客观性和宗教的主观性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哲学”的研究对象——“纯概念”和“纯思想”是与“绝对精神”最适合的形式;只有哲学研究才能达到真正的真理性认识。
黑格尔认为,“绝对”是由逻辑理念、自然和人的精神三个环节构成的、包括一切的统一整体。而哲学又是以“绝对”为研究对象的,所以哲学就是要认识以逻辑、自然和精神三个环节各为中项联结两端而构成的三种过程的体系,即“绝对精神”。正如黑格尔所描述的一样,“在最高的真理里,自由与必然、心灵与自然、知识与对象、规律与动机等的对立都不存在了,总之,一切对立与矛盾,不管它们采取什么形式,都失其为对立与矛盾了”,“只有这种最高的统一体的实在才是真实、自由和满足的境界。这种境界里的生活,这种对真实的心满意足,作为情感,这就是享受神福”。当人的精神上升到哲学,“人的精神”就会与“绝对精神”合为一体,成为人类精神所能达到的最高形态了。
黑格尔认为,哲学史和哲学一样都是以从低级到高级、从抽象到具体的理念发展为考察对象的,因而两者是一致的。例如黑格尔说,“哲学是在发展中的系统,哲学史也是在发展中的系统,这就是哲学史的研究所需阐明的主要一点或基本概念”。所以,哲学史本质上也就是哲学这门科学。但是,哲学和哲学史在表达理念的方式上还是存在差别的:哲学是以纯概念、纯范畴的逻辑推演的方式表达,而哲学史则是以时间中、经验形式中不同阶段的具体形态来表达的。黑格尔认为,整个哲学史是一个有必然性、有次序的进程;以前发展过的每一个具体的哲学体系都是哲学史的一个特殊的方面,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根本原则;哲学史上的一个具体的体系为另一个具体的哲学体系所代替,从本质上来讲,这是一个必然的有规律的发展过程。
黑格尔认为,哲学史是真理的发展史。哲学史是哲学把握绝对理念的历史,是由贫乏到丰富、由具体到抽象的认识真理的过程。黑格尔说,“那初期开始的哲学思想是潜在的、直接的、抽象的、一般的,亦即尚未高度发展的思想。而那较具体较丰富的总是较晚出现,最初的也就是内容最贫乏的”。也即,哲学史上每一个具体的哲学体系,都是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具体的环节,是人类认识真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后起的哲学体系是对以前发展过的哲学体系的否定、继承或者提高。后起的哲学体系从本质上讲包括了以前任何哲学体系的根本原则。例如黑格尔说,“那在时间上晚出现的哲学体系,乃是此前一切体系的成果,因而必定包括此前各体系的原则在内;所以一个真正名副其实的哲学体系,必定是最渊博、最丰富和最具体的哲学体系”,“那最后的哲学就是一切较早的哲学的成果”。
黑格尔的哲学是在康德开始的近代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基础上发展完成的。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的基础上实现了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从哲学的理论上维护了启蒙思想的理性权威和人的自由尊严,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论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庞大的哲学体系。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的功绩是有目共睹的。恩格斯曾经说:“黑格尔第一次——这是他的伟大功绩——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恩格斯又说:“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及关于自己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在不断产生和消失的过程中无止境地运动着和转变着的观念……这就是黑格尔哲学留给它的继承者的遗产。”这个“遗产”就是辩证法。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黑格尔保守的、形而上学的思辨唯心主义体系和他的革命的、辩证方法之间实际上是矛盾的,这也是黑格尔哲学的内在矛盾。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概念的辩证法,并且是与唯心主义体系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说,黑格尔哲学体系和方法的矛盾是内在的,而且是复杂的。一方面,黑格尔哲学的基本结构是强制性的,其中包含着许多荒唐和神秘的内容;另一方面,在这种神秘的体系中,黑格尔的确是论述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尤其是辩证的方法。
黑格尔的辩证法贯穿于黑格尔整个哲学体系之中。也正因为如此,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和方法是很难分开的。一方面,黑格尔的体系和方法是很难分开,另一方面,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和他的方法本质上又是矛盾的(其实质在于唯心主义和辩证法的矛盾)。所以,一方面,方法受到了束缚和窒息,另一方面,体系又压制了方法,因为黑格尔的方法是为体系服务的,而为了体系的完整性,有时就只能牺牲方法。
总而言之,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决定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不彻底性,更决定了其方法达不到真正科学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