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的校园里有真有诚,自然不能少了美,少了诗意。清华人极有个性,钱钟书的“痴”,吴宓的“愚”,费孝通的“豪爽”,这些个性中又透露出他们的独特性情,随性生活,让他们具有一种魏晋名士的洒脱风度。所以,不妨从林徽因的太太客厅开始,领略清华的诗意生活……
喜怒哀乐皆为生活
20世纪30年代,林徽因住在北京东城总布胡同时,她家的客厅名为“太太客厅”。当时,一批文坛名流巨子,包括朱光潜、梁宗岱、金岳霖等,常聚集在这里,一杯清茶、一些点心,谈文学、说艺术,天南地北,古今中外。在“太太客厅”里,林徽因一直都是最活跃的人物,读诗、辩论,她的双眸因为这样的精神会餐而熠熠光辉。朋友是林徽因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她的优秀也正是因为有他们的欣赏和激励。
“太太客厅”经常是宾朋满座,而林徽因也对来到她家客厅的人表示无微不至的关怀。作家萧乾就是在“太太客厅”认识林徽因的。
林徽因对萧乾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是用感情写作的,这很难得。”这话给了萧乾很大的鼓励。沈从文是常常到林徽因家去的,他从小在湘西长大,有着非常丰富的生活底子。林徽因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因为那里有着很离奇的情节,很特别的人物,都是她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沈从文碰到一些事,也会跑到林徽因家去寻求安慰。有一天,沈从文差不多是哭着赶到林徽因家,说他的妻子张兆和到苏州娘家去了,他每天都给妻子写信,但得不到妻子的理解。但林徽因觉得这就是生活,生活就应该有喜怒哀乐。
点石成金:
生活就像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什么样的滋味都有。因此,不管我们尝到的是生活中的哪一种味道,都是正常的,我们对此应该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用一颗平和的心来对待。
大智若愚的吴宓
像历史上的许多奇人一样,吴宓的智也常常由一种愚的表象掩映着。“大智若愚”,或者如同吴先生《落花诗》中所云“造物何心似巧颠”一样?
吴宓一生留下的大量的遗闻逸事,如果把它们搜集起来,足可以编成一本厚厚的集子。如在昆明时,有人曾见他到一个起名“潇湘馆”的饭馆去大闹一场,原因是它侵犯了《石头记》里林妹妹的“名誉权”。当然,确如一位先生所说,当人们谈论这些“笑料”时,“虽也不无笑他过于天真、方正,以致‘迂阔’的意思,但主要是钦佩他的道德文章的真义,因为这些表现正是他极其可贵的品质,所以人们在谈论时,非但丝毫没有贬义,而且是充满了敬意。”有许多笑话出在他的婚姻、恋爱方面。20世纪70年代初,许多朋友出于对他的“关心和爱护”,建议他同其离异多年、但始终没有断联系的前夫人陈心一女士复合。他对此十分懊恼,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说:“近来亲友仍多劝余复婚,余愤甚,无计可施,乃于静夜在室中焚香祷神,咒诅其人速死。并一一列举姓名:某某已死,某某经咒诅后身患癌症,不久当死……犹可恨者老友,××亦有信来,劝余复婚,宓当年和毛彦文恋爱及与陈心一离婚,××当时极表同情,且加赞助。今乃出尔反尔,更不可恕,因于神前咒之;继知为其夫人之意,××为媚后妻,故作违心之论,情似可原,但余咒诅已出,无法收回,伯鹰近已重病住院,生命危在旦夕耳。惟于吾兄并未咒诅,盖当时痛斥殴击,(按:指这位友人有一次曾以此事规劝,遭他反目,以拳击其背)愤气已消,但吾兄终不应出是言,此次住院,(按:指这位友人当时恰因病住院)乃上苍略示薄罚耳。”这封信当时传遍了成都,朋友们没有人不引为笑谈。某位女士看完之后笑着说:“此信倘以诙谐书之,尚不失为雅谑。偏雨僧以郑而重之写出,不谓之神经病不得也。”
