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提出,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建设要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是: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乡镇党委书记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团结一致,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
4.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着。
5.农民群众反映好。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高等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
十六大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的总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6.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7.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十六大党章总纲规定:“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深入贯彻十六大党章,推进党的建设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是我们党在执政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保持先进性、增强创造力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的关键。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应着力在以下方面努力:
1.增强创新观念。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倡导敢为天下先的创新观念,营造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的创新文化氛围,是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的前提。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对党的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课题,用新思路来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来解决新问题,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增强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
2.突出创新重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围绕完成党所肩负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准确把握时代特点和党员干部队伍的状况,对党的先进性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许多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当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就是要围绕这些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的贯彻落实来进行。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展开。一是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的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学懂弄通,从理论上做出回答,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统一部署上来。二是把这些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践中去。属于正在开展的工作,要集中精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属于正在试点的工作,比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示范区创建活动等,要精心组织,大胆探索,从实践中总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意见和具体措施,及时在面上推广。属于尚未开展的工作,要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开展工作的计划。三是善于抓住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拓展视野,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3.注重创新实效。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应当注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首先,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和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在“围绕”和“结合”上查找差距,从实际出发,探索新思路,寻找新对策。第二,必须相信群众、依靠基层。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基本力量。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经验往往是基层创造出来的,许多旧的条条框框往往是群众冲破的。我们一定要把党员、群众的实践,把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的不竭源泉。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支持和鼓励基层党组织大胆实践,开拓创新。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用以推动面上的工作。第三,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继承党的优良传统的前提下创新,在创新中更好地实现继承。创新需要科学的态度,尊重客观规律。为此,还要善于学习借鉴经济、行政、业务工作的创新经验,灵活运用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组织行为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形成经济、行政、业务工作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创新局面。第四,必须坚持落实与创新的统一。通过抓落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开拓创新,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地推向前进。
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大举措。十六大党章总纲规定:“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党章第三条规定,共产党员要“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