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马拉的雪桥叫来了,任杰有些恋恋不舍地往山下走,他的头脑中还浮现着刚才所见的一切。泰神忒保水、神隐水、雅达澜,三个完颜部保卫着安出虎水的南大门,所谓的联盟战略意义太重大了,任杰暗下决心,这个联盟不能散,他还要将联盟的主导权拿到手。
完颜人搞个把麋鹿算不得什么,搞到只活的,还完好无损,这就有点难度,粘罕、乌达补、宗翰都过来询问,任杰卖关子让他们猜,几个人猜了几回都没猜对,任杰便笑着给他们讲述经过。
正讲着呢,翰骨刺赶车回来了,车上扔着只死狍子,大伙问他狍子的来路,翰骨刺道,“这家伙运气不好,被我赶车时看到,一箭射去就不动了。”众人笑道,“还有比你那狍子更倒霉的。”
翰骨刺也去看了雪桥上的麋鹿,很为这个倒霉蛋惋惜,他对任杰带回去饲养感到不解,在翰骨刺看来,山上的动物就是拿来吃的。翰骨刺还骄傲地跟任杰道:“中午别回去吃饭,尝尝我烤肉的手艺。”
两边的奴仆们被分作三波,利用往回运树的机会,轮换着回去吃饭,任杰他们几个头目更好办,什么时候想吃就什么时候回去。不过任杰不想放弃眼前这个交流的机会,爽快地答应了翰骨刺,还不忘记吩咐金十九:“下次你跟车回去,找阿里白给我们要一坛子酒。”
别说翰骨刺烤肉还真有一套,这么冷的天,没多大工夫就把狍子给肢解了,一条后腿加半个屁股蛋子扔到雪桥上,把那只被捆的麋鹿吓得真哆嗦,翰骨刺说这是送给任杰的。另外那条后腿跟半个屁股扔他自己车上,肠子肚子和脑袋倒在个低洼的土坑里,只把两条前腿跟半个身子做原料。
然后翰骨刺转身找了块避风的空地,把两根带杈的树枝削尖插在雪地里,再用根木棍把半只狍子串起来,两只前腿找根枯草跟木棍绑住,木棍的两端架在两个树杈上,形状很像任杰小时候见到的井台上的辘轳。翰骨刺在两根树杈中间点上火,半只狍子就置于火上,难得地是,翰骨刺这种看上去粗鲁的男人,身上居然带着盐,围过来的粘罕跟乌达补好奇地道:“翰骨刺大哥,你身上,可真齐全啊。”
翰骨辞神情自然的道:“跟你们翰骨刺叔叔比,你们就是蜜罐里泡大的,我吃过的苦你们听都没听说过。这有什么稀奇,你们是没被人追杀过,追到个前不着村、后不靠店的地方,东西不带齐全就等着受罪吧。”
粘罕跟乌达补对视一眼,看得出来,他们并没把翰骨刺的话太当回事,翰骨刺也不跟他们计较,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一只手不停地转动木棍,烤木棍上面的肉,一会儿一股香气便扑鼻而来。
“这差不多就能吃了吧?”
乌达补吞了口口水,向翰骨刺发问。翰骨刺头都没抬,手却不停,“这才多大一会儿,熟的只是层皮。”
乌达补跟粘罕等不起,跑回去清点他们的人数了,任杰溜达到宗翰身边,这位新任的谋克丝毫不敢松懈,带着的完颜战士都持弓上箭,呈高度戒备状态。即便如此,那些做活的奴仆也显得无精打采,见到任杰,几个胆大的直接请求:“孛堇跟长老们说说,让我们也脱籍吧。”
任杰摇头:“是我跟长老们商量,暂时不给你们脱籍机会。”
“为什么?”
任杰这话完颜战士们吃一惊,许多奴仆丢下手里的活,向任杰围来,这可把宗翰给吓坏了,冲过来挡在任杰身前,手指奴仆们叫嚷道:“干什么干什么?想造反?都给老子滚回去干活去。”
任杰知道,这些人只是关心自己的前程,对他并无恶意,所以他叫退宗翰,跟奴仆们正面交流:“把你们放到战场,会是怎样个情况,我们没把握,反正人多不容易控制,我们商定先脱籍些人试试看。”
“这样啊。”有人反应过来了。
也有人喊,“为什么脱籍的是他们?”
“事情总要有个先后,”任杰向那边干活的奴仆们一指,“他们脱籍做得好,我们也就放心了,你们自然有机会。而且这段时间里,你们哪个做得好,哪个做得不好,我跟长老们心里有数,下次轮谁脱籍,也就不用争了。”
奴仆们把任杰的话当真了,再去做活,就卖力不少,宗翰、阿不奇都被这突然的变化惊呆了。任杰心里暗叹,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啊,太容易被欺骗,简直是被人玩弄于手掌之一,其实这也没办法,任杰想到二战时纳粹搞的毒气室,里面的人明知道门是关紧的,最后还都是死在铁门边。
“主子过来吃肉。”那边翰骨刺大声喊。
任杰将宗翰也喊了来,还有阿不奇,再加上早就守在一旁的粘罕和乌达补,六个人形成一个吃喝小团队。翰骨刺先割下块脯子肉递给任杰,任杰接到手里就感觉有股异香,尝了一口颇有几分老家熏肉的味道。
“嗯,好吃!”