点石成金:
吴宓的两件轶事不禁让人捧腹大笑,人们大概很难想到一位国学大师的心地竟能如孩童般醇厚可爱,这也正表现出了所谓“大智若愚”的含义。一个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往往能看到和想到别人看不到、想不到的东西,因此,他们在处理问题时也常常运用常人难以理解的方式,这从常人眼中看去是“愚”,实际上则是真正的“大智”。
开明的费孝通
在学生王刚的眼里,费孝通是一个开明而豪爽的人,做费老师学生的日子也是十分开心的,以下是他对费老师的一些回忆:
“我选费先生的课程时,他刚从英国回来不久,比我大不了几岁。师生间无拘无束,既是师生,也像朋友,我们几个同学常到他家去请教,和费师母也很熟悉。费先生讲课自成一格,和现在某些让学生上课记笔记、下课背笔记、考试抄笔记的大学教师的讲课比起来,恰恰形成鲜明的对照。他不用教科书,也没有讲稿;用中文,有时也用英文;讲的内容海阔天空,旁征博引。如果你知识面太窄,听课时又不注意思考,也许你一门课听完,对所学内容也印象不深,甚至不知道学了些什么。但是,如果你知识面较宽,听课时注意思考,善于捕捉他讲课内容的精华,你就不仅是获得这门课程的一些干巴巴的有限的知识,还能触类旁通,想到与这门课程有关的一些社会问题和学术问题,使你学术视野开阔,深思遐想,渴望邀游更加宽广而灿烂辉煌的学术殿堂。”
更加不拘一格的是费先生的考试方法。记得他在《生育制度》一课学年考试时,出了两道题。他说:做两道可以,做一道也可以;按照他的讲课内容答可以,自出心裁也可以,只要你说得有理有据。出题以后,他不监考,却走出了教室,不过学生也无法抄书。我当时只做了一道题,而且完全是根据我自己关于这门课程的知识和推理作答。侥幸的是:他给了我全班最高分。
点石成金:
费先生的讲课方式和考试方法很有特色,对于我们学习也很有启发:学习不只是为了记忆某些东西,那样的话,课堂就失去了意义。关键是要领会知识的精髓,提高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这样,才算是学到了真本事。
钱钟书的痴气人生
享有“文化昆仑”之誉的钱钟书,是当代“第一博学鸿儒”,凭一本《围城》而闻名于世,如果没有《围城》,也许多数人并不知道钱钟书,但知道的人中又有谁真正了解他和他的文字?有人甚至认定他是一个爱掉书袋的学究,或把他的绝俗看成老式的清高。与人们的猜测正好相反,钱钟书小的时候,生性率直的他却有些其他孩子所不具备的痴气。
1920年,10岁的钱钟书进入无锡东林小学,父亲为钟书改字“默存”,意思是要他少说话。“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到克制作用,因为他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
他总有些痴气表现。例如,他老是记不得自己的出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结果还是前后颠倒了。
钱钟书14岁时,和弟弟钱钟韩一起考入了苏州桃坞中学。因他的兴趣和天赋在文学上,习惯海天阔地联想和自由发挥,对按部就班逻辑推理的数理十分厌恶,也就不大用功,所以成绩平平,没有引起教师们的注意。然而,在一次每年例行的全校国文、英文作文竞赛中,他居然取得了第七名。一个初中新生取得这样高的名次,在桃坞中学是史无前例的。
他由此而得到学校校长特别关照,尽管他理科成绩不佳,但由于中、英文成绩好被特殊照顾而保护过关。桃坞中学是座美国人办的教会学校,英文、地理等科目由外籍教师担任,于是英文引起了钱钟书的兴趣。不过,他的用功不表现在课堂学,而是在课堂上悄悄地读他感兴趣的外文小说和外文词典。尽管他课上不好好听讲、记笔记,但每次考试,他总是全班第一。到初三时,他的中、英文成绩已居全校之首,发音纯正,和外籍教师不相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