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党的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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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员(3)

是预备党员在入党宣誓仪式上,面对党旗宣誓时所宣读的向党表示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和为之奋斗终身的决心的词语。早在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的党章-《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就对入党誓词作过规定。那时的誓词采取19世纪欧洲很流行的一种体裁,由支部负责人向被接收入盟的盟员首先宣读章程的全文,然后提出问题,当被问的人一一答复说“是的”,并许下诺言作为保证后,才宣布他为盟员。这些问题是:①你是否确信财产共有制的原理是真理?②你是否认为有必要成立一个强有力的同盟以便尽早实现这些原理?并且你愿意加入这样一个同盟?③你是否愿意承担义务,始终不渝地以言语和行动传播财产共有制的原理,并促其在实践中得到实现而努力?④你是否愿意承担义务保证不泄露有关同盟的存在及其一切机密?⑤你是否甘愿服从同盟的决议?那么请向我们许下诺言作为保证。这些严肃的政治和组织问题,实际上包含了现在我们通常说的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机密等基本要求。我党红军时期,一般常用的入党誓词比较简明扼要,只有六句话:“严守秘密,服从纪律,牺牲个人,阶级斗争,努力革命,永不叛党。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一般常用的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民主革命时期及建国初期,各地党组织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所采用的誓词有一些区别,一直到党的十一大,党纲、党章都没有统一规定入党誓词。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对入党誓词作了统一规定,其内容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规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入党自愿

是中国共产党发展新党员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所以,要求入党的人,必须是自觉自愿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人。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并不是说党组织可以不做工作,等待入党者自发成长,而是说在党组织的积极教育和培养下,由本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预备期、候补期

是党章规定的党组织对预备党员作进一步考察和教育的期限。党的八大以前称为“考察期”

或“候补期”,八大以后称为“预备期”。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规定:“被介绍人必须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员会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为两个月。考察期满后,经大多数党员同意,始得成为党员。”1928年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曾经取消关于候补期的规定,后来中央又决定恢复。党的九大到十一大,又一度中断了预备期的规定,十二大又得到恢复。规定党员预备期,是为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保证党员的政治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这对于防止投机分子和不合格分子进入党内、对于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于候补期和预备期的长短有不同的规定。十二大开始及十六大的党章、2007年十七大新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1年。

预备党员教育

是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虽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仍需要党组织从思想上、政治上进行培养教育,以便使预备党员通过预备期的锻炼,具备作为一个正式党员的条件。因此,党的基层组织应通过上党课、个别谈话、过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对预备党员加强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①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预备党员进一步了解党的性质、现阶段的任务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和优良传统作风等,不断提高预备党员对党的认识。②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使预备党员明确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和任务,从而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自觉性。③进行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使预备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克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真正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预备党员考察

是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指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和了解。对预备党员考察,主要是根据预备党员在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考察了解他们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对党是否忠诚老实,能否认真履行共产党员的义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同时,对预备党员尚未完全弄清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直至弄清为止。对预备党员考察,既要全面掌握预备党员的情况,看其是否真正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又要帮助预备党员发扬优点,克服缺点。

预备党员转正

指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必经程序。预备党员转正,一般由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提出转正申请,经党小组和支部委员会酝酿审查,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在支部大会讨论之前,要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内外群众对转正对象的意见。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并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入党介绍人和支部委员会要如实介绍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是否转正的意见及理由,经支部大会充分讨论,正式表决,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报告

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而写的书面报告。一般情况下,转正申请报告应由预备党员本人书写,因某种客观原因也可请人代写。转正申请报告通常在预备期满的前几天递交给预备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转正申请报告的写法是:①标题。可简单地写《转正申请报告》。②称呼。即预备党员所在的党组织,也就是提出和递交转正申请报告的党组织,可简单地写“党支部”。③正文。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预备党员简况,即何时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何时预备期满,并正式提出转正申请;二是预备期的表现,主要向党支部汇报自己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作风上等各方面的进步情况及存在的不足;三是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态度、决心,写转正或暂时不能转正的打算等。④转正申请人姓名及提出转正申请的日期。写转正申请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向党支部汇报预备期间锻炼和修养的情况;文字要朴实无华,简单明了。

