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工作不乏现成的制度、办法,从国务院办公厅到各级文书处理部门,对公文形成、处理的各个环节及其中相衔接的各道程序与手续都制定了一系列比较完善的具体规定。但在实际文书工作中,这些制度和规定执行的情况却并不令人满意,造成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原因之一是文书工作缺乏必要的检查。
(一)检查的组织形式
检查的组织主要可以采取四种形式:
(1)以“块块”为主,由地方政府办公厅(室)牵头,按地区现行归口管理系统分组,如工交、文卫、财贸、纺织丝绸、糖烟酒业等,按照系统组成横向检查协作检查组。
(2)以“条条”为主,由各地区内行业或系统最高管理单位办公室牵头,按现行专业分式分组,如交通、银行、邮电、医药、城建等按行业或系统组成纵向协作检查组。
(3)由地方政府办公厅(室)出面,抽调各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若干个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或重点抽查,凡检查人员都不得参加对本单位的检查。
(4)地方政府办公厅(室)发文,安排各单位带上季度、半年、全年,或任定几个月收、发文件及原始记录资料,集中一处,分组开展会审。
四种检查的组织形式中,后两种检查的组织方式,也可由各行业或系统组织进行。在检查的过程中,还可邀请大专院校秘书专业教学的同志参加,既可以从理论上做一些指导,又可以取得第一手资料,促进教学。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开展文书工作的检查,检查重心必须放在公文的形成和公文的处理两个方面。具体内容事先统一制定,将检查事项与考核分数捆在一起,根据检查内容的重要程度分项分配分数,总计为100分,列成表格,便于检查考核。
另外,在检查过程中可以通过检查被查单位一季度、半年、一年或一年中任定几个月的发文次数、件数,企业发出重要文件领导动手起草修改的情况,基层单位对本部门机关制发文件的评议效果等活因素,作为加分或减分的参考,把硬指标与活因素结合起来考核,使检查结果能够尽可能地说明问题,符合实际。
(三)检查与评比方法
检查各单位的文书工作,根据检查内容和打分标准,宜采取听、看、议、评的方法进行检查评比。听,即检查组人员集中听取被查单位领导和办公厅(室)负责人介绍本单位文书形成和处理全过程及其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议,即对照打分标准和检查结果,逐条逐项议出应得的分数和存在的差距。评,即将检查硬指标得出的分数和活的因素相结合,按被检查单位20%的比例评选出先进单位。凡是被评选出的先进单位,还可考虑由先进单位推荐1~2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