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数就是股票价格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指示数字。由于股票价格起伏无常,投资者对于具体某一种股票的价格变化容易了解,而对于多种股票的价格变化要逐一了解,既不容易,也不胜其烦。为此,一些金融服务机构就利用自己的业务知识和熟悉市场的优势,编制出股票价格指数,公开发布,作为市场价格变动的指标。投资者根据指数的升降,可以判断出股票价格的变动趋势。为了实时向投资者反映股市的动向,所有的股市几乎都是在股价变化的同时即时公布股票价格指数。
计算股票指数,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抽样,即在众多股票中抽取少数具有代表性的成分股;二是加权,按单价或总值加权平均,或不加权平均;三是计算程序,计算算术平均数、几何平均数,或兼顾价格与总值。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
广义的上证指数共有4类16种:
样本指数类4种:沪深300指数;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上证红利指数。
综合指数类2种:上证指数;新综指。
分类指数类7种:A股指数;B股指数;工业指数;商业指数;地产指数;公用指数;综合指数。
其他指数类3种:基金指数;国债指数;企债指数。
①上证综指。“上证综指”全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股价指数”,又称“沪指”,是国内外普遍采用的反映上海股市总体走势的统计指标。上证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于1991年7月15日公开发布。上证指数以“点”为单位,基日定为1990年12月19日,基点为100点。当日大盘以279.98点开盘,最高280.19点,收在280.17点。
随着上海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于1992年2月21日,增设上证A股指数与上证B股指数,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势。1993年6月1日,又增设了上证分类指数,即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地产业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业类指数、以反映不同行业股票的各自走势。至此,上证指数已发展成为包括综合股价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在内的股价指数系列。
2006年第一个交易日,上证所将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沪市上市公司组成样本,发布新上证综指,新上证综指发布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当日所有样本股票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新上证综指简称“新综指”,指数代码为000017.2006年1月4日,大盘以997.05点开盘,最高1009.81点,最低992.91点,收在1009.57点。
“新综指”将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实施后的第二个交易日纳入指数。指数以总股本加权计算。
②2上证指数计算公式。上证综合指数是以派许公式计算的,以报告期发行股数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指数。计算公式:(略)
③2上证指数修正方法。当市价总值出现非交易因素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维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略)
上证指数每天以各种传播方式向国内、国际广泛发布。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
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发布的股票指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综合指数”简称“深综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分股票指数”简称“深成指”。还有“中小板指数”和“创业板”指数。
①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综合指数。该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期。其计算方法基本与上证指数相同,其样本为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权数为股票的总股本。由于以所有挂牌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其代表性非常广泛,且与深圳股市的行情同步发布。
②2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分股指数。该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股指。它是按一定标准选出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做为成份股,用成分股的可流通数作为权数,采用综合法进行编制而成的股价指标。从1995年5月1日起开始计算,基数为1000点。其基本公式为:
股价指数=现时成分股总市值
基期成分股总市值×1000
为保证成分股样本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成分股并非一成不变,深交所定期考察成分股的代表性,及时更换代表性降低的公司,选入更有代表性的公司。
根据调整成分股的基本原则,参照国际惯例,深交所制定的标准和分步骤选取成分股样本的方法,即先根据初选标准从所有上市公司中确定入围公司,再从入围公司中确定入选的成分股样本。
确定入围公司的标准包括上市时间、市场规模、流动性三方面的要求:
——有一定的上市交易日期。一般应当在三个月以上。
——有一定的上市规模。将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占市场比重(三个月平均数)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并累加,入围公司居于90%之列。
——有一定的市场流动性。将上市公司的成交金额占市场比重(三个月平均数)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并累加,入围公司居于90%之列。
根据以上标准确定入围公司后,再结合以下各项因素确定入选的成分股样本:公司的流通市值及成交额;公司的行业代表性及其成长性;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考察过去三年);公司两年内的规范运作情况。对以上各项因素赋予科学的权重,进行量化,就选择出了各行业的成分股样本。
(3)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于2005年4月8日推出,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沪深300指数是首次实现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共用统一的指数。
①2沪深300指数推出的意义。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的推出,丰富了市场已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沪深300指数作为股指期货合约,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品种。
②沪深300指数的特点。A。代表性:虽然沪深300指数的样本股数量只占沪深两市股票数量的五分之一,但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58.29%的流通市值。B。投资性:沪深300成分股是那些规模大、经营状况良好、流动性好的公司的股票,且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C。相关性:沪深300指数能够充分反映沪深市场股价变动的整体情况。D。抗操纵性:沪深300指数的成分股个数多,分布在两个证券市场,由五种指标加权后排序选出的样本股,其个股权重所占的份额都非常小。
(4)中小板与创业板指数
①2中小板指数以2005年6月7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000.中小板初始成分股由前100只上市股票构成。此后需要对入围的股票进行排序选出成分股。
中小板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编制,按下列公式逐日连锁实时计算: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样本股权数)
∑(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权数)
每个交易日集合竞价开市后用样本股的开市价计算开市指数,其后在交易时间内用样本股的实时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收市后用样本股的收市价计算收市指数。样本股当日无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暂停交易的,取最近成交价。
②创业板指数。创业板指数,也称为加权平均指数,是以起始日为一个基准点,按照创业板上市的交易的全部股票的流通市值,一个一个计算当天的股价,再加权平均,与开板之日的“基准点”比较。创业板自2009年10月30日开市,共上市一百多只股票,指数分别有创业板指数(399006)和创业板综指(39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