延长预备期

是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仍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经查组织决定再增加预备期继续进行教育考察的时间。所谓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通常是指:①入党时存在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不明显,但本人愿意继续改正的预备党员;②预备期间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在群众中影响不好,但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预备党员;③预备期间犯有严重错误,但有深刻认识,并且有可能达到正式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④由于其他原因应继续考察教育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不是党的纪律处分。目的是使预备期满但又暂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考察,以期在延长预备期满时达到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做出决议,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方能生效。党组织在决定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时,要说明延长其预备期的原因,并帮助其分析产生缺点和问题的根源,订出改正缺点的规划和措施,进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时间,按照党的十六大通过党章、2007年新党章规定,延长预备期不能超过1年。如果在延长预备期满后,还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是对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满后,不具备党员条件、不能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所做出的组织处理。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不具备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只要不属于严重违法乱纪或触犯刑律,又有一定的认识和改正错误缺点的决心及行动,应该先采取延长预备期的办法,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考察、教育。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为了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以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预备期满或延长预备期满后仍有以下问题之一或几方面的人,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①严重违法乱纪,品质恶劣;②入党动机不纯,有严重的个人主义;③思想作风恶劣,在党内拨弄是非,搞不团结;④预备期间犯了错误,又拒绝检讨或改正;⑤思想觉悟低,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⑥因缺点错误或其他问题被延长一次预备期后,仍没有明显转变等。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方能生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处分,也不影响其今后入党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关系到预备党员的政治生命,组织上必须慎重对待,不能草率从事。取消的理由要充足,要有事实根据,并注意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一般情况下,不能在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未满时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如预备党员因犯罪而被逮捕法办或有严重违法犯纪等,可以提前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直接接收党员

指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直接接收党员,发展党员的一种特殊方式。直接接收党员在党的二大至八大通过的党章中均有规定。如: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在特殊情形之下,党的各级委员会均有直接征收,或通过新党员之权。”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县委以上之党委及相当于县委之党委,有权直接决定个别地接收新党员。”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县、市一级和县、市一级以上的党的委员会有权直接接收党员。”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通过的党章对直接接收党员没有规定。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又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有权直接接收党员。”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将“有权”改为“可以”。十六大、2007年十七大新党章延用了这个提法。按照党章关于直接接收党员的规定,党中央曾先后直接接收过一些同志入党,如杨度、叶挺、邹韬奋、郭沫若、许广平、宋庆龄、庄希泉、陶峙岳、董其武等。

追认党员

是某些生前申请入党,正在接受党组织培养教育的积极分子,在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牺牲后,党组织批准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认党员工作是一件严肃慎重的事情,其对象一般是为革命和建设事业,为国家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且生前向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表现较好,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影响或教育意义的人。追认党员,必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经省(军)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重新入党

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出党或被劝退、除名以及自行脱党的人又重新加入党组织。重新入党情况比较复杂,按规定主要有:①共产党员因犯严重错误而被开除党籍的人,经过长期考验,已经改正错误,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后,本人如申请入党,经过党组织的严格审查,可以重新入党。②对于混入党内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党组织在证据确凿后将其清除出党的,不能重新入党。③自行脱党和不够党员条件被劝退出党又要求入党的,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和党组织的严格审查,证明其确实认识了以前的错误,具备了党员条件,可以重新吸收入党。重新入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都要有预备期,党龄从重新入党之日计算,所谓“特殊情况”,是指在战争年代有的同志被迫脱党,但由于脱党时历史比较复杂,过去没有审查清楚,一直没有解决党籍问题。现在本人全部历史已经审查清楚,虽然不符合恢复党籍的条件,但也没有发现其脱党期间有损害党和革命利益的行为,这样的同志重新入党没有预备期,入党的时间可根据审查结果,由省级以上党组织酌情研究决定。

党员管理

是党的各级组织和部门围绕党员队伍建设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党的支部或小组,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作风纪律,发挥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吸收优秀分子入党,清除腐败分子,处置不合格分子,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等。党员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党员行使党员权利,督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的战斗力。

党籍

通常指党员资格。是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后,得到党组织承认的依据。一个人被批准入党,取得党员资格,便有了党籍。相反,凡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除名、被开除出党或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均失去了党籍。

党龄

指正式党员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时间。党员的党龄通常从党组织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对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被转为正式党员算起。对因各种原因失掉一段时间党籍的同志的党龄计算问题、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凡经党组织决定恢复党籍的,其党龄从原被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对被批准重新入党有预备期的,其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算起,对被批准重新入党而没有预备期的,其党龄从上级党委决定其重新入党之日算起。

党费

泛指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特指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向党组织交纳的活动经费。历届党章都把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在过去革命战争年代的一定时期里,党组织活动经费极其困难,满足不了党的活动的需要,党章中除了规定党员按标准交纳党费外,还从各方面积极筹措,包括把党内派捐、党外协助等列入党的经费收入项目。党的二大到六大通过的党章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全国解放以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党的活动经费主要依靠各级财政拨款,但党章仍然规定把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党员交纳的党费仍然是党的活动经费的重要补充。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以自己的收入资助党的活动,也是增强自己组织观念的重要方面。

对党员要求退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