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其投资特点主要有:
(1)相对的稳定性
股票投资是一种没有期限的长期投资,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主要表现在:
①2不能退股。股票一经买入,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
②不能任意改变身份。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不能任意改变,但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卖出自己名下的股票,将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收回投资资金,从而放弃自己原来的股东身份。
(2)较大的风险性
任何一种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股票投资也不例外。股票投资者能否获得预期的回报,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
①2企业的盈利情况。企业盈利多,股票投资者分的红利可能就多,盈利少就分的少,公司破产时则可能血本无归。
②2股票价格。股票作为交易对象,就如同商品一样,有着自己的价格。股票的价格除了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之外,还受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甚至人为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中,大起大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虽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股息与红利,但股票的贬值还是会使投资者蒙受损失。因此,进入股市投资者一定要谨慎从事。
(3)有限的责权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参与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①2拥有选举权和参与经营决策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或通过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东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占有股票份额的多少。
②2拥有参与经营权和利益分配权。持有股票的股东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具有投票权,在某种意义上可看作具有参与经营权;同时,股东也拥有利益分配权——参与公司盈利的分配权力。
③2拥有索偿权和责任权。股东可凭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领取股息,并拥有索偿权和责任权。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需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
在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后,优先股和普通股的股东对剩余资产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请求清偿(即索偿),但优先股股东要优先于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优先股索偿后如仍有剩余资产时,才具有追索清偿的权利。
(4)较强的流通性
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仅可以在股票市场上随时转让,进行买卖,也可以继承、赠与、抵押(但不能退股)。所以,股票是一种具有颇强流通性的资产,股票投资也是资产投资的一种。特别是优秀企业的股票,历来是股票投资者的首选。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十分便捷,只要把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达到转让的法律效果;记名股票转让则要在卖出人签章背书后,转让才能生效。正是由于股票具有颇强的流通性,才使股票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而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