狍子肉不比熊肉,虽然也带些土腥气,味道却鲜美得多,任杰老家就吃过,自然是满口称赞。转身呼叫金十九,金十九扔下手中正拉着的锯,跳起身就跑过来,“快来给我们倒酒。”任杰吩咐。
“真的好吃。”粘罕也赞。
“怪不得四夫人带着你们天天打猎,原来野地里烤肉的味道确实美。”乌达补羡慕地询问翰骨刺,“每次出来都是你的手艺?”
“手艺最好的要数阿鲁带,我算……中上吧。”翰骨刺把嘴里的一大口肉吞下肚,习惯性地往身边摸,却没摸到他想要的碗,“酒呢?”翰骨刺大喊。
“找不着碗。”
金十九怀抱开了口的酒坛,正急得团团乱转,原来是找不到盛酒的碗。“这是谁做的没屁眼事,”朝骨刺没酒吃,急得破口大骂,“酒拿来了不拿酒碗,让老子脑袋扎进酒坛子里去喝?”
粘罕笑道:“翰骨刺大哥,你不说你身上准备的齐全么?”
“我还把夜壶带身上?”
翰骨刺斜了粘罕一眼,“我们身上带着的,都是保命用的物件,谁把累赘带身上,鼓鼓囊囊的,你还想跑得比别人快?做梦去吧。遇事总需想办法,没碗就能难得了老子?”翰骨刺跳起来由金十九怀里抢过酒坛,坐回地原处揭开封盖,端到面前便是一阵猛喝,“这不比拿碗来得爽快?!”
“就先这样对付着喝吧。”
任杰虽然这样说,却也觉着不过瘾,转而又向金十九道,“你再跟车回去一趟,带几只酒碗过来。”金十九答应一声就要离开,“回来,”任杰又把他给喊回来,拿刀割了块狍子肉,“拿着路上吃。”
没有酒碗,任杰几个就学翰骨刺,轮流抱着酒坛喝,任杰发现,野外吃东西比在家香。大伙吃喝一阵,话便多了,粘罕始终对翰骨刺那段强盗生活比较感兴趣,便问:“翰骨刺大哥,你做强盗时,遇见过最凶险的事,给我们讲讲。”
“凶险遇到的多了,都想不起来了。”
翰骨刺显然是在应付,大家正感失望,他又突然道:“不是受过的苦记得清楚,我给你们讲一件。”粘罕几个都很兴奋,殷勤地给翰骨刺递肉劝酒,显然这样的机会并不多,任杰也竖起耳朵仔细听。翰骨刺道:“有一次劫道,中了仇家的埋伏……”
“什么埋伏?”
翰骨刺无奈地瞪了粘罕一眼,“埋伏多了,那次是打劫一只商队,等我们冲过去,人家车篷子爆开,由里面跳出来的全是战士,人数是我们的几倍,武器也比我们好。我们很快就被冲得稀里哗啦,我被几个人骑马追,眼看就要追上了,我咬咬牙拨出随身带的匕首,找处山弯猛地插在马屁股上。”
粘罕几个想,你逃不掉,扎马屁股管屁用?
任杰却见翰骨刺好好活着,又是众人面前描述,显然是他的经典之作,果然,就听翰骨刺道:“那马吃疼,就尥蹶子,我借势滚到一边的草丛里,马也疯了似的往前跑。还好前面又是一个山弯,马到山弯不见了,身后追来的人沿路往前赶,等他们不见我就跳起来往山上跑。”
几个人以为到此为止了,心说这苦吃的也平常,翰骨刺嘴角翘了翘,喝了口酒继续道:“我跑没几步,那几个小子就又回来了,他们见到马上没人,知道我在附近,又返回来寻找。我知道藏肯定没有用,迟早会被他们找到的,不如趁离他们远,我拼了命往山上跑。”
翰骨刺面色凝重起来,“我连路都顾不上看,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反正就是跑啊跑,跑到实在没有力气了,就躺在一处草窝窝里不敢动。许久之后那几个人寻来了,我没见他们人,能听见他们的声音,好在四周太大了,几个人根本踩不过来,后来他们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翰骨刺又喝口酒,叹息一声,“直到天黑我才敢爬出来,为了保险,又摸黑往山里走了大半夜,结果第二天天亮,我在大山里迷路了。那山那叫个大呀,无论你怎么走,都是树林,就没有能够登记眺望,找条出路的机会,而更麻烦地是,我找不到一顶点吃的。”
说到吃的,翰骨刺大大啃了口手抓的肉,吃地那样香甜。
“小子们,什么时候三天不给你们饭吃,你们才知道饿是怎样回事。那次在大山里,我饿到眼都蓝了,所有能被我捉到的活物,都被我吞进嘴里,包括几条五颜六色的蛇,还有那种大肚子、屁股后面带把刀的虫子。”
“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