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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生意不成仁义在

□ 生意不成仁义在

世上的万事万物有其本来面目和自然之理。一个女人过日子,必然孤凄;一个男子度时光,必然寂寞。鱼儿必定成群游荡,大雁飞行必定成队成行……这就是事物的规律。

自然的法则就是这样,和为贵,合则全。何况人与人之间呢?圣贤的思想就是依据这些原则形成的,人与人的合作也是因为这些原则而建立起一种互相依存的关系。

然而,人们在相互交往时常常走向它的反面。关系闹翻,翻脸不和时,合作的关系便破坏了,彼此都把对方视为仇敌,并把对方说得一无是处,一钱不值。

天下纷争大乱,和为贵的想法丢了,合则全的做法就成了累赘。强者称雄,各拉一班人马,各立一个旗号,道德标准不统一,是非曲直各执一端,各家学派也都以一孔之见沾沾自喜,并抨击对方。

比方说,耳能听,眼能看,嘴能吃,鼻子能闻,皮肤能感觉,手能灵巧地做事,脚能行至千里,都有各自独具的功能,不能彼此废弃,也不可相互代替,就像万空众技,各有长处,因而,各有自己的用途。虽然如此,都只是一技之长,不能全面。

人与人闹翻,否定他人,就会自己孤掌拍不响,独木不成林,必须尽快另找合作者。强者称雄,天下纷争,社会的和谐平衡打破了,强者就是在削弱自己。

所以,了解和为贵、合则全的人,争而不离,争而和合,因而强者更强,吵而更亲,心心相交,不打不相识,事业更繁荣。

不争不吵,本来就不可能。嘴唇与牙齿也有互相冒犯的时候。和气生财,“和为贵”,商场上很忌讳结成仇敌,长期对抗。商场上很容易为了各自的利益争执不下,甚至争斗不休。或者因为一笔生意受到伤害,从而耿耿于怀。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反目成仇、结成死敌的必要。

有位商界老手说过:“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朋友。”今天可能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争吵,或者为争一笔生意搞得两败俱伤;然而,说不定明天携手,有可能共占市场,互相得利。

所以,有经验、有涵养的老板总是在谈判时面带微笑,永远摆出一副坦诚的样子,即使谈判不成,还是把手伸给对方,笑着说:“但愿下次合作愉快!”

因为,商场上树敌太多是经营的大忌,尤其是当仇家联合起来对付你,或在暗中算计你时,你纵有三头六臂,也难以应付。况且,做生意的主要精力应该用于如何开拓市场,如何调动资金,如何作广告宣传等方面,如果老是用在对付别人的暗算与报复,难免会顾此失彼。

中国有句老话:生意不成人情在。商人一般都较圆滑,这也是多年积累的经验所得。

人与人间,或许有不共戴天之仇,但在办公室里,这种仇恨一般不致于达到那种地步。毕竟是同事,都为同一单位工作,只要矛盾没有发展到你死我活的境况,总是可以化解的。记住:敌意是一点一点增加的,也可以一点一点消灭。中国有句老话:冤仇宜解不宜结。同在一家公司谋生,低头不见抬头见,还是少结冤家比较有利于自己。不过,化解敌意也需要技巧。

与你关系最密切的同事,心底里原来对你十分不满。他不但对你冷漠得吓人,有时甚至你跟他说话,他也不理不睬。有些关心你的同事,会私下探问:为什么你的好友对你如此不满?

当你面临这种人际关系的困境时,奉劝你给人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不要做“小人”,所谓“少一个敌人等于多一个朋友”,开开心心地去履行新职,又与旧公司保持良好关系,才是上上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